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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溪桥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81年5月,成立双溪居委会,隶属双溪公社。

1984年1月,隶属恢复区乡建制的双溪区。

1984年7月,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同年5月,更名为双溪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975年3月,咸宁县撤区并社,设立渠首公社。

公社机关驻杨仁铺,逐步形成杨仁街。

1984年1月,杨仁街隶属双溪区担山乡。

1987年9月,杨仁街隶属撤销区建制的担山乡。

2001年3月,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为双溪桥镇。

同时,成立担山社区,驻原担山乡人民政府办公楼,隶属双溪桥镇,辖担山街(杨仁街)。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上屋周、下屋周、王八垴、杨家文、大屋张、谭家嘴、窦家庄、邹家庄、清塘刘、黄土刘、张定甲、陈君聘、陈良、程卓、上王、下王、大港葛、谢黄道、潘福、阮香2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双溪保。

毛家垄、大屋吴、潘家桥、石堡庄、毛家庄、王洪、张午门、姚家、新屋王芳、邹七、细屋吴、潘家垴12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墙背保。

1950年,上屋周等2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改保甲制后的双溪区双溪村,毛家垄等12个村庄隶属双溪区墙背村。

1951年4月,上屋周等20个村庄隶属双溪村改称的双溪乡(小乡),毛家垄等12个村庄隶属潘桥乡(小乡)。

双溪乡、潘桥乡隶属咸宁县四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咸宁县成立初领社。

上屋周等20个村庄组成双溪初级社,毛家垄等12个村庄组成潘桥初级社。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潘桥初级社改为潘桥高级社,双溪初级社改称高丰高级社。

高丰高级社隶属杨堡乡(小乡,驻大屋饶),潘桥高级社隶属双溪乡(大乡,驻双溪陈家祠堂)。

同年6月,咸宁县设立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乡改称管理区。

高丰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杨堡管理区,潘桥高级社隶属双溪管理区。

1957年9月,撤销农村生产指导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建制,高丰高级社隶属四区杨堡乡,潘桥高级社隶属四区双溪乡。

同年12月,杨堡乡撤销,高丰高级社划入双溪乡。

1958年9月,高丰高级社改称高丰大队,潘桥高级社改称潘桥大队。

高丰、潘桥2个大队隶属撤销区、乡建制的火箭公社双溪管理区。

同年10月,高丰、潘桥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下辖的双溪管理区。

1960年10月,双溪管理区与杨畈管理区合并为杨畈管理区(驻杨畈郑家祖堂)。

1960年11月,恢复杨堡管理区。

高丰大队划入杨堡管理区。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高丰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公社,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区双溪公社。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高丰大队、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公社。

1981年5月,高丰大队改称双溪大队,潘桥仍称潘桥大队。

1984年1月,恢复区、乡建制。

双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乡,潘桥大队隶属双溪区双溪乡。

同年7月,双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杨堡乡,潘桥大队隶属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双溪乡。

1985年9月,双溪大队改称双溪村,潘桥大队改称潘桥村。

1987年9月,双溪村、潘桥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双溪村、潘桥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镇。

2005年3月,双溪村、潘桥村合并为双溪村,驻双溪公路边陈马聘。

隶属双溪桥镇。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毛云山、七公岭、毛九彬、陈国辉、余庚塘、上范、中范、石柏泉8个村庄,上海陈、畈张、程铁、下范、樊都堂、樊君锡、菜园塘葛家、毛天赐、黄葛秀、山庄、江家、蜘蛛地、王家庄、潘家庄1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杨家畈)蜘蛛保(驻蜘蛛地)。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蜘蛛保改称蜘蛛村,隶属双溪区(驻双溪老街陈君聘)。

1951年4月,咸宁县改村为乡(小乡)。

蜘蛛村改为蜘蛛乡(驻蜘蛛地),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四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毛九彬等8个村庄为九彬初级社,蜘蛛地等14个村庄为畈张初级社。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九彬初级社升格为九彬高级社,畈张初级社升格为畈张高级社。

同月,咸宁县撤销区建制,小乡合大乡,九彬、畈张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乡(大乡)驻双溪陈家祠堂。

