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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49年,分属九江县宗垅、十里、女儿、新桥、梅山等乡。

1958年2月,设十里公社,1984年,改乡。

1997年2月,撤销浔阳区十里街道,将原辖的二厂、九微、九柴、动力、一建、九玻、轻机、江塑、十里等14个居委会划归新成立的庐山区十里街道,与十里乡合署办公。

2000年,辖5行政村,下设37村民小组。

2001年12月,撤销十里乡,并入十里街道。

2003年,实施村改居,为现行体制。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十里街道办事处。

清代属九江府德化县。

1912年,属九江县仁贵东乡。

1949年,分属九江县五里、崂家垅、宗垄3乡。

后分属宗垄、联城、茶庵、女儿等4乡。

1957年,分属游岭、十里、大桥、女儿4个乡。

1958年,隶属大桥公社,新港公社。

崂家垅乡先后隶长岭乡、新港乡、长岭公社、新港公社。

1970年,大桥的三垅、五里、八里、南湖4个大队。

新港的前进大队析出,成立前进公社,隶属九江市。

1980年5月,属原省辖九江市郊区,10月,更名五里公社。

1984年设立庐山区,属之,辖5行政村。

2001年改设五里街道。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五里街道办事处。

1896年,清政府设德化县大姑塘镇。

1938年,姑塘镇改称姑塘乡,隶九江县。

1949年8月复名姑塘镇。

后分属九江县二区九华、香积、沙湖、沿湖、岭背、邓桥乡。

1958年并入大桥公社。

1962年析出成立周岭公社。

1977年划属九江市辖。

1980年,划入省属九江市郊区,1984年改属庐山区。

1999年撤乡建镇。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姑塘镇。

1912年,分属星子县吴障乡和九江县仁中、姑塘乡。

1949年,分属星子县海会区吴障、九星乡,九江县大桥区株桥、开天、岭背乡。

1958年,分属庐山垦殖场、庐山海会公社、九江县周岭公社。

1969年属庐山管理局。

1970年,建登庐公社,1980年,更名威家公社,改属九江市庐山区(驻牯岭镇),1984年,改名威家乡并划属庐山区(驻十里),1992年9月,撤乡建镇。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威家镇。

1912年,属九江县韩晟乡、仁贵东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九江县第一区,1956年撤区建乡,1958年10月,成立新港公社,1977年,从九江县划出属地辖九江市。

1980年,属省辖九江市郊区。

1984年,改属庐山区并复名为新港乡,1992年,撤乡建新港镇。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新港镇。

1912年,分属九江县德化西、白鹤东、十里、濂溪、妙智乡,沙河区东林、九龙乡。

1949年,分属九江县第七区莲花、妙智、谭畈、潘湾、新桥、东城、九垄、梅山、太平乡。

1955年,第七区9乡合并为妙智、谭畈、双塔3乡。

1957年,撤区并乡为莲花乡,次年,双塔乡与莲花乡合并为莲花公社。

1966年,更名红旗公社。

1968年,与工农兵公社合并,属地辖九江市。

1971年,分设,复归庐山管理局为红旗公社。

1980年5月,属省辖九江市郊区;10月,复名莲花公社。

1984年4月属九江市庐山区,复名莲花乡。

1992年,撤乡建莲花镇。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莲花镇。

秦,属九江郡。

汉,属柴桑县,隋,属江州。

1912年,属九江县。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属九江县三区赛阳乡,1958年属庐山管理局通远公社,1961年为赛阳公社,1966年改名为向阳公社,1980年复名为九江市郊区赛阳公社,1984年改为庐山区赛阳乡,1996年撤乡设镇,为赛阳镇。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赛阳镇。

清代,属九江府德化县。

1912年后属九江县仁中、仁贵2乡。

1949年后,分属九江县开天、虞河、鲁板、都天、株桥、茶庵、高山乡。

1954年为大桥乡。

1958年,成立大桥公社。

1976年,属地辖九江市。

1980年5月,隶省辖九江市郊区。

1984年,恢复乡制,易名虞家河乡,属九江市庐山区。

2016年4月,更名为濂溪区虞家河乡。

1949属星子县积余乡。

1956年区乡合并,分属海会沿湖、九星乡。

1957年划归庐山管理局所辖的庐山综合垦殖场海会分场。

1958年撤乡建社,隶海会公社。

1959年成立高垅公社,次年并入海会公社。

1962年分设,1964年再度并入。

1966年海会公社更名东风公社。

1969年复归星子县,1970年复隶庐山管理局。

1977年两社再度分设,高垅公社与青山垦殖场、庐山水产场合一,1979年社场分离。

1980年5月隶省辖九江市郊区。

1984年恢复乡置为高垅乡。

2002年1月与海会镇合并。

2016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8号)精神,江西省政府经研究,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九江市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

从海会镇析出高垅、庐山水泥厂、五星、双垅、银门、谷山、青山7个村(居)委会,设立九江市濂溪区高垅乡,乡政府驻高垅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