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濯田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6、升平村

解放后为濯田区升平乡,1958年为升平管理区,1961-1964为年升平公社,65年并入濯田公社为升平大队,1984年改为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7、水头村

1930年5月,水头村(除大岸头)归属四都区苏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水头、河甲、罗田坝划归濯田镇洋田保管辖,谢坊、黄坑、大岸头等自然村归属黄屋墟保所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洋田保与同睦保合并成洋保,水头、河甲、罗田坝自然村属同洋保辖,谢坊、黄坑、大岸头等自然村归属黄泮保所辖。

水头、罗田坝自然村共设3甲,大岸头、黄坑、谢坊各设1甲。

建国后,设水头村,1950年,水头等9村联合成立源中乡。

随后水头村成立农会、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56年3月,撤销源中乡建置,并入升平乡管辖。

1957年,水头与洋赤分拆。

1959年3月,水头成立大队,归属升平管理区管辖。

1965年9月,由水头、谢坊两个大队合并,成立水头大队。

1984年10月,水头大队改称为水头村。

18、羊赤村

1930年—1934年间,羊赤曾划四都区苏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洋田设保,划入濯田镇辖。

民国三十四年(1945),同睦洋田并为同洋保,村设有赤告、洋田、下蓝地、河山等4个甲。

民国三十七(1948)与同睦分治,单独设立洋田保,下辖3甲。

建国后,设立洋田村。

1950年5月,羊赤村划入源中乡辖,后设立农会分会、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56年3月,羊赤隶属升平乡。

1959年3月,羊赤归升平管理区。

1961年5月,成立升平公社,洋田、赤告分为两个大队。

1965年9月,“四社合一”,洋田、赤告两个大队合并为羊赤大队。

1984年10月,大队改称为羊赤村。

19、刘坑村

1950年1月,土改工作队进村,刘坑设农会分会。

刘坑村为长汀第一期土改村,当年4月就分田到户。

1951年,归属中坊乡辖,乡址设刘坑村。

1953年春,办起互助组,当年冬,成立团结初级社。

1956年春,刘坑从河田区划转濯田区升平管辖。

1959年3月,改为升平管理区管辖,与磜头合并为刘屋坑大队(大队部设刘屋坑村)。

1960年春,同睦、刘屋坑两个大队合并,改称磜头大队。

1961年3月,分拆成立同睦、磜头两个大队,刘坑属磜头大队。

1987年3月,刘坑从磜头分出,设立刘坑行政村。

20、东山村

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八年,东山村设王家保,下辖五通街、上湖、湖村、土城里、堘背等甲。

陶屋归下林保辖。

建国后,废保甲制,设立东山村。

1950年6月,东山村改为东山乡。

后建置多次变更,成立过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59年3月,东山村称为上湖大队,辖上湖、湖村、堘背等村,隶属濯田管理区。

