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钟楼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钟楼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钟楼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钟楼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钟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土门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土门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土门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土门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土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朱垌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朱垌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朱垌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朱垌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朱垌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蔡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蔡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蔡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蔡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蔡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山海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山海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山海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山海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山海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岳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岳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岳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岳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岳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老栗树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老栗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老栗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荟萃山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荟萃山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荟萃山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申家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申家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申家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三岔口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三岔口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三岔口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佛垌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佛垌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佛垌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佛垌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佛垌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七里庙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七里庙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七里庙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寺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寺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寺沟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寺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曾为前进人民公社山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山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山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山沟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山沟村民委员会,至今。 |
明属大冶保。 清属大冶里。 1912年,沿清建制,后县设八个区属第四区。 1936年前后,县划为三个区署,属第二区。 1948年登封县解放后,县划为八个区,属第六区。 1958年,时称前进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后定名为大冶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 1961年恢复区建制,属第五区。 1962年撤区恢复公社,为王村人民公社青石沟大队。 1983年体制改革,为王村乡青石沟村村民委员会。 1998年,撤王村乡建宣化镇,为宣化镇青石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