同年6月,九彬、畈张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双溪管理区。

1957年9月,九彬、畈张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老街潘家桥)双溪乡。

1958年9月,九彬高级合作社改称为九彬大队,畈张高级社改称畈张大队。

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双溪管理区(驻陈家祠堂)。

同年10月,九彬、畈张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下辖的双溪管理区。

1960年10月,双溪管理区与杨畈管理区合并为杨畈管理区(驻杨畈郑家祖堂)。

1961年4月,九彬、畈张2个大队隶属双溪公社(区级)改称的双溪区下辖的双溪管理区改称的双溪公社(驻陈家祠堂)。

1975年3月,九彬、畈张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4年1月,双溪公社与担山公社合并为双溪区,九彬、畈张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下辖的双溪乡(先驻陈祠,后迁到双溪新街中街)。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九彬大队改称九彬村,畈张大队改称畈张村,生产队改为组。

1987年9月,九彬、畈张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九彬、畈张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九彬、畈张2个村合并为九彬村,驻樊都堂。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咸宁县丰乐乡上五都。

民国时期,国中、心田铺、胡叶、马家庄、春桥、松领嘴、金钩塆、高桥寨、燕窝、栗树下、徐家庄、谢话、学余、北畈1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杨家畈)陈祠保(驻陈家祠堂)。

墙背吴、老屋冲尾、新屋冲尾、港下陈、周幼、王家岭、石门山、山下、陈新泉、北山陈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杨家畈)墙背保(驻墙背吴)。

1950年,咸宁县改保甲制为村闾制。

国中等14个村庄组成陈祠村(驻陈家祠堂),墙背吴等10个村庄组成墙背村(驻墙背吴)。

陈祠、墙背2个村直属双溪区(驻双溪老街陈君聘)。

1951年4月,咸宁县改村为乡(小乡)。

陈祠村改为南山乡(驻陈家祠堂),墙背村改为墙背乡(驻墙背吴)。

2个乡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四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国中等14个村庄组成南山初级社,墙背吴等10个村庄组成墙背初级社。

2个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6年1月,初级社合并升格为高级社。

南山初级社升格为陈祠高级社,墙背初级社升格为墙背高级社。

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乡。

同年6月,陈祠、墙背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双溪管理区。

1957年9月,陈祠、墙背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老街潘家桥)双溪乡。

1958年9月,陈祠高级合作社改称为红星一大队,墙背高级社改称红星二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双溪管理区(驻陈家祠堂)。

同年10月,红星一、红星二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下辖的双溪管理区。

1960年10月,双溪管理区与杨畈管理区合并为杨畈管理区(驻杨畈郑家祖堂)。

1961年4月,双溪管理区改称为双溪公社,红星一大队改称陈祠大队,红星二大队改称墙背大队。

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双溪公社(驻陈家祠堂)。

1975年3月,陈祠、墙背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4年1月,陈祠、墙背2个大队隶属双溪公社改称的双溪区下辖的双溪乡。

同年7月,陈祠、墙背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双溪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乡。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陈祠大队改称陈祠村,墙背大队改称墙背村,生产队改为组。

1987年9月,陈祠、墙背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陈祠、墙背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陈祠、墙背2个村合并为陈祠村,驻陈祠。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四里。

民国时期,鄂城县改保为乡(小乡)。

杨堡等5个村庄,大路方等2个村庄,胡家滩等9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杨堡乡(小乡)。

吴朝祖等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峡山乡(小乡)。

1950年5月,杨堡等5个村庄,大路方等2个村庄,胡家滩等9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杨堡乡(小乡)。

吴朝祖等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峡山乡(小乡)。

1951年5月,鄂城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杨堡等5个村庄,大路方等2个村庄,胡家滩等9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杨堡乡(小乡)。

吴朝祖等2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峡山乡(小乡)。

1952年8月,杨堡等5个村庄,大路方等2个村庄,胡家滩等9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及其17个乡一起,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刘桢清溪饶)杨堡乡(小乡)。

吴朝祖等2个村庄也同期划入,隶属咸宁县八区峡山乡(小乡)。

1954年初,杨堡等5个村庄组成杨堡初级社,大路方等2个村庄组成方华初级社,胡家滩等9个村庄组成张桥初级社。

3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杨堡乡(小乡)。

吴朝祖等2个村庄属光明初级社,隶属峡山乡(小乡)。

1955年,杨堡、方华、张桥3个初级社所在的杨堡乡(小乡)和光明初级社所在的峡山乡(小乡)从七区划入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

