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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公元前11世纪初,周武王封同姓40人建国,随爵为侯,为汉东大国所辖;春秋时为随国所辖;战国末期,楚灭随国建随县,随属随县所辖;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秦灭楚国,隶属南阳郡;西晋太康九年(288),武帝司马炎封司马迈为随郡王,置随国;南北朝时,随地先属南朝宋、齐、梁,置随郡,隶属荆州;西魏大统十七年(551),随郡升随州;开皇元年(581)随州改为隋州,隶属汉东郡;开皇三年(583),汉东郡撤销,隋州领隋县、厥西县;大业三年(607)复置汉东郡,隋州属之;清朝康熙三年(1664)置湖北布政使司,隶属汉黄德道德安府管辖;1912年归属湖北军政府;新中国成立后,隶属孝感专署;1979年11月,隶属随州市管辖;1983年由襄樊市代管;1995年改襄樊市代管为由省直管;2000年6月2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地级随州市的批复》国函〔2000〕80号,撤销省直管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建立曾都区;2003年,曾都区筹建曾都新型工业基地;2008年成立城南新区;2009年3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调整随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9〕35号,撤销随州市曾都区,设立新的随州市曾都区,将原曾都区的东城、西城、南郊、北郊4个街道,万店、淅河、何店、洛阳、府河5个镇划归新设曾都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城烈山大道。

殷商时代,随地有姜姓随国,相传为“烈山氏”“炎帝神农”的后裔。

西周初年,周室分封,姬姓随国、唐国立汉东。

汉东随国多见于文献,如《左传·桓公六年》云:“汉东之国,随为大。”战国后期,楚国灭随,设随县。

秦统一天下,置随县。

秦为随县,属南阳郡。

西汉时名随县,属南阳郡;故唐国地(今唐县镇地)为上唐乡,入春陵县;西南大洪山地属蔡阳县。

东汉为随县;春陵县改为章陵县。

三国时,随县属魏国,隶属南阳郡;章陵县改称安昌县;溧水鹦鹉山地设平林县;合河出山地建义阳县。

晋为随县,上唐乡地从安昌县划出设厥西县。

厥西、义阳、平林、随县同属义阳郡。

太康九年(288)置随国,领平林县。

不久,废除平林,厥西县,二县域地入随。

南朝宋泰始五年(469)改为随阳郡,领厥西县、西平林县,属司州;齐改随阳郡为随郡,安化县、阙西县属之,隶于司州;梁为北随郡;辖安化县、厥西县,属北司州;北朝西魏大统元年(535)升北随郡为随州;北周大象二年(580)杨坚晋为随王,封于随地建国,领崇业、安陆、城阳、宜人、平靖、上明、淮南、永川、广昌、安昌、义阳、淮安、新蔡、建安、汝南、临颍、广宁、初安、蔡阳、汉东等20郡。

隋开皇三年(583)撤郡,设隋州,领隋县、厥西县。

开皇七年(587)改梁安县为清腾县,属郢州。

开皇十六年(596)改下磋县为唐城县,属唐州。

开皇十八年(598)改安化县为宁化县,改左阳县为真阳县,改石武县为宜人县,改洛平县为上明县。

大业初废州,改隋州为汉东郡,废厥西县入隋,改厉城县为顺义县,旧顺义县和宁化县并入顺义县,横山县并入安贵县,废宜人县,改真阳县为土山县,漳川县并入土山县,以隋、唐城、平林、光化、顺义、安贵、土山、上明等县属汉东郡;清腾县属竞陵郡。

大业末,废唐城县、上明县、清腾县。

唐武德元年(618)改郡为州,隋州属山南道。

武德初废土山县,四年废安贵县,五年废平林、顺义县。

贞观十年(636)枣阳县隶于隋州。

开元二十一年(733),分山南道为东、西二道,隋州属山南东道。

开元二十三年(735),复置唐城县,光化、唐城县属隋州。

元和十年(815)分山南东道为二个节度使,唐隋邓节度使驻隋州。

五代之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时隋为州,,属山南东道。

后梁乾化三年(913)改唐城县为汉东县。

后唐同光元年(923)改汉东县为唐城县。

后晋天福元年(936)又改唐城县为汉东县,后汉乾元年(948)复为唐城县。

后汉乾元年(948)年复为唐城县。

宋为随州,隶于京西南路。

熙宁元年(1068)废光化县为镇入随。

南宋绍兴四年(1134)以随及唐、邓、信阳并为襄阳府路。

绍兴五年(1135),废唐城县为镇入随。

元为随州,领随县、应山县,隶属湖北道宣慰司,不久改属鄂州行省德安府。

明洪武元年(1368),降随州为县,属黄州府。

洪武十三年(1380)复为随州,辖应山县,属德安府。

清仍为随州,雍正七年(1729)州无所领,属湖北布政使司德安府。

1913年恢复随县建制。

属孝感专区。

1914年隶属江汉道。

1927年裁道直属湖北省。

1932年隶属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区署驻随县城)。

1936年隶属第三行政督察区(区署驻随县城)。

1952年属襄阳专区。

1970年属襄阳地区。

1979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县级随州市。

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随县,将随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县级随州市。

1994年,湖北省政府将随州市由襄樊市代管,改为省直辖。

2000年6月,撤销省直辖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原县级随州市行政区域为曾都区行政区域。

2009年3月,随县获国务院批准重新设立,即在现随州市曾都区(市政府所在地)区划范围内,划出19个乡镇成立随县,县城驻厉山镇。

春秋时期为贰国,秦时为南阳郡鄳县地;西汉时为江夏郡钟武县;东汉时属江夏郡平春县;三国时分属江夏郡鄳县、平春县;西晋分属江夏郡鄳县、平春县;东晋分属义阳郡鄳县、平春县;南北朝时期,南朝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始设永阳县、平靖县,属随阳郡。

梁大同二年(536)在应浓山(今印台山)设应州,领永阳县,为广水市建城之始。

北周分属应州永阳县、平林县;隋开皇三年(583)应州领平靖、永阳二县。

开皇十八年(598)改永阳为应山县,为应山县设县之始。

大业二年(606)撤应州,省平靖县并入应山县,属安陆郡;唐武德四年(621)改安陆郡为安州,吉阳、应山二县属之;宋开宝年间(968-975)撤吉阳县,吉阳山以北并入应山县,至此应山县疆域基本固定,仍属安陆郡。

宣和元年(1119)安陆郡升为德安府,辖应山县。

宋南渡后,应山为南北争锋之地;元为应山县,隶属随州;明为应山县,属随州;清为应山县,仍属随州,隶属湖北布政司汉黄德道德安府。

雍正七年(1729)直属德安府;1913年属江汉道。

1927年废道,直属湖北省。

1932年属湖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

1936年改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8年日军侵占应山县城,国民党应山县政府迁居浆溪店。

1945年9月国民党应山县政府迁回县城。

1949年解放后,设应山县,属孝感专署。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区,应山县划归武汉市领导。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区,应山县改属孝感专区。

1988年10月11日,《民政部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广水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民批〔1988〕38号,撤销应山县,设立广水市(县级),属孝感行政公署。

1993年4月10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孝感地区设立孝感市(地级)的批复》国函〔1993〕46号,撤销孝感地区和孝感市(县级),设立孝感市(地级),广水市由省直辖划归地级孝感市代管。

2000年6月25日,依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地级随州市的批复》国函[2000]80号,将孝感市代管的广水市划归地级随州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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