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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明景泰六年(1455)属寿宁县,为县治所在地。

1934年设鳌阳镇,驻地城关,仍属第一区(鳌阳)。

1941年6月归县直辖。

1945年全县撤区设乡,仍为鳌阳镇,辖12个保178个甲。

1949年8月属鳌阳区,10月属第一区(鳌阳)。

1956年3月归县直辖。

1958年9月设超英公社,驻地鳌阳。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鳌阳公社,辖23个大队。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改设鳌阳、安章2个小公社,属鳌阳区。

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城关镇,辖5个大队。

1983年4月更名鳌阳镇。

1987年12月辖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

2003年3月,改胜利街居委会为北凤社区居民委员会;8月,改解放街居委会为升平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9年9月,改茗溪村民委员会为茗溪社区居民委员会。

鳌阳镇辖11个行政村。

建县前分属福安、政和两县。

明景泰六年(1455年)分属坊隅(县城)、福安里、政和里。

清雍正年间属东南乡。

乾隆年间属福安里四都,辖兴华、龙凤、龙福3个境。

1912年属斜滩区,区驻地斜滩村。

1930年,已有斜滩镇建制。

1936年属第三区(斜滩)。

1940年6月属第二区(斜滩)。

1941年6月改斜滩镇为斜滩实验乡。

1942年属第一区(斜滩)。

1945年改为斜滩示范乡,辖11保139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仍沿用斜滩乡保甲建制,8月属斜滩区,区公所驻斜滩村。

10月属第二区(斜滩)辖11保。

1950年11月废除保甲制,设斜滩镇,属第二区(斜滩)。

1955年9月属斜滩区。

1956年3月斜滩镇归县直辖。

1958年9月在斜滩村设金星公社;在印潭村设和平公社。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斜滩公社,辖25个大队。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设斜滩、山田、钱塘、印潭4个小公社,属斜滩区。

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斜滩公社辖11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镇),设斜滩镇,辖1个居委会、15个行政村。

2020年新建。

南宋嘉定年间(1208~1224年)属长溪县(今霞浦)西乡十三都;淳祐五年(1245年)属福安县十一都;明景泰六年(1455年)属寿宁县;明代属福安里二都、三都。

清代属东南乡;1934年设南阳乡。

1940年设南阳镇属第二区(斜滩)。

1945年撤区设乡,南阳乡下辖11个保;1949年10月仍诶南阳乡属第五区(南阳),辖11个保;1950年11月为第五区(南阳),下辖13个乡;1956年3月为南阳区,下辖8个乡;1958年8月设红星公社(驻地南阳);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南阳公社,辖20个大队;1961年5月恢复南阳区建制,属南阳区;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南阳人民公社,辖15个大队;1984年9月社改乡设南阳乡,辖18个行政村;1993年7月改镇,辖20个行政村。

唐武德六年(623年)属长溪县平溪里。

宋淳祐五年(1245年)属福安县平溪里。

明景泰六年(1455年)属寿宁县福安里四都。

清雍正六年(1728年)属东南乡。

912年属斜滩区。

1934年设武曲乡。

1935年设联保办事处。

1936年12月改联保办事处为武曲乡,属第三区(斜滩),乡公所驻武曲村。

1940年6月属第二区(斜滩)。

1945年撤区设武曲乡,辖6保、78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武曲乡属第二区(斜滩),仍辖6个保。

1958年8月设卫星公社,驻武曲村。

1961年5月撤消卫星公社,另设3个小公社。

1965年7月撤区并社设武曲公社,辖8个大队。

1984年9月撤社建武曲乡,驻武曲村,辖11个行政村。

1994年10月撤乡建镇改武曲镇,辖12个行政村。

宋淳佑五年(1245年)属福州府福安县。

明代属福安里一都、三都。

清代属东南乡。

1912年属第二区(斜滩)。

1934年设犀溪乡属第一区(鳌阳),驻犀溪村。

1945年撤区设乡,仍设犀溪乡,辖8保11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10月设犀溪乡属第五区(南阳),辖8个保。