1956年1月,杨堡初级社升格为杨堡高级社,方华初级社升格为方华高级社,张桥初级社升格为张桥高级社。

3个高级社隶隶属杨堡乡(大乡,驻张家祠堂)。

光明初级社升格为光明高级社,隶属担山乡(大乡,驻陈贵芳)。

同年6月,杨堡、方华、张桥3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杨堡管理区。

光明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担山管理区。

1957年9月,杨堡、方华、张桥3个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杨堡乡(大乡)。

光明高级社隶属四区担山乡(大乡)。

同年12月,杨堡、方华、张桥3个高级社因杨堡乡撤销改属双溪乡(大乡)。

1958年9月,杨堡高级社改称前进大队,方华高级社改称方华大队,张桥高级社改称张桥大队。

3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双溪管理区。

光明高级社改称光明大队,隶属火箭公社担山管理区。

同年10月,前进、方华、张桥3个大队隶属火箭、英雄2个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区级,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双溪管理区。

光明大队隶属双溪公社担山管理区。

1960年11月,前进、方华、张桥3个大队隶属双溪公社恢复的杨堡管理区。

1961年4月,前进、方华、张桥3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公社。

光明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公社。

1966年3月,前进、方华2个大队合并为前进大队。

吴朝祖、蔡家2个村庄从双溪区担山公社光明大队划入张桥大队。

1969年3月,吴朝祖、蔡家2个村庄从张桥大队划入前进大队。

1975年3月,前进、张桥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1年5月,前进大队改称为杨堡大队。

1983年末,蔡家全部人口迁回原籍阳新。

1984年1月,杨堡、张桥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乡。

同年7月,杨堡、张桥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杨堡乡。

1985年9月,杨堡大队改称为杨堡村,张桥大队改称为张桥村。

1987年9月,杨堡、张桥2个村隶属撤区后设立的双溪桥镇。

1988年10月,张家林村民全部迁回老屋张郁。

2001年3月,杨堡、张桥2个村隶属于双溪桥镇与担山乡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杨堡、张桥2个村合并为杨堡村(驻杨堡小学),隶属双溪桥镇。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四里。

民国时期,鄂城县改保为乡(小乡)。

下杨等7个村庄,黄百禄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吴龙乡(小乡)。

1950年5月,下杨等7个村庄,黄百禄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吴龙乡。

同年7月,下杨等7个村庄,黄百禄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吴龙乡。

1951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下杨等7个村庄,黄百禄等10个村庄所在的吴龙乡,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整体划归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增设的第八区(驻刘桢)吴龙乡。

1954年初,山背甘、上甘、下甘、黄木、黄公彩、张天佑、黄百禄、张寿、山下吴、郭家、吴龙11个村庄组成华光初级社,塘刘、大屋石、细屋石3个村庄组成民力初级社,大屋李、细屋李、下杨、寺下虞4个村庄组成群力初级社。

华光、民力、群力3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下辖的吴龙乡。

1956年1月,华光初级社升格为华光高级社,民力、群力2个初级社合并为群力高级社。

华光、群力2个高级社隶属杨堡乡。

同年6月,华光、群力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业生产指导组杨堡管理区。

1957年9月,华光、群力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杨堡乡(驻张百祠堂)。

同年12月,华光、群力2个高级社隶属李沛乡。

1958年9月,华光高级社改称华光大队,群力高级社分为火箭大队(辖下杨、寺下虞、大屋李、细屋李4个村庄)、群力大队(辖塘刘、大屋石、细屋石3个村庄)。

火箭、群力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李沛管理区。

同年10月,华光、火箭、群力3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下辖的李沛管理区。

1959年,火箭、群力2个大队合并为群力大队(驻大屋石)。

1960年11月,华光、群力2个大队隶属双溪公社杨堡管理区。

1961年4月,华光、群力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公社。

1966年,细屋石整体迁入大屋石。

1975年3月,华光、群力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1年5月,华光大队改称三桥大队,群力大队改称塘刘大队。

