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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庙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3年,时称“磨坪寺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罗坪村、西牛包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3年,时称“北沟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下湾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灯塔一大队”。

1981年8月灯塔一大队更名为赵店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鲁家楼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灯塔六大队”。

1981年8月灯塔六大队更名为高家庄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翔凤湾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民主一大队”。

1981年8月民主一大队更名为沙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杨坪村、海大川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解放二大队”。

1981年8月解放二大队更名为老君店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方家坪村、陈家天坑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解放三大队”。

1981年8月解放三大队更名为高峰麓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主山寨从高峰麓村划出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高峰麓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先进大队”。

1981年8月先进大队更名为东沟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

1987年9月撤区并乡,赵店从李庙镇划出属李庙镇所辖。

2001年3月,随阎坪乡并入李庙镇至今;2002年有王家岩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工农一大队”。

1981年8月工农一大队更名为茅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将军石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爱国二大队”。

1981年8月爱国二大队更名为胡家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沙洲河村、段家沟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久安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李庙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至1957年,隶属李庙区。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李庙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至1980年,时称“爱国一大队”。

1981年8月爱国一大队更名为水田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李庙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李庙镇所辖至今;2002年有焦家沟村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