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紫云县五峰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紫云县五峰街道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该社区成立得名于2016年1月14日,属五峰街道管辖至今。

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得名于2016年1月14日,沿用该名称至今,属五峰街道管辖。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紫松人民公社紫松管理区红岩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紫松公社红岩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松山镇红岩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松山镇红岩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红岩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海子管理区干桥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青海公社干桥大队,1966年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青海公社干桥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青海乡干桥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干桥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合村并组时,为松山镇甘桥村村民委员会,2016年1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紫云自治县部分乡镇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松山镇建制,分别设置松山街道、五峰街道,将松山镇甘桥村划归五峰街道管辖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海子管理区海子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青海公社海子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青海公社海子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青海乡海子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海子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白云管理区红光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白云公社红光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白云公社红光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白云乡红光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海子管理区关口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青海公社关口大队,1966年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青海公社关口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青海乡关口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青山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合村并组时,为松山镇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海子管理区青枫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青海公社青枫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青海公社青枫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青海乡青枫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青枫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海子管理区青林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青海公社青林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青海公社青林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青海乡青林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青林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合村并组时,清林村和摆山村合并为松山镇青林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白云管理区中心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白云公社中心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白云公社中心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白云乡中心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2013年合村并组时,为松山镇中心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

解放初属城关区松山镇管辖,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属望谟县万红人民公社白云管理区板乡大队,1963年属松山区白云公社板乡大队,1965年紫云县划归安顺专区,1966年根据国务院(65)国议字33号文件,建立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紫云县行政区划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行政区划,其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松山区白云公社板乡大队,1984年撤社建乡时,为白云乡板乡村村民委员会,1991年建镇并乡撤区时,为松山镇板香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6〕22号撤销松山镇建制,析设五峰街道,属五峰街道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