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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949年至1955年属第四区,(牙城区)陇头乡为浮山村。

1956年划归水门区管辖为浮山村1957年成立浮山大队属水门区,陇头公社管辖。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浮山生产大队。

1961年分为油岗,山园两大队,1966年后又合并为浮山大队,属三沙公社管辖,1984年,撤销浮山生产大队,设立浮山村民委员会,简称浮山村委会。

1949年至1955年为三坪村,属牙城区。

1957年成立三坪大队,属水门区。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三坪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三坪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三坪生产大队,设立三坪村民委员会,简称三坪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石头鼻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石头鼻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石头鼻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石头鼻生产大队,设立石头鼻村民委员会,简称石头鼻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小皓村属古皓乡,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小皓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小皓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小皓生产大队,设立小皓村民委员会,简称小皓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蔡洋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蔡洋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蔡洋生产大队,设立蔡洋村民委员会,简称蔡洋村委会。

1949年至1955年属第四区(牙城区)陇头乡单斗村,1956年划归水门,1957成立单斗大队,水门区陇头公社,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单斗生产大队。

1960年分为高山头、单斗两个大队,1966年合并为单斗大队属三沙公社,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单斗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简称单斗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古桶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古桶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古桶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古桶生产大队,设立古桶村民委员会,简称古桶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虞公亭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虞公亭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虞公亭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虞公亭生产大队,设立虞公亭村民委员会,简称虞公亭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东壁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东壁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东壁生产大队,设立东壁村民委员会,简称东壁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大路顶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大路顶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大路顶生产大队,设立大路顶村民委员会,简称大路顶村委会。

1954年至1957年为八斗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八斗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八斗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八斗生产大队,设立八斗村民委员会,简称八斗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二坑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中心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中心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中心生产大队,设立中心村民委员会,简称中心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金鸡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金鸡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金鸡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金鸡生产大队,设立金鸡村民委员会,简称金鸡村委会。

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花竹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花竹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花竹生产大队,设立花竹村民委员会,简称花竹村委会。

1949年至1957年为青官司村,1958年8月,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同年,设立青官司生产大队。

1984年8月,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青官司村,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撤销青官司生产大队,设立青官司村民委员会,简称青官司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