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为营桐乡第八、九保,辖桐木坪、下河、中河、上河、老寨坡(后称高峰)等5个甲和阿斗坡、干溪、新寨坡、山朗背、前山5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八、九保建立第八、九行政村公所,隶属营桐乡公所。 1953年秋,第八、九行政村撤销。 1956年2月,桐木坪、下河、中河、上河、老寨坡、瓮坑(现称坝上、湾头)等初级社建立桐木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桐木坪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隶属团结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桐木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连同从棉花坪分出的阿斗坡、干溪、新寨坡、山朗背、前山5队,建立桐木坪、阿斗坡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谢桥人民公社桐木坪管理区。 1967年7月,阿斗坡大队更名向阳大队,9月,撤销桐木坪、向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桐木坪、向阳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卜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68年冬,撤销向阳大队。 1979年1月,撤销桐木坪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桐木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4月,隶属卜口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桐木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桐木坪村民委员会,接受桐木坪侗族乡人民政府指导。 1992年7月,撤并建后,隶属桐木坪侗族乡至今。 |
1949年11月,为营桐乡第一、第七保,下辖卜口、夹岩、石月、葫芦田、周家、瓮坑(现坝上、湾头统称)、鸭子坡等7个甲和溪头、柑子坳、杨家龙、竹坳、王家、老院子、老屋场、新寨、凯楼、苗坡、大坪、小坪、天堂坡、落水、蔡冲、保保溪16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一、第七保建立第一、第七行政村公所,隶属营桐乡所。 1953年秋,第一、第七行政村撤销。 1956年秋,由卜口、夹岩、石月、葫芦田、周家、大坪、小坪、天堂坡等初级社建立卜口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由溪头、柑子坳、杨家龙、竹坳、王家、老院子、老屋场、新寨、凯楼、苗坡组建石阳洞高级社,隶属卜口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1月,隶属团结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卜口、石阳洞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卜口、石阳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谢桥人民公社卜口管理区。 1967年7月,撤销卜口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卜口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卜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卜口、石阳洞大队革命委员会,恢复卜口、石阳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1年隶属卜口乡管理委员会。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卜口、石阳洞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卜口、石阳洞村民委员会,隶属卜口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后,接受桐木坪侗族乡人民政府指导。 2006年12月,撤销卜口村、石阳硐村,合并建立卜口村。 隶属桐木坪侗族乡至今。 |
1949年11月,为营桐乡第十、十一保,下辖棉花坪、黄泥坡、半坡、溪门口、习溪沟、半沟、竹坳、黄家溪、候家屋场等9个甲和叶家冲、杨柳塘、川硐、宋家、下干溪、腊洞河、胡子坨、杨家寨、田冲、蓑衣塘10个甲。 1950年10月,废第十、十一保建立第十、十一行政村公所,隶属营桐乡公所。 1953年秋,第十、十一行政村撤销。 1957年2月,由棉花坪、黄泥坡、半坡、溪门口、习溪沟、半沟、竹坳、黄家溪、候家屋场、新寨坡、干溪、阿斗坡、山朗背、前山、叶家冲、杨柳塘、川硐、宋家、下甘溪等初级社建立棉花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由杨家寨、胡子坨、腊洞河、田冲、蓑衣塘、鸭子坡建立新阳高级社,隶属桐木坪乡人民委员会。 1958年9月,隶属团结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撤销棉花坪、新阳高级社管理委员会,建立棉花坪、新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谢桥人民公社桐木坪管理区。 1967年7月,撤销棉花坪、新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棉花坪、新阳大队革命委员会,隶属卜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9年1月,撤销棉花坪、新阳大队革命委员会,建立棉花坪、新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隶属不变。 1984年4月,机构改革,撤销棉花坪、新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建立棉花坪村民委员会、新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卜口乡人民政府。 1992年7月,撤并建,接受桐木坪侗族乡委员会指导。 2006年12月,撤销棉花坪村、新阳村,合并建立棉花坪村。 隶属桐木坪侗族乡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