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伦教街道 唐代时称“海心沙”,明初更名“伦教”,明清时属伦教黎村、羊额堡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称第二区;1947年7月属第一指导区;1949年9月复称第二区;1956年4月起称伦教区;1958年2月称伦教乡;10月成立伦教人民公社;1961年恢复区建制,下辖伦教、羊额、大洲公社;1963年1月复称伦教公社;1981年11月恢复区建制;1987年2月撤区设镇;1993年9月撤镇设街道。 |
2、勒流街道 明清时期属勒流、黄连、江村、石涌、冲鹤堡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属第六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四指导区;1949年9月至1956年6月复称第六区,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勒流区;1958年2月起分属勒流镇和富裕、大晚两个大乡;1958年成立勒流人民公社;1961年5月设勒流区;1963年1月恢复勒流公社;1983年11月撤销公社,改设区;1987年撤区建镇;1993年改为街道,称勒流街道。 |
3、大良街道 隋为南海县地。 明正统十四年(1449)置大良堡,景泰三年(1452)始为县治。 民国时期县城称大良镇,城郊农村属一区。 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划入第一指导区。 新中国成立后称大良镇。 1958年10月改为凤城人民公社;城郊农村先后称第一区、府又区、大良公社、大良区、锦湖镇。 1961年复称大良镇。 1988年8月撤销锦湖镇建制,其行政区域划归大良镇,是月,大良镇和锦湖镇合并。 1992年把五沙、逢沙、南江等地划出,成立德胜区,余下地域仍称大良镇。 1993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大良镇建制,设置大良、德胜两个街道。 2000年12月,撤销大良、德胜两个街道设置大良区办事处。 2002年12月,经广东省批准将大良区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大良街道。 |
4、容桂街道 明景泰三年(1452)建县后,由东涌都管辖容奇堡、桂洲堡;光绪三十四年(1908)容奇堡、桂洲堡合编为第十区;1951年1月,第十区划分新的镇域,称容奇镇。 1956年4月,第十区更名为桂洲区。 1958年2月,桂洲区改为桂洲乡。 1958年10月,容奇镇与桂洲乡合并成立容桂人民公社。 1959年6月,容奇为城镇公社,称容奇公社。 桂洲成立桂洲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容奇恢复容奇镇,桂洲人民公社改为桂洲区,下辖桂洲、小黄圃、马冈、新地公社。 1963年1月,桂洲区恢复为桂洲人民公社。 1983年11月改称桂洲区,1987年2月称桂洲镇。 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容奇、桂洲镇建制,设立容奇、桂洲街道。 2000年2月2日,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容奇和桂洲街道,设置容桂镇。 2001年12月29日,顺德市撤销容桂镇,设立容桂街道,至今。 |
5、陈村镇 西汉称龙津,东汉建安年间改为陈村。 镇境明清时期属龙津、甘溪、登洲、龙头堡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分属第三区和第四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二指导区;1949年9月至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3月重属第三区和第四区;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属陈村区和仙涌区;1958年2月起称陈村乡和仙涌乡;1958年10月成立陈村人民公社;1961年5月改称陈村区,辖陈村、潭村、仙涌3个公社;1963年1月并为陈村公社;1981年起恢复区建制;1987年2月起撤区设镇。 |
6、北滘镇 秦末已有居民点,五代南汉时(917-971)曾是咸宁县城。 顺德建县时列人西淋都,1923年划分为顺德第三、四、五区。 1924年属第三指导区,抗日战争时期,乡一级政权机构变革为各乡联保。 1950年仍分属三、四、五区。 1956年,4月起属陈村乡区和乐从区。 1958年2月属陈村乡。 1958年10月分属陈村人民公社和沙拐人民公社。 1959年,设北滘人民公社。 1961年5月设北滘区,下辖北滘、碧江、莘村、西海4个公社。 1963年1月起合并为北滘人民公社。 1981年11月恢复区建制。 1987年撤区建镇。 |
7、乐从镇 明清时属葛岸、平步、水藤、鹭洲堡及新良堡的一部分;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属第五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三区;1949年9月至1956年3月复称第五区;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乐从区;1958年2月改设沙滘乡和劳村乡;1958年10成立沙滘人民公社;1961年5月设沙滘区,下辖沙滘、乐从、水藤、劳村4个公社;1963年1月起恢复沙滘公社建制;1983年11月改为乐从区;1987年2月撤区设镇。 |
8、龙江镇 明清时期属龙江、龙山、甘竹堡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属第七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四指导区;1949年9月至1956年3月复称第七区;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龙江区;1958年2月起改称龙山乡,10月成立龙山人民公社;1961年5月改设龙江区,下辖龙江、龙山、里海公社;1963年1月合并为龙江公社;1983年11月撤销公社改设区;1987年2月撤区设镇。 |
9、杏坛镇 明景泰三年(1452)顺德建县后,属龙渚、古粉、马齐、马宁、昌教、北水、逢简等堡地。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6月属第八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六指导区;1949年9月至1956年3月复称第八区;1956年4月称齐杏区;1958年2月起分属杏坛、龙潭乡;1958年10月成立杏坛人民公社;1961年5月改为杏坛区,下辖杏坛、高赞、龙潭、昌教、光华公社;1963年1月起恢复杏坛公社的建制;1983年11月撤公社改设区;1987年2月撤区设镇。 |
10、均安镇 明清时期属江尾、云步、鼎新、福岸和白藤堡等地;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至1947年属第九区;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六指导区;1949年9月至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3月复称第九区;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均安区;1958年2月起分属均安、南沙乡,1958年10月成立均安人民公社;1961年5月改设均安区,下辖均安、沙浦、新华、南沙4个公社;1963年1月起合并为均安公社;1983年11月改称均安区;1987年2月撤区设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