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属孝女乡,三十六都。 民国时期,属薛阳镇。 解放初,仍之。 1952年置瀹潭乡,瀹潭、瀹岭坞属之;置瀹坑乡,瀹坑、向阳村属之。 1961年成立坑口公社,瀹潭、瀹岭坞、向阳、瀹坑村属之。 1983年公社改乡属之。 2008年,瀹岭坞村并入瀹潭村。 向阳、瀹坑村合并组成瀹源村。 2010年,瀹源村并入瀹潭村,隶属不变。 |
民国前,属宁仁乡,三十七都。 民国时期,属薛阳镇。 解放初,仍之。 1952年置薛阳乡,金滩、汪龙坑、薛潭村属之。 1961年成立坑口公社,1983年公社改乡,金滩、汪龙坑、薛潭村属之。 2008年,金滩、汪龙坑、薛潭合并组成金龙潭村,隶属不变。 |
民国前隶属于三十六都、三十七都,民国期间隶属于薛阳镇,建国后,1958年隶属于坑口公社城关管理区,1961年隶属于坑口公社,1983年推行农村人民公社改革;2008年村级区域调整,湖田、中磅、岭坑口、四安河长源五村合并成立阳坑村;2010年长源村并入阳坑村,隶属坑口乡至今。 |
民国前隶属于三十六都、三十七都,民国期间隶属于薛阳镇,建国后隶属于瀹潭管理区,1961年隶属于坑口公社,1983年推行农村人民公社改革;2008年勤俭村并入坑口村;2011年薛源村、坑口村合并成立薛坑口村村委会,隶属坑口乡至今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