1984年1月,三桥、塘刘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杨堡乡。

同年7月,三桥、塘刘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下辖的杨堡乡。

1985年9月,三桥大队改称三桥村,塘刘大队改称塘刘村。

1987年9月,三桥、塘刘2个村隶属撤区后设立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三桥、塘刘2个大队隶属担山乡、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三桥、塘刘2个村合并为三桥村(驻塘刘小学)。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民国时期,泉塘葛、彭家、陈家畈、陈淑和、李沛、石家嘴、新屋樊施桥、樊施桥、马家庄、樊淑仙、程罗堡、张天、程栗林、葛良、细屋马家庄15个村庄,邱张、老屋王芳、王文斋、樊曾梦、山塘葛5个村庄。

李中奇、卢家、下石、阮家、童家5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葛祠保(驻葛家祠堂)。

樊祠、樊庙嘴、水井头、李从四、黄彬5个村庄,隶属信笃乡樊祠保(驻樊家祠堂)。

石道庄隶属咸宁县义昭乡谢鲁保(驻谢鲁)。

1950年,咸宁县改保为村。

泉塘葛等15个村庄组成光芒村(驻葛家祠堂),邱张等5个村庄组成跃进村,李中奇等5个村庄组成光锋村(驻下石),石道庄为群益村(驻谢鲁),樊祠等5个村庄组成东升村(驻樊家祠堂)。

1951年4月,改村为乡,光芒、跃进、光锋、群益、东升5个村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四区下辖的李沛乡(小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泉塘葛等15个村庄成立葛祠初级社(驻葛家祠堂),邱张等5个村庄成立跃进初级社,李中奇等5个村庄成立光锋初级社,石道成立郑良初级社,樊祠等5个村庄成立东升初级社。

1956年1月,葛祠初级社升格为光芒高级社,跃进、光锋两个初级社合并升格为跃进高级社,东升初级社升格为东升高级社,石道隶属郑良初级社升格的郑良高级社。

4个高级社隶属李沛乡(大乡),(驻李沛街)。

同年6月,4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李沛管理区。

1957年9月,光芒、跃进、郑良3个高级社隶属四区李沛乡(驻李沛街),东升高级社隶属杨堡乡。

1958年9月,东升高级社与光芒高级社合并为光芒高级社。

高级社均改称大队。

光芒、跃进、郑良高级社分别改称为光芒大队、跃进大队、郑良大队。

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李沛管理区。

同年10月,光芒、跃进、郑良3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下辖的李沛管理区。

1961年4月,光芒、跃进、、郑良3个大队隶属双溪管理区李沛公社。

1964年,郑良大队的石道庄划入跃进大队。

1975年3月,光芒、跃进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1年5月,光芒改称李沛大队、跃进改称下石大队。

1984年1月,李沛、下石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李沛乡。

1984年7月,李沛、下石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李沛乡。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为村、组,李沛、下石大队分别改称为李沛村、下石村。

1987年9月,李沛、下石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驻犁瓣山)。

1995年,樊祠农业队划入李沛村。

2001年3月,李沛、下石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李沛、下石、樊祠农科所(辖樊祠)3个村合并为李沛村(驻李沛街)。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民国时期,细屋樊、大屋樊、王思海、老屋王思海、游汤、郭田铺、孙田铺、陈祖、陈在仕、新田铺、王李、徐兵、舒家、张湾陈、陈家祠堂、廖家、吴浩、丁家、樊泉塘、樊月2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花坪)王李保(驻王李)。

大屋毛、毛瑀、陈清等3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义昭乡(驻花坪)谢鲁保(驻谢鲁)。

徐双凤、樊滩、樊江海、周东樊文陈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杨畈)重塘保(驻樊滩)。

山背甘1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四里吴龙保。

1950年,改保、甲制为村、闾制,细屋樊等20个村庄隶属王李村。

大屋毛等3个村庄隶属群光村(驻谢鲁)。

徐双凤等4个村庄隶属光辉村(驻樊滩),群益、三李、光辉3个村直属双溪区(驻双溪老街陈君聘)。

1951年4月,改村为乡(小乡)。

细屋樊等20个村庄隶属王李乡,大屋毛等3个村庄隶属谢鲁乡,徐双凤等4个村庄隶属重塘乡,山背甘隶属杨堡乡。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王思海、老屋王思海、游汤、郭田铺、孙田铺、陈祖6个村庄组成同心一初级社。

