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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市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99年3月,设立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

2000年,县市合并属井冈山市龙市镇管理至今,沿用至今。

1999年,原宁冈县龙市镇成立居委会。

2000年,属井冈山市龙市镇成立城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属龙市镇管理至今,沿用至今。

因城市管理需要,1999年,原宁冈县人民政府撤消龙市城市管委会。

根据龙市地形,以龙江河和会师路,把龙市城区分为三片,并命名为城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龙市村属龙市第一、二、三保地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一区(城厢)龙市镇。

1958年,成立光辉大队,属龙市人民公社。

1960年,分为张亚大队和光辉大队。

1962年,张亚大队又分成张亚大队和河西大队。

1981年,改称龙市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龙市大队改称龙市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龙市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四区(龙源)石陂乡。

1954年,为一区(城厢)石陂乡。

1958年,属龙市公社石陂大队。

1962年,村源口、竹下、旺宜洲分为石陂大队和源口大队。

1968年,与源口大队合并称团结大队。

1972年,复名石陂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石陂大队改称石陂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65年,属古城区游亚乡。

1958年,为古城公社庄前大队。

1962年,划入龙市公社,仍称庄前大队。

1968年,改称红旗大队。

1973年,恢复原名。

1984年,体制改革,庄前大队改称庄前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分居桥头,河桥西乡。

初期,居一区(城厢)河桥乡。

1958年,居龙市公社先锋大队。

1962年,居河桥公社。

1972年,居龙市镇。

1982年,更名相公庙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相公庙大队改称相公庙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二区(古城)坳里乡。

1958年,属古城公社坳里大队。

1968年冬,与桥边、渡陂合并成三忠大队。

1972年,与渡陂分治,仍称坳大队。

1983年析出桥边,另立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坳里大队改称坳里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二区(古城)坳里乡。

1958年,属古城公社坳里大队。

1968年冬,与桥边、渡陂合并成三忠大队。

1972年,将三忠大队分为坳里、渡陂两个大队。

1983又将坳里大队分为桥边、坳里两个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桥边大队改称桥边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0、渡陂村

1958年,属古城公社渡陂大队。

1968年,与桥边、坳里合并成三忠大队。

1972年,三大队分治,复称渡陂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渡陂大队改称渡陂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1、寨下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二区(古城)坳里乡。

1958年,属古城公社坳里大队。

1968年冬,与桥边、渡陂合并成三忠大队。

1972年,将三忠大队分为寨下、渡陂两个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寨下大队改称寨下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2、大庙村

1956年,撤区并乡属葛田人民公。

1962年,从葛田公社划出属东源人民分社。

1968年,又合并属葛田公社。

1968年,葛田、大陇、茅坪合并属茅坪公社。

1972年,又成立葛田公社。

1984年,体制改革,设立大庙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3、东源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象山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四区(龙源)东源乡。

1958年,属葛田公社。

1962年,葛田分治成立东源公社。

东源属公社驻地,仍称东源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东源大队改称东源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4、虎岭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长溪乡第二保和象山乡第三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四区东源乡。

1958年,属葛田公社虎岭大队。

1962年,属东源公社虎岭大队。

1964年,属葛田公社虎岭大队。

1968年,并入东源大队。

1972年,与东源分开,恢复虎岭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虎岭大队改称虎岭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5、高陇村

1952年,属苍冲大队。

1958年,与苍冲分治,称高陇大队。

1962年,属东源公社高陇大队。

1964年,合并属苍冲大队。

1972年,重新分治。

1984年,体制改革,高陇大队改称高陇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6、苍冲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属象山乡第五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四区东源乡。

1952年,从东源分出改称苍冲乡。

1964年,与高陇大队合并,仍称苍冲大队。

1972年,与高陇分治。

1984年,体制改革,苍冲大队改称苍冲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