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因国有企业家属区社区职能移交,设立望云矿社区和伯方矿社区,属寺庄镇。 2021年8月17日,因社区规模调整,望云矿社区和伯方矿社区两个社区合并更名为伯云社区,设伯云社区居民委员会。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寺庄先进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寺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为寺庄镇政府驻地。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王报先火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王报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西阳先红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西阳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八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第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箭头乡、箭头丰华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箭头乡、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箭头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伯方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伯方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市望国光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市望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61年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1962年设郜家庄生产大队,属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郜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柏枝庄先保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1984年5月5日政社分开,设柏枝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七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北王庄先工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北王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管辖。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都;1912年废除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杨家庄先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杨家庄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一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长平振胜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长平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居制,属第十一都;1912年废都居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先后设管寨振升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管寨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九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望云先建农业生产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区、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望云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
清代实行都里制,属第十一都;1912年废都里制为区村制,属二区(寺庄);1956年至1983年先后设马家沟先利农业合作社、管理区、生产大队,属寺庄镇、寺庄乡、寺庄管理区、寺庄工作社、寺庄人民公社。 1984年5月25日政社分开,设马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属寺庄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