细屋樊、大屋樊、大屋毛、毛瑀、陈清5个村庄组成同心二初级社。

张湾陈、陈家祠堂、徐宾、舒家、王李、新田铺、陈在仕7个村庄组成星光初级社。

廖家、吴浩、丁家、樊泉塘、樊月5个村庄组成前丰初级社。

徐双凤、樊滩、樊蒋海、周东樊文陈4个村庄组成光辉初级社。

1956年1月,同心一、同心二两个初级社合并为同心高级社(驻毛栗山)。

前丰、光辉2个初级社合并为前丰高级社(驻樊滩)。

星光初级社升格为星光初级社(驻三李)。

同心、前丰、星光3个高级社隶属李沛乡(驻李沛街)。

同年6月,隶属李沛管理区。

1957年3月,隶属李沛乡,山背甘从华光高级社划入星光高级社。

1958年9月,前丰大队、同心大队、星光大队隶属李沛管理区。

1961年4月,前丰、同心、星光三个大队隶属李沛公社(驻李沛街)。

1971年,前丰合并为前丰大队(驻陈家祠堂),辖徐双风等18个村庄。

1975年3月,同心大队一前丰大队隶属双溪公社。

1981年5月,前丰大队改为重塘大队(辖徐双风等18个村庄),同心大队改称毛祠大队,辖细屋樊等9个村庄。

2个大队均隶属双溪公社。

1984年1月,重塘、毛祠2个大队隶属双溪在李沛乡(驻光芒茶场)。

1985年9月,重塘大队改称重塘村(驻陈家祠堂)毛祠大队改称毛祠村(驻王思海)。

1987年9月,重塘、毛祠2个村隶属双溪桥镇。

2001年3月,重塘、毛祠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重塘,毛祠2个村合并为毛祠村(驻王思海)。

明清时期,隶属咸宁县宣化乡下五都。

民国时期,大塘丁,郑望楼、李志录、大屋胡、细屋胡、军郑、毛谢、细屋王马、谢家台、谢小鲁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义昭乡(驻余花坪)谢鲁保(驻谢鲁)。

郑康、姜家滩、新屋丹、石南山、石长岭,石辉生、上郑良、石道、下郑良、唐尾樊10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义昭乡(驻余花坪)郑良保(驻下郑良)。

樊宣、大屋王马、杨翕、石孟4个村庄隶属咸宁县信笃乡(驻杨畈)重塘保(驻樊滩)。

1950年,咸宁县改保为村。

大塘丁等10个村庄为群益村(驻谢鲁),郑康等10个村庄为霞光村(驻上郑良),樊宣等4个村庄为光辉村(驻樊滩)。

群益、霞光、光辉3个村直属双溪区(驻双溪老街陈君聘河街)。

1951年4月,群益、霞光、光辉3个村合并为大塘乡(驻大塘丁),隶属四区。

同年5月,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4年初,郑康、新屋丹。

姜家滩、石南山4个村庄组成初级社,石长岭、石辉生、上郑良、石道4个村庄组成郑良初级社、下郑良、塘尾樊、石孟3个村庄组成上郑良初级社、大屋王马上门、大屋王马中门、大屋王马下门、樊宣。

杨翕5个村庄组成光辉初级社、谢鲁、谢象台2个村庄组成谢鲁初级社、大塘丁、李志录、郑望楼3个村庄组成大塘丁初级社、大屋胡、细屋胡、军郑、毛谢、细屋王马5个村庄组成大屋胡初级社。

1956年1月,南山、上郑良、下郑良、光辉4个初级社合并为郑良高级社(驻下郑良)、谢鲁、大塘丁、大屋胡3个初级合并群益高级社(驻大塘丁)。

郑良、群益2个高级隶属李沛乡(驻李沛街)。

同年6月,郑良、群益2个高级社隶属李沛管理区。

1957年9月,郑良、群益2个高级社隶属李沛乡。

1958年9月,郑良、群益2个高级社均改称大队,隶属李沛管理区。

1961年4月,郑良、群益2个大队隶属李沛公社。

1971年,郑良大队石孟生产队孟庚划入李沛公社农科所。

1973年,郑康、姜家滩、新屋丹合并为郑良大队1队。

1975年3月,郑良、群益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双溪公社。

1981年2月,1队分为1队(郑庚)、12队(姜家滩、新屋丹)。

同年5月,群益大队改称曲港大队。

1984年1月,曲港、郑良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李沛乡。

同年7月,曲港、郑良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下辖的李沛乡。

1985年9月,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曲港大队改称曲港村,郑良大队改称郑良村。

