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石阡县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石阡县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和平乡。

1958年,和平乡改称和平公社;坪地场村改称坪地场大队。

1984年,和平公社更名坪地场乡;坪地场大队改称坪地场村。

期间隶属和平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坪地场乡花桥区坪地场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坪地场村并入和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坪地场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和平乡。

1958年,和平乡改称和平公社;老鸽林村改称老鸽林大队。

1984年,和平公社更名坪地场乡;老鸽林大队改称老鸽林村。

期间隶属和平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坪地场乡花桥区坪地场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老鸽林村并入和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调整为老鸹林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和平乡。

1958年,和平乡改称和平公社;雷首山村改称雷首山大队。

1984年,和平公社更名坪地场乡;雷首山大队改称雷首山村。

期间隶属和平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坪地场乡花桥区坪地场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雷首山村并入和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雷首山村。

2010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和平乡。

1958年,和平乡改称和平公社;唐家营村改称唐家营大队。

1984年,和平公社更名坪地场乡;唐家营大队改称唐家营村。

期间隶属和平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坪地场乡花桥区坪地场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唐家营村并入黄花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唐家营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覃家营村改称覃家营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覃家营大队改称覃家营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河坝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覃家营村并入黄花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覃家营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毛家营村改称毛家营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毛家营大队改称毛家营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河坝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毛家营村并入黄花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毛家营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甘家寨村改称甘家寨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甘家寨大队改称甘家寨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河坝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甘家寨村并入枣园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甘家寨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大寨村改称大寨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大寨大队改称大寨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河坝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大寨村并入枣园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大寨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雷神槽村改称雷神槽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雷神槽大队改称雷神槽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河坝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雷神槽村并入枣园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雷神槽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文新乡。

1958年,文新乡改称文新公社;大水井村改称大水井大队。

1984年,文新公社更名枣园乡;大水井大队改称大水井村。

期间隶属文新乡(公社),1984年至1991年,隶属枣园乡。

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大水井村并入枣园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大水井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10年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汪河乡。

1958年,汪河乡改称汪河公社;三合村改称三合大队。

1984年,汪河公社改称汪河乡;三合大队改称三合村。

期间隶属花桥区汪河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三合村并入汪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三合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1936年属坪地场联保;1942年属和平乡八保;1953年属汪河乡;1955年建七星农业社;1958年建万合大队;1985年更名为万家棚村;2003年合并大村为汪河村;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调整为万合村。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汪河乡。

1958年,汪河乡改称汪河公社;石窑村改称石窑大队。

1984年,汪河公社改称汪河乡;石窑大队改称石窑村。

期间隶属花桥区汪河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石窑村并入汪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调整为石尧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民国32年(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汪河乡。

1958年,汪河乡改称汪河公社;岩顶寨村改称岩顶寨大队。

1984年,汪河公社改称汪河乡;岩顶寨大队改称岩顶寨村。

期间隶属花桥区汪河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岩顶寨村并入汪河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岩顶寨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清末得名沿用至今。

1943年,石阡实行新县制,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设置乡镇保甲。

设立和平乙级乡。

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设立三个区18乡镇。

隶属一区。

1950年7月,改置3区为6区1镇。

隶属二区。

1953年,设立花桥区汪河乡。

1958年,汪河乡改称汪河公社;凯跃村改称凯跃大队。

1984年,汪河公社改称汪河乡;凯跃大队改称凯跃村。

期间隶属花桥区汪河乡(公社)1992年“撤并建”,由花桥区的汪河乡、枣园乡、坪地场乡合并,设置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

2003年全县推进“撤小村并大村”工作,凯跃村并入凯兴村。

2010年,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2010]77号批准,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恢复凯跃村。

1991年至今隶属坪地场仡佬族侗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