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阳曲县志》载名黄土寨。 民国二十一年《阳曲县志》载名黄寨镇。 1948年,东西阳曲合并后,黄寨镇为当时第八区,解放初,属阳曲县第一区,1953年划为大直峪、北留、城晋驿、黄寨4个乡,1957年合并为黄寨乡。 1958年与东黄水乡、侯村乡联合成立了红星人民公社。 1959年更名为黄寨人民公社,后划出东黄水等45个自然村,另立东黄水人民公社。 1961年又划出侯村等45个自然村,成立侯村人民公社。 1980年7月1日再次将北留等21个自然村,划归了北留乡人民公社。 1981年9月,恢复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名称。 1984年5月9日,撤消人民公社建制,改称黄寨镇沿用至今。 |
大盂春秋属晋,战国属赵,自秦以后,先后隶属狼盂县、盂县、汾阳县、阳曲县。 明为太平东乡大盂都,清光绪年间为阳曲县大盂都,辖7甲9村。 民国前期为阳曲第七区主村之一。 抗日战争时期属抗日民主政权东阳曲县,1945年民国政府将其划入三区,并为区署驻地。 1949年为九区驻地,1953年为三区驻地,均为乡级建制。 1956年撤区设乡。 1958年改设为大盂公社,1984年改设为大盂镇,沿用至今。 |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阳曲县志》载名东黄水镇。 清光绪年间为东黄水都。 民国前期为主村,属第二区。 抗日战争期间属东阳曲抗日民主政府所辖。 日寇侵占区属东阳曲县管辖一区,区公所驻地马驼村。 1948年解放初为行政村属县第十一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50年属一区所辖。 1953年改设为乡,仍属一区。 1956年撤销区级建制,原东黄水与老土沟、故县、西盘威、西殿4个乡合并为境域较大的东黄水乡。 1958年属黄寨人民公社东黄水管理区。 1959年分出,单独成立了东黄水人民公社。 1984年政社分家设东黄水镇,一直沿用至今。 |
古代属狼孟县、汾阳县、阳曲县。 清光绪年间为泥屯都,辖9甲10村。 1912年属阳曲县五区,为主村之一。 抗日战争时期属西阳曲县二区。 1946年国民政府将其划入向阳区,设为乡级建制。 1948年阳曲解放后,划属二区,为行政村,并为区政府驻地。 1950年仍属第二区,区公所驻向阳店。 1951年上兰村、向阳店新城划归太原市后,区公所迁回泥屯。 1953年改设为乡。 1956年撤销区级建制,扩大乡辖范围,泥屯乡为全县20个乡之一。 1958年改制为人民公社,辖10个管理区,1984年政社分开复置泥屯镇。 2001年泥屯、岔上两乡合并。 |
1912年属第七区,为主村。 抗日战争时期属中共领导的东阳曲县政府管辖范围。 1945年属东阳曲县第四区。 1949年为阳曲九区所辖行政村。 1953年为三区所辖高村乡。 1956年撤区后并入大盂乡。 1972年2月,从大盂公社分出,成立高村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政社分开设为乡沿用至今。 |
1943年8月为中共领导的东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 1944年、1946年为东阳曲第三区、1948年12月属阳曲县第七区。 1956年3月撤区并乡,设侯村乡。 1958年9月属红星人民公社。 1961年5月分出单设侯村乡人民公社。 1984年7月实行政社分开,设侯村乡沿用至今。 |
清光绪七年(1881)《盂县志》载“凌井市、凌井堡,为盂县西乡六市之一”。 抗日战争期间为中共领导的东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范围,1945年属东阳曲县第三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49年为行政村,属盂县第十区管辖。 1956年3月撤销区级建制,凌井店为全县20个乡之一。 1958年9月实行公社化,成立凌井店人民公社。 1984年又改制为凌井店乡沿用至今。 |
清光绪年间设凌井都,辖10甲20村。 民国前期为阳曲县第六区主村之一。 1945年为中共领导的西阳曲县第五区管辖范围。 1946年民国阎锡山政权将其划归向阳区管辖,设乡。 1948年8月阳曲解放后,将其划入第五区,设行政村。 1953年改设为乡,仍属第五区,区公所驻地扫峪。 1956年3月撤销区级建制,西凌井为全县20个乡之一。 1958年9月并入钢铁人民公社。 1959年7月分出,设西凌井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改制设乡沿用至今。 |
1948年8月阳曲解放后,杨兴为第十区所辖行政村,并为第十区政府驻地。 1951年3月改为杨兴区。 1953年7月设乡,属第八区,并为政府驻地。 1956年撤区设乡,杨兴为全县20个乡之一。 1958年政社合一,与温川乡合并成立卫星人民公社,次年改称杨兴人民公社。 1961年温川公社划出单设。 1984年改制为杨兴乡,2001年温川乡并入杨兴乡,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