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 1976年申家窑大队分设,为卢店人民公社栗子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栗子沟村村民委员会;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栗子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刘家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刘家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刘家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刘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申家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申家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申家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龙头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龙头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龙头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龙头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龙头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崔岗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崔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崔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崔岗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崔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吴岗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吴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吴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吴岗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吴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杨岗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杨岗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杨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杨岗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杨岗大队。 1976年杨岗大队分设,为卢店人民公社屈家坊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屈家坊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屈家坊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卢店保。 清属卢刘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三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景店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景店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景店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景店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景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唐庄保。 清属大唐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二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四区。 1958年,曾为东风人民公社瓦窑沟大队,后定名为卢店人民公社瓦窑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四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卢店人民公社瓦窑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卢店乡瓦窑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3年撤乡置镇,为卢店镇瓦窑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