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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古称雍丘城。

商、西周为杞国都城。

秦为雍丘县,属阳夏郡。

后历为州、郡、县治所。

城始筑于秦。

明崇祯八年(1635年),改为砖城。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扩建。

后称雍丘镇。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称东娄镇。

1949年,为城关区,后改为一区。

1952年,更名城关镇。

1958年,为金星公社一部,后改为城郊公社。

1960年,城郊和城关公社分治。

1963年,合并称城关公社。

1983年,改为城关镇。

2015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杞县撤销城关镇设立金城街道,其原辖行政区域实行城市管理体制。

2019年9月17日,杞县金城街道挂牌成立。

1949年属杞县一、六、七、八区。

1958年分属城郊、裴村店、高阳三公社。

1959年划出属城郊公社。

1961年属城郊区。

1963年复为城郊公社。

1975年増设五里河公社。

1983年改称五里河乡。

1999年撤乡建五里河镇,沿用至今。

明属圉镇保、青陵保各一部。

清属傅集社、陶陵社、苏木社和荆岗社各一部。

1912年属第三区,又名傅集区。

1935年并为一区。

1944年属芝圃县二区。

1949年复名第三区和傅集区。

1955年并区,仍属第一区。

1957年属傅集中心乡、韦庄中心乡。

1958年建先锋公社。

1961年复改为第三区(傅集区)。

1963年撤区,改称傅集公社。

1983年改称傅集乡。

1995年撤乡建傅集镇,至今。

圉初为陈邑,名圉城,战国时为魏邑。

西汉置圉县,属淮阳国。

东汉光武元年(25),复名圉县改隶陈留郡。

北魏景明元年(500)复置圉城县,属陈留郡。

唐代废县入雍丘,改称圉镇。

宋、元、明、清称圉镇。

1945年属杞县,称芝圃县。

1955年五区、六区、七区三区合并,称圉镇中心乡。

1958年建水简公社。

1963年更名圉镇公社。

1983年改称圉镇乡。

1994年撤乡建圉镇镇。

秦称高阳里。

汉为高阳亭。

汉后沿称高阳。

宋设高阳乡。

清属高阳社、王堌社、晁村社、赵虎岗社、沙沃社分领其地。

1912年为杞县三区,高水黄苏联保、大小牛屯、王扶金、晁空常、五曹务和、张云口等分领其地。

1944年属达生县第二区。

1949年改为杞县六区。

1958年成立高阳公社。

1983年改为高阳乡。

1990年撤乡建高阳镇。

明代分属西滩保、栗岗保。

清属葛岗社、晁村社、花园社。

1935年属四区。

1949年设西云所葛岗区。

1951年改为九区。

1955年置葛岗中心乡。

1958年建葛岗公社。

1983年改为葛岗乡。

1995年撤乡建葛岗镇,至今。

1949年,置阳固区。

1958年,改公社。

1984年,改乡。

1996年,撤乡建镇。

元代,邢口为黄河故道,黄河流经此地,名镇河集。

明代,邢姓人在此摆渡为生,形成地名邢家口,后简化为邢口。

1975年,析傅集公社北部、裴村店公社西南部置邢口公社。

1983年,改为邢口乡。

2001年,撤乡建镇。

明代属郑村保。

清分属袁寨社、山头社、吕兴社、蒜木社。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属杞县一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芝圃县抗日民主政府第八区、克威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三区。

1949年,为陶陵岗区。

1952年,置裴村店区。

1955年,称裴村店中心乡。

1958年,改为裴村店公社。

1983年12月,改裴村店乡。

清代分属板木、瓦岗、付集3社。

民国四年(1915年),为杞县第十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分属圉镇区常宗程、大瓦汤、板吴阵、马赵刘4个联保。

后历为杞南中心分会三分会、芝圃县一区、杞县板木区辖区。

1949年初,分属杞县板木区(四区)、付集区(二区)。

1955年,分属板木、傅集2个中心乡。

1956年,分属板木、瓦岗、傅集3个乡。

1958年,分属傅集、板木2个公社。

1975年,拆板木公社东部12个大队置宗店公社。

1983年,改宗店乡。

明、清属清陵堡。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杞南办事处。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八月,分属芝圃县抗日民主政府第一区及第二区一部。

1949年,置板木区。

1955年,改称板木中心乡。

1958年,称跃进公社。

1980年,更名为板木公社。

1983年,改乡。

明属圉镇保。

清代分属丁村、官庄2社。

1958年,属官庄公社。

1975年,析官庄公社东部建竹林公社。

1983年,改乡。

明属圉镇保。

清代分属官庄、圉镇、丁村3社。

民国四年(1915年),属杞县第九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分属杞县二区的官土石、常江邢翟、郭大辘、霍东贾4联保。

后置圉镇区。

1949年,分属官庄、圉镇区。

1955年,属圉镇区;同年12月,属写片中心乡。

1958年11月,属官庄公社。

1961年,改区。

1903年,复公社。

1975年,并庄肖寨、马桥、于堂、粱寨、安桥、姬庄、八里庙、郑寨、程寨、岁洼、张蔡、庄林等15个大队建竹林公社。

1983年,建乡。

明代分属栗岗保、圉镇保。

清分属小湖、沙沃、傅屯、圉镇4个社。

民国四年(1915年),属杞县第七、第八、第九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杞南中心分会五分会。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分属达生县第二、第七区及芝圃县第四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分属圉镇区、沙沃区。

1955年,分属圉镇、高阳2个区。

1956年,属圉镇、湖岗、沙沃3个乡。

1958年,属圉镇、沙沃、官庄3个乡;同年8月,属圉镇、沙沃、官庄3个公社。

1975年,析官庄公社叶庄,沙沃公社左洼等10个村,圉镇公社前、后白畅岗等28个村建湖岗公社。

1983年,改湖岗乡。

1975年,拆傅集公社咸岗,白屯2个大队;沙沃公社苏木、刘庄、陶屯、马房、邓圈、林寨6个大队;高阳公社核桃园、靛池、寺头岗、朱庄、许店5个大队组建苏木公社。

1983年12月,改苏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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