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 属青峰区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 民国23年(1934),此地归二区管辖;民国24年(1935年)撤区乡,恢复联保制,设青峰联保,下辖双坪河保。 由二区青峰联保管辖。 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设乌牛观乡(民国档案急着乌牛观)。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双坪乡,隶属沙河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上坪农业生产大队,隶属沙河公社双坪管理区(1961年改称沙河区双坪人民公社);1975年撤区并社,将沙河、双坪、大新、建山四个公社合并为沙河公社,上坪大队隶属沙河公社。 1977年撤销沙河公社建制,上坪大队隶属中堰公社。 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化体制,恢复区、乡基层政权和村民自治组织,成立双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中堰河乡。 1987年撤区级建制,隶属中堰河乡卧牛观管理区。 2002年中堰河乡撤销,隶属青峰至今。 |
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 隶属新建立青峰区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 民国23年(1934),此地由二区青玉镇乌龙乡(乡公所设卧牛观)管辖;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设卧牛观乡,由二区青峰镇管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卧牛观乡,隶属七区(青峰)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卧牛农业生产大队,隶属青峰公社东西店管理区(1961年更名青峰区东西店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撤销青峰区,将所辖中堰、东西、清河、苏坪四个公社合并为中堰公社,卧牛观大队隶属中堰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卧牛观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卧牛观乡。 1987年撤区建乡,隶属中堰河乡。 2002年中堰河乡并入青峰镇,卧牛观村隶属青峰镇至今。 |
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隶属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时期属青峰区刘家河乡。 1952年建立新政权,隶属中堰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杨家农业生产大队,隶属青峰公社中堰管理区(1961年更名青峰区中堰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将中堰、东西、清河、苏坪四个公社合并为中堰公社,杨家大队隶属中堰公社。 1981年更名为杨家院生产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杨家院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中堰河乡。 2002年中堰乡并入青峰镇,杨家院村隶属青峰镇至今。 |
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 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龙王沟联保,由泗河团管辖;民国23年,此地隶属青玉镇(青峰)管辖;民国24年12月15日,撤销区公所,此地隶属龙王沟联保管辖;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此地隶属龙王沟乡管辖;1952年建立新政权,此地隶属青峰区中堰乡管辖;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在此地设立学苏、东升两个农业生产大队。 由青峰公社东西管理区管辖。 1975年撤区并社,青峰区撤销,将其所属中堰、东西、苏坪、清河四个公社合并为中堰公社。 隶属中堰公社。 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基层政权,成立龙王沟乡,龙王沟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 1987年,撤区建大乡,龙王沟村隶属中堰河乡。 2002年,中堰河乡建制撤销,隶属青峰镇至今。 |
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 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 此地属龙王沟联保,由泗河团管辖;民国23年,此地隶属二区青玉镇管辖;民国25年,废联保为乡,此地隶属二区青玉镇龙王沟乡管辖;1952年建立新政权,成立东西乡,隶属七区(青峰区)辖。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设东西店公社,建军农业生产大队,由青峰公社管辖。 1975年3月,撤区并社,更名东西大队,隶属青峰公社。 1984年改革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恢复区、乡村基层政权,成立东西店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东西店乡。 1987年撤区建大乡,隶属青峰镇东西店管理区。 2002年管理区撤销,隶属青峰镇至今。 |
明清时期,建地方保甲乡里,设官民相兼的基层组织,查户籍教化,催祖斌徭役;清光绪7年(1881年)为加强统治、兴办民团组建军民相间的基层组织,改传统的保甲乡里制为团,联保甲制,设青峰联保,由东乡宜阳湾团管辖;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隶属青峰区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 民国23年(1934),设龙王沟联保(后改为乡),隶属二区(设青峰)(此地隶属沙河乡阳坪联保所辖;民国24年12月15日,撤销区公所,设八道河联保,下辖6保,由二区管辖,此地隶属八道河联保;民国25年6月3日,废)。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阳坪乡,隶属青峰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成立光辉农业生产大队,隶属沙河公社苏坪管理区(1961年更名沙河区苏坪乡)。 1975年撤区并社,将中堰、东西、清河、苏坪四个公社合并为中堰公社,光辉大队更名阳坪大队隶属中堰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恢复区乡政权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阳坪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中堰乡。 1987年撤区建乡,隶属中堰河乡。 2002年中堰河乡并入青峰镇,隶属青峰镇至今。 |
晚清时期,属青峰联保,归东乡宜阳湾团管辖。 民国时期,属青峰区龙王沟乡。 民国23年,属乌龙乡辖。 1952年建立新政权,设青河乡隶属沙河区。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设清河大队,由青峰公社青峰管理区管辖;1961年6月20日,行政区划调整,设清河公社,由青峰区管辖;1975年3月,撤区并社,此地归划原中堰公社管辖;1984年6月,设区建乡,成立清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清河乡。 1987年10月,撤销区的建制,此地由中堰乡管辖。 2002年中堰乡建制撤销,隶属青峰镇至今。 |
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属青峰苏维埃政府;1932年民国政权复辟。 民国23年(1934),此地归二区管辖;1949年1月本县解放,建立沙河区,此地隶属沙河区管辖;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成立西坪农业生产大队,隶属沙河公社苏坪管理区。 1961年改称两坪大队。 1975年撤区并社,隶属中堰公社。 1984年改称和平村村民委员会,隶属青峰区青河乡。 1987年改称河坪村隶属青峰镇至今。 |
民国20年(1931年)贺龙率红三军来房县,开辟均房苏区,建立苏维埃政权,隶属青峰区苏维埃政府;民国24年(1935年),设深峪沟保,由青峰联保管辖。 民国25年6月3日,废联保为乡,由青峰乡辖,隶属二区管辖。 1958年11月1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人民公社的决定,设深峪沟大队,由清河公社管辖;1975年3月,撤区并社,撤销青峰区,深峪沟大队归划中堰公社管辖;1984年6月,设区建乡,由青峰区清河乡管辖;1987年10月,撤销区级建制,撤销青峰区,设中堰乡,由中堰河乡清河管理区辖。 2002年,中堰河乡撤销,隶属青峰镇所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