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思南县鹦鹉溪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思南县鹦鹉溪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英武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鹦鹉大队属鹦鹉公社管辖。

1985年鹦鹉溪村属鹦鹉溪区鹦鹉溪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鹦鹉溪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新建鹦鹉溪社区。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鹦鹉溪社区,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为联江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联江大队属东华溪公社管辖。

1985年联江村属鹦鹉溪区东华乡管,属东华乡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联江社区,属东华乡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2014年,省人民政府以黔府函[2014]56号批复,同意撤销思南县东华乡苗族乡、鹦鹉溪镇,设置新的鹦鹉溪镇,镇人民政府驻鹦鹉社区,联江社区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月斜溪大队属鹦鹉溪公社管辖。

1984年撤队设月斜溪村属鹦鹉溪区鹦鹉溪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月斜溪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月斜溪村并入新设立的鹦鹉溪社区,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月斜溪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鄢家山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鄢家山大队属鹦鹉溪区鹦鹉溪公社管辖。

1985年鄢家山村属鹦鹉溪区鹦鹉溪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鄢家山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全县开展撤小村并大村工作,鄢家山村并入石街水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建立阴家山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石阶水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石阶水大队属鹦鹉溪区鹦鹉公社管辖。

1984年,撤队设石阶水村属鹦鹉溪区鹦鹉溪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石阶水村属于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设置新的石阶水村,属于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为原石阶水村,属于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大头坡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大头坡大队属鹦鹉溪区鹦鹉溪公社管辖。

1984年成立大头坡村,1985年大头坡村属鹦鹉溪区鹦鹉溪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大头坡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大头坡村并入石阶水村隶属鹦鹉溪镇。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大头坡村,隶属鹦鹉溪镇。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为箱子溪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箱子溪大队属马河公社管辖。

1984年改为箱子溪村。

1985年箱子溪村属鹦鹉溪区马河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箱子溪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箱子溪村并入渐鸿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箱子溪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陈联大队,后更名为映山红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映山红大队属鹦鹉溪区马河公社管辖。

1984年建立映山红村。

1985年映山红村属鹦鹉溪区马河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映山红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映山红村并入渐鸿村。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映山红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城落宅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城落宅大队属鹦鹉溪区马河公社管辖。

1984年设立城落宅村。

1985年,城落宅村属鹦鹉溪区马河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城落宅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城落宅村并入马河坝村,隶属鹦鹉溪镇。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城落宅村,隶属鹦鹉溪镇。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山羊桠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山羊桠大队属鹦鹉溪区马河公社管辖。

1984年,撤队设山羊垭村,属鹦鹉溪区马河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山羊桠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并入马河坝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山羊桠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小水坡大队,1961年更名为双荣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双荣大队属鹦鹉溪区仙坝公社管辖。

1984年,撤队设双荣村属鹦鹉溪区仙坝乡管辖。

1987年仙坝乡改置仙坝土家族苗族乡,双荣村属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双荣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双荣村并入温泉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2010年为鹦鹉溪镇双荣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清江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更名为白盐井大队,属鹦鹉溪区仙坝公社管辖。

1984年成立白盐井村。

1985年白盐井村属鹦鹉溪区仙坝乡管辖。

1987年仙坝乡改置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白盐井村属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白盐井村隶属鹦鹉溪镇。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并入温泉村,隶属鹦鹉溪镇。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白盐井村,隶属鹦鹉溪镇。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温塘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温塘大队属鹦鹉溪区仙坝公社管辖。

1985年温塘村属鹦鹉溪区仙坝乡管辖。

1987年仙坝乡改置仙坝土家族苗族乡,温塘村属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温塘村属鹦鹉溪镇管辖,2006年更名为温泉村。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合并组建新的温泉村。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原温泉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青中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青中大队属鹦鹉溪区仙坝公社管辖。

1984年调整为村。

1985年青中村属鹦鹉溪区仙坝乡管辖。

1987年仙坝乡改置仙坝土家族苗族乡,青中村属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青中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设立新的青龙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青中村属鹦鹉溪镇管辖。

1953年建初级社,鹦鹉溪乡属二区管辖,1957年建高级社。

1958年公社时代,取名仙家坝大队,属鹦鹉溪区管辖。

1982年10月31日,仙家坝大队属鹦鹉溪区仙坝公社管辖。

1984,建立训家坝村。

1985年,训家坝村属鹦鹉溪区仙坝乡管辖。

1987年仙坝乡改置仙坝土家族苗族乡,训家坝村属仙坝土家族苗族乡管辖。

1992年2月,思南县“建镇并乡撤区”工作,建立鹦鹉溪镇,训家坝村隶属鹦鹉溪镇。

2007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撤小村并大村整合的批复》,并入青龙村,隶属鹦鹉溪镇。

2010年11月16日,思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调整全县行政区划,恢复训家坝村,属鹦鹉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