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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2019年1月23日新成立,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公元前841年)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公元前475)属楚巫郡地,秦(公元前221)属黔中郡,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属武陵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并属南郡,三国两晋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属建平郡,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属清化郡开夷县,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乾宁二年(895)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太祖建隆元年(960)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属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顺治元年(1644)属金峒安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置咸丰县名。

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小村村属小村团防局(31团)。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小村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小村村属小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小村村属小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先锋生产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先锋大队更名为小村村,属小村镇。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土地村和小村村村合并为小村村,2008年行政区划又将小村村和土地溪村分开,沿用至今。

小村乡李子溪村,村部所在地集镇处,在新中国建立初期1952年至1955年曾是咸丰县第八区区公所所在地。

古属蛮夷国,周初(公元前841年)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公元前475)属楚巫郡地,秦(公元前221)属黔中郡,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属武陵郡,东汉建武元年(公元25年)并属南郡,三国两晋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属建平郡,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属清化郡开夷县,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乾宁二年(895)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太祖建隆元年(960)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属土司分治,属唐崖、西平司,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明永乐四年(1406)属菖蒲司(位于今八家台板桥河),清顺治元年(1644)属唐崖司。

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诸地置咸丰县名,属唐崖司,清道光十七年(1837)属礼忠里,民国初年(1912)咸丰县设36团防局,属李子溪团防局(31团),民国二十二年(1933)属三区,民国三十年(1941)属三合乡,至新中国建立前。

建国初期(1950)隶属第五区;1956年改属第四区。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李子溪沿河两岸命名为群联大队;张家界桃子溪、杜家溪一带命名为红星大队,1981年第一次地名普查时以地名分别将群联大队更名为为李子溪大队、红星大队更名为杜家溪大队;1984年“撤社并区建乡”时始称李子溪村、杜家溪村,2002年并村自治时,“合村并组”中李子溪村与杜家溪村合并为现李子溪村。

名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羊蹄村属小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羊蹄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羊蹄村被命名为阳光生产大队,下辖生产小队,属小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羊蹄大队属小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羊蹄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羊蹄村,属小村区的小村镇。

1996年直属小村乡,2002年将齐要溪村和羊蹄村合并为羊蹄村,村委会办公处,设在阳天岩,2016年10月新的村委会办公处迁入朱家堡,2017年12月村委会从羊天岩搬迁至朱家堡,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公元前841年)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公元前475)属楚巫郡地,秦(公元前221)属黔中郡,西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属武陵郡,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并属南郡,三国两晋魏文帝黄初元年(220)至晋武帝太康二年(281)属建平郡,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属清化郡开夷县,唐高祖武德元年(618)至乾宁二年(895)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太祖建隆元年(960)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属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顺治元年(1644)属金峒安抚司、清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置咸丰县名,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荔木村属小村团防局(31团)。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荔木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全县“人民公社”化时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荔木村属地被命名为前进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属小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前进大队属小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荔木溪大队,下辖12个生产小队,1984年6月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下设乡、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建置,更名为荔木溪村,属小村区的小村镇。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荔木村和水杉坪村合并为荔木村,2008年将荔木村恢复为荔木、水杉坪2个村。

于2021年将水杉村和荔木村合村并组到荔木村,荔木村村名沿用至今。

小村乡中心场村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中心场村属小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中心场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中心场村被命名为乐园生产大队,下辖生产小队,属中心场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中心场村属中心场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

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中心场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中心场村,属小村区的中心场乡。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中心场村和小腊壁村合并为中心场村,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田坝村属大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田坝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田坝命名为田坝生产大队,属大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田坝村属大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

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仍定名为田坝大队。

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田坝村,属小村区的大村乡。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为田坝村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大村村属大村团防局(25团)。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大村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大村村被命名为红光大队,属大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红光大队属大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