1950年11月废除保甲制,犀溪乡改设犀溪、仙峰、武溪、西浦4个小乡,属第五区(南阳)。

1958年9月在犀溪村设红旗公社,1959年3月撤消红旗公社属南阳公社。

1961年5月设5个小公社属南阳区。

1965年7月设西浦公社,驻西浦村,辖10个大队。

1970年公社驻地迁往犀溪村,改犀溪公社。

1984年9月改犀溪乡,辖11个行政村。

1990年茶园坑、冈炉、外山里塆、外山外塆、下场从赖家洋村分出另设外山村委会,犀溪乡下辖12个行政村。

2012年4月17日,省政府(闽政文[2012]140号)批复同意撤销犀溪乡设立犀溪镇,辖12个行政村。

2021年加固,现居临时办公地。

明代属政和里七都、八都、九都。

清代属西南乡。

1912年属平溪区,平溪村为区公所驻地。

1934年设平溪乡,驻地平溪村,辖8保,55甲。

1936年12月属第四区(平溪)。

1940年设第三区(平溪)平溪镇。

1941年6月平溪镇改平溪乡,仍属第三区。

1945年撤区设乡,平溪乡归县直属,辖11个保、100个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平溪区,10月属第三区(平溪)辖11个保。

1950年9月,设平溪乡属第三区(平溪)。

1955年9月改属平溪区。

1956年,平溪区与托溪区合并为芹洋区,该属芹洋区。

1958年9月在南溪、平溪分别设先锋公社、跃进公社。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平溪公社,辖14个大队。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撤销平溪公社,另设6个小公社,属平溪区。

1963年5月属芹洋区。

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平溪公社,辖14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平溪乡,辖17个行政村。

1989年从溪底村委会分出另设龙头坑村委会。

2013年12月撤乡建镇,改为平溪镇,辖18个行政村。

南宋中叶属长溪县。

南宋淳祐五年(1245年)属福安县。

明景泰六年(1455年)属寿宁县坊隅、政和里九都(刘厝、基德、下党),福安里五都、六都。

清代属南乡。

1912年属斜滩区。

1934年设凤阳乡属第二区(斜滩),驻地凤阳村。

同时设联保办事处。

1936年12月属第三区(斜滩)。

1939年仍属第二区。

1942年辖10保118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第二区(斜滩)。

1952年5月属第七区,下辖11个乡,凤阳村为区公所所在地。

1955年9月属第二区(斜滩)。

1958年9月撤区建社设东星公社。

1959年3月改设凤阳公社,辖8个大队。

1960年1月并入斜滩公社,11月恢复凤阳公社。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凤阳公社归县直属。

1963年凤阳公社改为凤阳区,下设凤阳小公社。

1965年7月撤区并社设凤阳公社,辖10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凤阳乡,辖12个行政村。

1991年增设1个行政村。

2015年9月10日,省政府(闽政文[2015]339号)批复同意撤销凤阳乡设立凤阳镇,辖13个行政村。

建县前属政和县政和里十八都。

明景泰六年(1455年)建县后至清代分属寿宁县坊隅一、二、三图。

1934年设青竹岭联保处,驻地外韦村。

1937年撤消联保处设青竹岭乡,乡公所驻地南门坑底村,辖12个保。

1941年6月青竹岭乡改由县直辖。

1946年撤乡属鳌阳镇。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分别属第一区(鳌阳)、第二区(斜滩)。

1958年6月归县直辖,9月设登峰公社,驻地岱阳村。

1959年3月撤销登峰公社。

1961年5月设4个小公社,属鳌阳区。

1965年7月设岱阳公社,辖10个大队。

1981年7月改称清源公社。

1984年社改乡设清源乡,辖14个行政村。

1990年增设余山岗、龟洋村,清源乡共辖16个行政村。

2017年9月19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文【2017】318号)批复。

同意寿宁县撤销清源乡,设立清源镇。

明景泰六年(1455年)寿宁建县前属政和里十二都,建县后至清代属寿宁县坊隅一图、二图、四图及福安里一都、六都、政和里十二都。

民国23年(1934年)属鳌阳镇。

1949年10月属第一区鳌阳镇。

1958年9月在亭溪村设逢春公社,在大安村设上游公社。

1970年2月设大安公社,辖10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大安乡,辖15个行政村。