1987年9月,曲港、郑良2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双溪桥镇。

2001年3月,曲港、郑良2村隶属担山乡并入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曲港村、郑良村、孟庚农业队合并为郑良村、驻脚鱼庵垴。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鄂城县改保为乡(小乡)。

峡山口等11个村庄,周曹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峡山乡(小乡)。

1950年5月,峡山口等11个村庄,周曹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峡山乡(小乡)。

1951年5月,鄂城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峡山口等11个村庄,周曹等10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峡山乡(小乡)。

1952年8月,峡山口等11个村庄,周曹等10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及其17个乡一起,整体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刘桢清溪饶峡山乡(小乡)。

1954年初,峡山口等11个村庄组成红旗初级社,周曹等10个村庄组成光明初级社。

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峡山乡(小乡)。

1955年,红旗、光明2个初级社所在的峡山乡(小乡)从七区划入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

1956年1月,红旗初级社升格为红旗高级社,光明初级社升格为光明高级社。

2个高级社隶属担山乡(大乡,驻陈贵芳)。

同年6月,红旗、光明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担山管理区。

1957年9月,红旗、光明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担山乡(大乡)。

1958年9月,红旗高级社改称红旗大队,光明高级社改称光明大队,隶属火箭公社担山管理区。

同年10月,红旗、光明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担山管理区。

1961年4月,红旗、光明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公社。

1966年3月,吴朝祖、蔡家2个村庄从双溪区担山公社光明大队划入杨堡公社张桥大队。

1975年3月,红旗、光明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担山公社。

1981年5月,红旗大队改称峡山大队,光明大队改称为马龙大队。

1984年1月,峡山、马龙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乡。

同年7月,峡山、马龙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担山乡。

1985年9月,峡山大队改称为峡山村,马龙大队改称为马龙村。

1987年9月,峡山、马龙2个村隶属撤区后设立的担山乡。

2001年3月,峡山、马龙2个村隶属于双溪桥镇与担山乡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峡山、马龙2个村合并为峡山村(驻大屋饶),隶属双溪桥镇。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塘下韩等23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巫山保改称的巫山乡(小乡)。

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晏公乡(小乡,驻晏公庙)。

同年9月,塘下韩等23个村庄随巫山乡并入担山乡(小乡)。

1950年5月,塘下韩等23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担山乡。

同年8月,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金牛区改称的七区下辖的晏公乡(驻晏公庙)。

1951年5月,鄂城、咸宁两县成立农村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塘下韩等23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担山乡。

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七区改称十二区(驻卢詹雯)下辖的晏公乡。

1952年3月,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二区改称的十区下辖的晏公乡。

同年8月,塘下韩等23个村庄所在的担山乡随鄂城县十三区17个乡和高桥街一起,划入咸宁县,隶属咸宁县八区(驻高桥刘桢清溪饶)担山乡(小乡)。

同年11月,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区改称的十一区下辖的晏公乡。

1954年元月,鄂城县十一区机关往晏公庙。

同年初,塘下韩等23个村庄组成先锋三初级社(驻夏庭贵)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高桥刘桢清溪饶)下辖的担山乡,孙家嘴等4个村庄组成英明初级社,隶属鄂城县十一区晏公乡。

1955年11月13日,鄂城县十一区、十二区划入大冶县,合并为金牛区。

孙家嘴等4个村庄隶大冶县金牛区晏公乡。

同年,先锋三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四区担山乡。

1956年1月,先锋三初级社升格为全胜高级社,隶属咸宁县担山乡(大乡)。

英明初级社升格为英明高级社,隶属大冶县金牛区晏公乡(大乡)。

同年12月,孙家嘴等4个村庄所在的英明高级社从鄂城县十四农村生产指导组(区级,驻西畈)晏公乡(驻晏公庙)划入咸宁县担山乡(大乡)。

全胜高级社塘下韩、雷道、陈家庄、德泰、张游、王华汝、扁担屋、新屋黄肖东、老屋黄肖东、何家、汪戚11个村庄划入英明高级社。

1957年9月,全胜、英明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业生产指导组改称的四区(驻双溪桥老街潘桥)下辖的担山乡(大乡,驻杨仁铺)。