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大村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大村村,属小村区的大村乡。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大村村和喂龙村合并为大村村,下辖村民小组,2008年将大村村恢复为大村村、喂龙村2个村,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唐崖、西平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明永乐四年(1406)属菖蒲蛮夷官司(位于今活龙坪八家台板桥河村),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白果村属李子溪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白果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命名为白果大队属李子溪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定名为白果生产大队,属李子溪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仍定名为白果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白果村,下属村民小组。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白果村和兴隆沟村合并为白果村,村部办公地点设在李子溪街上,与李子溪村部同一处办公。

2008年将白果村恢复为白果村、兴隆沟2个村,村部同时迁回原一栋桥办公地点办公。

据咸丰县历史沿革等文献史料记载,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土地溪村属小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土地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土地溪流域一带被命名为前锋生产大队,属小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前锋大队属小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

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土地溪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下设村民委员会时,更名为土地溪村村民委员会,属小村区的小村镇。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土地溪村和小村村村合并为小村村,2008年行政区划又将小村村和土地溪村拆分为两个行政村,2018年12月村委会从小村集镇龙灯口搬迁至土地溪村胡家槽,沿用至今。

据文献史料记载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金峒安抚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喂龙村属大村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喂龙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喂龙村被命名为青龙大队,下辖生产小队,属大村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喂龙村属大村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

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青龙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下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更名为喂龙村,属小村区的大村乡。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大村村和喂龙村合并为大村村,2008年将大村村恢复为大村村、喂龙村2个行政村,2008年恢复喂龙村在大村村街上办公,2017年1月1日喂龙村村民委员会地址由大村村迁移喂龙村小地名(堤坎上)办公,沿用至今。

古属蛮夷国,周初为巴子国地,后为夔子国地,战国时属楚巫郡地,秦属黔中郡,西汉属武陵郡,东汉并属南郡,三国两晋属建平郡,南朝宋齐梁属宜都郡,北周属乌飞县,隋属清化郡开夷县,唐属黔中道清江县,五代为羁縻感化州,宋初属富州地,中属柔远州,初名懿州,后改为安定州。

元时土司分治,属唐崖、西平司,明万历十年(1582)属施州卫,明永乐四年(1406)属菖蒲蛮夷官司(菖蒲司位于今活龙坪八家台板桥河村)清道光十七年(1837),全县编户8里,小村属礼忠里,礼忠里辖小村、大村、李子溪,中心场、燕子嵌。

民国初年(1912年),因军阀混战,地方乡坤,练团保境,设团防局,全县共设36团,县设保卫团总公所。

小村乡境内设大村、小村、李子溪三个团防局,兴隆村属李子溪团防局。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废团防局,成立4个区,小村属第三区,区公所设清水塘,下设保、甲,第三区共58保,580甲,设保董和保长,保辖区范围与今村委会大致相同。

甲设甲长,范围与人口和现今的村民小组大致相当。

1941年(民国三十年)9月,咸丰县撤一(丁寨)二(尖山寺)两区,保留清水塘区署,同时将19个联保199保1808甲划成15个乡镇,兴隆村属三合乡,三合乡辖大村、小村、李子溪、中心场,乡公所设在小村。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按行政区域划分隶属第五区的三合乡,乡政府驻地钟塘,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时,全县划分为11个人民公社,小村为红光公社,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11月以地名称将红光公社更名为小村公社,管委会驻地小村。

小村公社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四个管理区,今兴隆沟村命名为兴隆大队,下辖生产小队,属李子溪管理区。

1961年6月全县撤消8个大公社,设立区,小村区下辖小村、大村、中心场、李子溪4个人民公社以及生产大队和生产队。

兴隆村属李子溪公社,1975年撤小村区更名为小村公社,1981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进行标准化处理时,定名为兴隆沟大队,1984年撤销小村公社恢复为小村区公所,更名为兴隆沟村,属小村区的李子溪乡。

1996年属小村乡,2002年将白果村和兴隆沟村合并为白果村,因合并后无村部,村办公地点在李子溪街上,与李子溪村办公地点同一处办公,2008年将白果村恢复为白果村、兴隆沟2个村。

兴隆沟村村名沿用至今。

村委会2017年从李子溪村搬到现在的兴隆沟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