1991年从炭山村划出设置建制村炭岔头村,大安乡辖16个行政村。

建县前属政和县政和里十一都、十二都。

明景泰六年(1455年)建县后属寿宁。

清代属北乡。

1912年属鳌阳区。

1934年设玉壶乡属第一区(鳌阳),辖10保127甲。

1940年6月玉壶乡改称西坑底乡,仍属第一区(鳌阳)。

1941年6月撤第一区,西坑底乡由县直辖。

1945年复称玉壶乡。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鳌阳区,10月为第一区玉壶乡,辖10个保。

1958年9月在坑底村、浩溪村分别设火箭公社、冲天公社。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坑底公社,辖14个大队,驻坑底村。

1961年5月恢复区社建制,改设7个小公社,属坑底区。

1965年7月,再次撤区并社,设浩溪公社,辖8个大队,驻浩溪村。

1970年7月浩溪公社住址迁坑底村,更名坑底公社。

1984年9月改坑底乡,辖15个行政村。

1991年分设山前村、龙井村。

1994年分设陈家坑村、李家洋村。

1996年分设地头村。

坑底乡辖20个行政村。

明代属福安里四都。

清代属东南乡。

1912年属斜滩区。

1934年属斜滩镇。

1936年属第三区(斜滩)。

1941年6月属斜滩实验乡。

1945年属斜滩示范乡。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斜滩区,10月属斜滩区斜滩乡。

1952年属第二区(斜滩)。

1955年属斜滩区。

1958年11月设幸福公社,驻地竹管垅村,12月驻地搬迁梧岗亭。

1959年3月撤区并社,幸福公社所辖的5个大队归斜滩公社管辖。

1961年5月改为小公社属斜滩区。

1965年7月设竹管垅公社,辖后洋、竹管垅、坑底林、李家洋4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竹管垅乡,辖8个行政村。

明代属政和里八、九、十都。

清代属县南门十都坊一、三、四图。

1912年属平溪区。

1928年设九岭乡,驻地芹洋村,属平溪区。

1936年属第四区(平溪)。

1945年撤区设乡,仍设九岭乡,驻地芹洋村,辖10保120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10月为第四区(托溪)九岭乡,辖10保。

1950年9月撤销九岭乡,另设6个小乡,属第四区(托溪)。

1956年2月属芹洋区。

1958年9月在芹洋村设东风公社;在广地村设光荣公社;在修竹村设红专公社。

1959年3月撤区并社,设芹洋公社,辖12个大队。

1963年芹洋、托溪两个人民公社和平溪区合并为芹洋区。

1965年撤区并社,设芹洋公社下辖12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芹洋乡,辖18个行政村。

1987年12月下屏峰行政村划归下党乡管辖。

明清时期属寿宁县十都一、二、三图。

1912年属平溪区。

1929年设托溪乡。

1936年属第四区(平溪)。

1945年设鹤溪乡(驻地托溪),下辖8个保、98个甲。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平溪区,10月设托溪乡,九岭乡同属第四区(托溪)。

1950年11月设托溪乡属第四区(托溪)。

1956年2月属芹洋区。

1958年9月在坪坑设前进公社,在托溪设五星公社。

1959年3月改设托溪公社,下辖12个大队。

1963年5月并入芹洋区。

1965年7月复设托溪公社,下辖9个大队。

1984年9月社改乡,设托溪乡,辖15个行政村。

唐武德六年(623年)属长溪县。

宋政和五年(1115年)属政和县。

明景泰六年(1455年)属寿宁县政和里八都二图六甲。

民国25年(1936年)属平溪区下党联保处。

1949年7月寿宁县人民政府成立,8月属平溪区,10月属第三区(平溪)平溪乡。

1950年6月建下党乡属第三区(平溪)。

1956年2月属芹洋区。

1959年3月设下党大队属平溪公社。

1961年5月设下党小公社属平溪区。

1965年7月设下党大队属平溪公社。

1987年12月,划出平溪乡的下党、上党、西山、杨溪头、碑坑5个行政村,芹洋乡的下屏峰行政村,托溪乡的曹坑、上岗后、下岗后3个自然村,设立下党乡,辖8个行政村。

1990年由下屏峰分出另设葛垅村,2003年12月分碑坑山、福园、梅只岗3个自然村设碑坑山村。

截止2014年底,下党乡下辖下党、上党、西山、杨溪头、碑坑、下屏峰、葛垅、碑坑山、曹坑、岗后10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