1958年9月,全胜高级社改称全胜大队,英明高级社改称英明大队。

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担山管理区(驻杨仁街)。

同时,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同年10月,全胜、英明2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下辖的担山管理区。

同年11月,小塆并入大塆,白家迁入夏廷贵,阮万从全胜大队划入浮桥大队。

1959年,全胜大队的尹家划入汤垴大队。

1961年4月,全胜、英明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公社。

1971年,英明大队2队张游划入担山公社农科所。

1975年3月,全胜、英明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渠首公社(驻杨仁街)。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

全胜改称杨仁,英明改称何垴。

1984年1月,杨仁、何垴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乡。

同年7月,杨仁、何垴2个大队隶属由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担山乡。

1985年9月,杨仁大队改称杨仁村,何垴大队改称何垴村。

1987年9月,杨仁、何垴2个村隶属撤销区级建制后的担山乡。

2001年3月,杨仁、何垴2村隶属由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杨仁、何垴村合并为杨仁村(驻杨仁街)。

张游从农科所划归杨仁村。

2013年,白家从夏庭贵迁入细塆。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鄂城县改保为乡(小乡)。

大屋郑等18个村庄,黄塘刘等1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梅岐保改称的梅岐乡(小乡,驻殷家)。

1950年5月,大屋郑等18个村庄,黄塘刘等1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驻刘桢清溪饶)梅岐乡。

同年7月,大屋郑等18个村庄,黄塘刘等1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梅岐乡。

1951年5月,鄂城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2年8月,大屋郑等18个村庄,黄塘刘等14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17个乡一起划入咸宁县,隶属八区(驻高桥刘桢清溪饶)梅岐乡。

1954年初,大屋郑等18个村庄组成永胜初级社,黄塘刘等14个村庄组成星火初级社。

永胜、星火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下辖的梅岐乡。

1955年,咸宁县撤销区七区。

永胜、星火2个初级社所在的梅岐乡从七区划入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星聘)。

1956年1月,永胜初级社改称永胜高级社,星火初级社改称星火高级社。

永胜、星火2个高级社隶属担山乡。

同年6月,永胜、星火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担山管理区。

1957年9月,永胜、星火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担山乡(驻陈贵芳)。

1958年9月,永胜、星火2个高级社均改称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担山管理区。

同年10月,永胜、星火2个高级社隶属火箭、英雄2个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下辖的担山管理区。

1961年4月,永胜、星火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公社。

荷花大队1队熊舍划入永胜大队9队。

1975年3月,永胜、星火2个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渠首公社。

1981年5月,部分大队更名,永胜改称梅岐,星火改称箭楼。

1984年1月,梅岐、箭楼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乡。

同年7月,梅岐、箭楼2个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担山乡。

1985年9月,梅岐大队改称梅岐村,箭楼大队改称箭楼村。

1987年9月,梅岐、箭楼2个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担山乡。

2001年3月,梅岐、箭楼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2005年3月,梅岐、箭楼2个村合并为梅岐村(驻刘驼)。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鄂城县金牛区(驻谈桥)民族乡巫山保。

张畅游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金牛区民族乡周桥保。

1949年6月,鄂城县改保为乡(小乡)。

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巫山乡(小乡,驻大屋金)。

张畅游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毛家区周桥乡(小乡,驻周桥)。

同年9月,巫山乡并入担山乡(小乡),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鄂城县毛家区担山乡。

1950年5月,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鄂城县高桥区担山乡(小乡,驻杨仁铺)。

张畅游等4个村庄隶属鄂城县高桥区周桥乡(小乡,驻周桥)。

1951年5月,鄂城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同年7月,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鄂城县十三区担山乡(小乡),张畅游等4个村庄隶属十三区周桥乡(小乡)。

1952年8月,张畅游等4个村庄、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随鄂城县十三区一起划入咸宁县,浮桥陈等13个村庄和阮万隶属咸宁县增设的八区(驻高桥刘桢清溪饶)担山乡(小乡),张畅游等4个村庄隶属八区周桥乡(小乡)。

1954年初,咸宁、鄂城两县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张畅游等4个村庄、浮桥陈等13个村庄组成先锋二初级社,阮万隶属先锋三初级社,先锋二、先锋三2个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

