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太和镇境域属清远县附城公社。 1961年,属清城镇。 1983年,属清城区公社。 1986年,撤区建镇,隶属清远县管辖。 1988年1月,清远建市,设立太和镇隶属清郊区管辖。 1992年5月,撤销清郊区建立清新县,太和镇隶属清新县管辖。 2012年12月,撤销清新县设立清新区,太和镇隶属清新区管辖。 |
清初康熙年间(1662~1722年),为回属太平乡。 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乡改安良分局,为回属太平安良分局。 民国三年(1914年),回属第七区。 民国十九年(1930年),为回岐区太平乡。 1950年5月,属清远县第四区。 1953年6月,属清远县第十一区。 1955年9月,清远县第十一区改称为太平区。 1957年9月,撤区建太平乡。 1958年8月,撤乡建太平公社。 同年10月,太平公社、三坑公社、山塘公社合并为清西公社。 1959年6月,分设太平公社。 1961年12月,太平公社分设出回澜公社。 1977年3月,太平公社又分设出秦皇公社。 1983年11月,撤公社改区公所,太平公社改太平区。 1986年12月,撤区建太平镇,镇政府驻太平圩。 1988年1月,撤销清远县,建立清远市,原清远县划分为清城区和清郊区,太平镇属清郊区。 同年6月,太平镇划归清城区。 1989年11月,又划归清郊区。 1992年5月,清郊撤区建清新县,太平镇属清新县。 2002年5月,秦皇镇并入太平镇。 |
1950年5月,设立山塘区。 1958年8月,撤销山塘区,成立山塘人民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立区公所。 1986年12月,改称山塘镇。 1988年1月,清远建市,山塘镇划归清城区管辖。 1989年1月,山塘镇划归清郊区管辖。 1992年6月,清郊区改为清新县,山塘隶属清新县。 |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化平乡改称为三坑乡。 1950年5月,属清远县第四区。 1953年,属清远县第十二区。 1955年,改称三坑区。 1957年,撤区,改三坑乡。 1958年,撤乡,建三坑公社。 1983年11月,撤公社,改三坑区。 1986年12月,撤区,建三坑镇。 1988年,属清远市清城区,1989年,改属清郊区。 1992年,属清新县。 2013年,属清新区。 |
汉代,龙颈镇境域为古代中宿县。 1950年5月,龙颈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3年,龙颈区人民政府改为十四区区公所。 1957年8月,龙颈乡、石马乡合并为龙马人民公社。 1959年6月,龙马公社分离,设龙颈、石坎、南冲和石马公社。 1983年11月,龙颈公社改为龙颈区公所。 1986年冬,撤区,建龙颈镇。 |
1949年,禾云镇境内为清远县第十五区。 1958年,改称禾云公社。 1983年,改称禾云区。 1986年12月,改称禾云镇,隶属清远县管辖。 1988年1月,清远建市,禾云镇隶属清郊区管辖。 1992年5月,撤销清郊区建立清新县,禾云镇隶属清新县管辖。 2012年12月,撤销清新县设立清新区,禾云镇隶属清新区管辖。 |
明属水池乡,清初属滨属池水乡,清光绪十四年建滨属浸潭安良分局,民国设滨江区浸潭乡,1950年属第七区,1951年建第十七区,1955年改十七区为浸潭区,1957年9月撤区设乡。 1958年8月开始公社运动,同年10月,由浸潭、石潭合并成立上游人民公社,1959年6月成立浸潭人民公社。 1983年冬公社改区,1986年撤区建镇。 2004年5月14日,县撤销桃源镇,其行政区域并入浸潭镇。 |
1986年12月,撤区,建石潭镇,隶属清远县管辖。 1988年1月,清远建市,隶属清郊区管辖。 1992年6月,撤销清郊区,建立清新县,隶属清新县管辖。 2012年11月,撤销清新县,设立清新区,隶属清新区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