1984年,撤社建乡,东山大队改称为东山村。

21、湖头村

建国初期,湖头划入东山村管辖。

1950年春,成立农合会。

1952年冬,成立互助组。

1954年冬,成立4个初级社。

1956年冬,成立高级社。

1959年3月,湖头与刘坑头设立湖头大队。

1960年湖头大队并入东山大队,后于1988年2月由东山村委会分出,单独设立湖头村民委员会。

建国后,划入东山村,东山乡管辖。

1950年春,设农会分会。

1952年冬至1953年,成立4个互助组。

1954年冬,全村又分别成立了3个初级社。

1956年冬,3社并入湖头村,成立了高级社,设高级农业分社。

1958年5月,又划入水莲乡辖,9月,又为“五一”公社下辖的二营二连,二连下辖22个排。

1959年3月,属湖头大队。

1960年刘坑头大队并入东山大队。

1961年3月,又划分刘坑头、湖头为一个大队,隶属湖头大队管辖,下半年,刘坑头从湖头大队划出,单独成立刘坑头大队。

1965年下半年又合并,为东山大队所辖。

1988年2月,东山村又划分刘坑头为行政村,一直至今。

23、塍背村

建国后,塍背隶属东山村辖。

1950年6月,成立乡农会分会。

1952年春,组织互助组。

1954年全村成立四个初级社。

1956年,四个初级社合并成立高级社。

1958年,又隶属水连乡。

1959年,隶属濯田管理区上湖大队所辖。

1960年,归东山大队管。

1961年3月,东山大队划分为东山、湖头、塍背为三个大队。

1988年2月,塍背从东山村划分,成立村民委员会,体制沿用至今。

24、连湖村

建国初期,连湖归连南村辖。

1950年冬,村里成立农会分会。

1953年春,组织起4个互助组。

本年冬。

1955年春,组成初级社。

1956年春,成立连湖高级分社。

1958年5月,连湖归属水莲乡管辖。

1961年下半年,连湖又归属水口公社,连湖拆为莲东、莲西、裕田3个大队。

1965年9月,四社合一,莲东、莲西、裕田3个大队合并为连湖大队。

1984年11月起,改称连湖村。

25、陈屋村

1930年,县区成立苏维埃政府,陈屋、露潭设陈潭乡,归水口区苏维埃政府辖。

1935年11月,复由民国政府管理,陈屋仍属水口乡辖。

民国二十八年(1939),设陈屋保。

民国三十四年(1945),连湖、陈屋合并为莲屋保,归三水乡辖,时下陈屋村仍然保留5甲。

三十八年(1949)四月,三洲、水口拆乡后,仍属连屋保,延至1949年10月。

建国初至1958年5月,陈屋村一直为连南乡辖。

村里成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58年5月,陈屋划入水连乡辖。

1961年9月又归水口公社管辖。

1965年9月,四社合一,陈屋、露潭合并为陈屋大队,1977年3月又拆为陈屋、露潭两个大队。

1984年,改称为陈屋村。

26、路潭村

1949年4月,露潭归水口乡管辖。

1949年11月,露潭隶属连南村。

1950年6月设立农会分会,后成立互助组、初级社会、高级社。

1959年3月,露潭设立大队,隶属水莲管理区。

1961年5月,露潭归属水口公社。

1965年9月,露潭、陈屋两个大队合并为陈屋大队,队部设陈屋村。

1977年3月,露潭从陈屋大队划出,单独设立大队。

1984年10月,露潭大队更名为露潭村。

27、南安村

民国三十八年(1949)4月,分拆三水乡,设水口乡,蓝南保归水口乡所辖,甲的建制照旧,沿用至同年9月。

建国后,设立连南村。

1950年6月,连南村改为乡,成立连南乡农会,后又建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58年5月,撤销区级建制,扩大乡辖范围,设立水莲乡,南安隶属水莲乡。

同年9月,南安改为三营二连,下设5个排。

1959年3月,蓝坊、南安两个大队,归水莲管理区辖。

1960年,蓝坊、南安大队合并,成立连南大队。

1961年5月,濯田拆分四个公社,南安大队隶属水口公社,南安、蓝坊分开为两个大队。

1965年9月,又合并为南安大队,归濯田公社所辖。

1984年11月,撤社建乡,南安大队改称为南安村。

28、水口村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由于三洲乡、水口两方人士发生械斗,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4月,两乡正式分拆,成立水口乡。

建国后,水口村先后设立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61年下半年,水口成立公社,水口大队改为河西大队。

1965年9月,河西、刘坊、河东三个大队合并成立水口大队,队部设水口。

1988年2月,水口大队分拆为河东、刘坊、水口三个行政村。

29、河东村

民国三十八年(1949)4月,成立水口乡后,河东还属刘坊保。

建国后,本村归属水口村,成立农会分会、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1960年春,调整大队建置,本村属水口大队。

1961年3月,本村又从水口大队划出,建立刘坊大队。

1965年9月,“四社合一”成立濯田公社,河东大队并入水口大队。

1988年2月,河东又从水口大队划出,单独成立行政村。

30、刘坊村

建国后,刘坊村曾设过农会分会,初级社、高级社。

1959年3月刘坊属水连管理区的一个大队,1960年春,并入水口大队,1961年3月,从水口大队划出,设立刘坊大队,5月成立水口公社,刘坊大队划为河东,刘坊村为两个大队,1965年9月,本村与水口、河东合并成立水口大队,延至1987年,1988年2月,水口村划为水口、河东、刘坊三个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