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城镇 明代,属定安县。 民国时期,为定安县民国政府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隶属定安县。 2003年,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仙沟镇、龙州乡并入定城镇。 |
2、新竹镇 清属嘉善图、博一图。 民国时期设立新竹乡。 1950年5月,成立新龙乡。 1951年,实行区建制时,由定安一区管辖。 1958年12月,定安、屯昌合并成定昌县时并入新兴公社。 1961年5月,定安复县时成立新竹公社。 1983年10月,改称新竹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建镇,成立新竹镇。 |
3、龙湖镇 原称小乔乡。 1953年,由郑州划入新郑县,为第七区。 1955年12月,小乔区划分为小乔和山西乔2个中心乡。 1956年12月,分为林锦店、古城、荆王3个乡。 1958年5月,改为林锦店和山西乔2个乡;同年8月,建小乔公社。 1961年7月,撤销小乔公社划归郭店区。 1963年4月,恢复小乔公社。 1983年4月,改为乡。 1994年4月,撤销小乔乡设立龙湖镇。 |
4、黄竹镇 清代属黄竹图、居腰图等。 1950年5月,成立黄竹乡人民政府。 1958年10月,设立黄竹人民公社;同年12月,合并为南海人民公社。 1959年4月,国营南海农场从南海公社划出,南海公社改称黄竹公社。 1968年4月,改设黄竹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成立黄竹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2年5月,合并入国营南海农场。 1987年5月。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黄竹镇人民政府,由南海农场代管,黄竹镇实行场镇双重建制,行政上隶属定安县政府和国营南海农场双重领导。 2005年12月,整建制移交定安县人民政府管理。 |
5、雷鸣镇 清朝属博一、博二、嘉善等图。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成立雷鸣乡。 1958年,成立雷鸣公社。 1983年10月,改为雷鸣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设乡镇,成立雷鸣镇。 |
6、龙门镇 安溪置县之初,龙门属归善乡依仁里。 宋至元、明、清,龙门仍属依仁里。 民国初期,沿用清制。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依仁里属依新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6月,改为第一区龙榜镇;同年8月,改属龙门、官榜2个乡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恢复龙榜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龙榜镇属龙城区,不久改属第二区。 1952年7月,改为第六区;同年9月,改属官桥区。 1958年2月,撤区改设龙门乡。 1958年9月,并入官桥公社。 1961年8月,划为龙门、湖山、仙地、桂瑶、榜头、寮山6个小公社,隶属官桥区。 1965年,撤区,6个小公社并为龙门公社。 1984年,改为龙门乡。 1991年,改为龙门镇。 |
7、龙河镇 明朝天启四年(1624年),设龙塘市,属定安县。 民国时期设立龙塘乡。 1958年12月,成立龙塘公社。 1958年12月,定安与屯昌合县时成立龙岭公社,1961年,定安复县后恢复龙塘公社。 1983年10月,成立龙塘区公所。 1987年3月,改为龙塘镇。 2002年9月,更名为龙河镇。 |
8、岭口镇 清代属中乡南雷一图。 民国时期成立岭口乡,隶属定六区。 1951年,实行区建制,属定四区。 1957年7月,成立岭口公社。 1983年9月,改为岭口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建镇,成立岭口镇。 |
9、翰林镇 清代,属雷一图、新一图。 民国时期,设立翰林乡,属定二区。 1950年,属定四区岭腰乡。 1958年10月,属岭口公社。 1971年9月,从龙塘、岭口两个公社划出深水、章塘、火星、翰林、沐塘、良星6个生产大队,设立翰林公社。 1983年9月,改称翰林区公所。 1987年3月,撤区建镇,成立翰林镇。 |
10、富文镇 富文乡清代属博一图、博二图。 民国时期为宾文乡,隶属定二区。 1950年5月,成立南埠乡人民政府,属定安县三区。 1961年5月,成立九所公社,因与乐东县九所公社重名。 1981年12月,更名为富文公社。 1983年9月,改称富文区公所。 1987年3月,设立富文乡。 2002年,富文乡和坡寨乡合并为富文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