1955年,咸宁县撤销七区,张畅游等4个村庄、浮桥陈等13个村庄隶属咸宁县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锡)先锋二初级社,阮万隶属四区先锋三初级社。

1956年1月,先锋二初级社升格为浮桥高级社,先锋三初级社升格为全胜高级社。

2个高级社隶属于担山乡(大乡,驻浮桥陈)。

同年6月,浮桥、全胜2个高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担山管理区。

1957年9月,浮桥、全胜2个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担山乡。

1958年9月,张畅游、孙元亮、王时美、李子创、枫树下陈、大屋陈、里头陈、熊舍隶8个村庄组成荷花大队。

浮桥陈、丁家、汤盘屋、金源茂、殷田铺、高家口、石家、刘家嘴、陈和盛、塘风岭10村庄组成浮桥大队。

阮万隶属全胜大队。

荷花、浮桥、全胜3个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锡)担山管理区。

同年10月,荷花、浮桥、全胜3个大队隶属火箭、英雄2个公社合并的双溪公社(区级,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下辖的担山管理区。

同年11月,阮万从全胜大队划入浮桥大队。

1961年4月,荷花、浮桥2个大队合并为浮桥大队(驻陈和盛),隶属双溪区担山公社。

原荷花1队熊舍划入梅岐大队。

1975年3月,浮桥大队隶属撤区并社后的渠首公社。

1984年1月,浮桥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乡。

同年7月,浮桥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担山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浮桥大队改称浮桥村。

1987年9月,浮桥村隶属撤销区建制的担山乡。

2001年3月,浮桥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

明清时期,隶属鄂城县马迹乡马一里。

民国时期,鄂城县设立毛家区,改保为乡(小乡)。

夏家等15个村庄隶属毛家区巫山保改称的巫山乡(小乡,驻大屋金)。

同年9月,巫山乡并入担山乡(小乡,驻杨仁铺)。

1951年5月,鄂城县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

1951年7月,大屋雷等15个村庄隶属鄂城县十三区(驻刘桢清溪饶)担山乡。

1952年8月,大屋雷等15个村庄,随鄂城县十三区(驻高桥刘桢清溪饶)17个乡一起划入咸宁县,隶属第八区(驻刘桢清溪饶)担山乡。

1954年初,大屋雷等15个村庄组成汤垴初级社,隶属咸宁县八区(驻刘桢清溪饶)改称的七区(驻刘桢清溪饶)担山乡。

1955年,咸宁县撤销七区,汤垴初级社隶属划入四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担山乡。

1956年1月,汤垴初级社升格为汤垴高级社,隶属担山乡(大乡,驻浮桥陈)。

同年6月,汤垴初级社隶属双溪农村生产指导组(区级,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担山乡改称的担山管理区。

1957年9月,咸宁县撤销农村生产指导组和管理区,恢复区、乡建制。

汤垴高级社隶属四区(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担山乡(杨仁铺)。

1958年9月,撤销区、乡建制,成立人民公社(区级),公社下辖管理区。

汤垴高级社改称汤垴大队,互助组改称生产队。

汤垴大队隶属火箭公社(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担山管理区。

同年10月,汤垴大队隶属火箭公社与英雄公社合并改称的双溪公社(区级,驻双溪桥老街潘家桥)下辖的担山管理区。

1961年4月,公社改称区,管理区改称公社。

汤垴大队隶属双溪区(驻双溪桥老街陈君聘)担山公社。

1975年3月,撤区并社。

汤垴大队隶属渠首公社(因辖区为阳新至武昌干渠的首端,中共咸宁地委书记王瑞生将所在的公社命名为“渠首”)驻杨仁街。

1984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乡建制。

汤垴大队隶属双溪区担山乡(驻杨仁街)。

同年7月,汤垴大队隶属双溪区改称的双溪桥镇(区级)下辖的担山乡。

1985年9月,生产大队、生产队改称村、组。

汤垴大队改称的汤垴村。

1987年9月,撤销区建制,设立双溪桥镇、担山乡。

汤垴村分为金盆、汤垴2个村。

2个村隶属担山乡。

2001年3月,汤垴、金盆2个村隶属担山乡与双溪桥镇合并的双溪桥镇(驻犁瓣山)。

2005年3月,部分建制村合并。

汤垴、金盆2个村合并为汤垴村,驻石牛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