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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2]

16、海岱镇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为海岱扩大乡。

翌年,属新三区。

1950年,羊场以上属五区(清水区),文阁以下属六区(海岱区)。

1958年,设海岱公社。

1961年,复为海岱区。

1970年,再度改海岱公社。

1984年2月,复为海岱区,从田坝区划入腊谷、德来,同时划出西南部成立羊场区。

1988年,撤区设乡。

2001年,撤乡设镇。

17、龙场镇

1973年前,属格宜。

1973年3月,从格宜分出设龙场公社。

1984年4月,改龙场区,同时来宾镇迤乐大队划归旧营乡。

1987年,撤区建乡,原小乡改行政村,团结、姑着2小乡(原属龙场区管辖)划归乐丰乡。

2002年1月,撤乡设镇。

18、龙潭镇

民国六年(1918年),属西北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设龙潭乡。

1949年,属宣威新五区。

1950年3月,为宣威第十区。

1956年,改名龙潭区。

1958年10月,撤销龙潭区,成立龙潭公社和放马坪公社。

1961年8月,2公社合并为龙潭区。

1970年2月,改龙潭公社。

1984年2月,改龙潭区。

1984年5月,龙潭区划分为龙潭、得禄2区。

1987年10月,改龙潭乡。

2001年5月,撤乡设龙潭镇。

19、热水镇

民国,为西南区、第八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废区扩乡为热水、述迤2乡。

1949年,属新四区。

1950年,从西泽划入上述迤一片,后为中村村。

1951年,西南部划出块所、菱角2乡属沾益县。

1953年,划出牛栏江边太阳乡归西泽区。

1984年,划出小江以西5大队归务德区。

1988年,设立热水乡。

2003年,撤乡设镇。

20、宝山镇

民国先后,为安定区、东北区、四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区扩乡为宝山乡。

1949年,属新二区。

1950年,为七区。

1953年,为三区。

1958年,分为宝山、普立、官寨3公社。

1961年,合并为宝山区。

1963年,分出普立区。

1970年,改为宝山公社。

1984年,改宝山区。

1988年,撤区建乡。

2002年,撤乡建镇。

21、东山镇

1938年为东山乡。

1958年为东山公社。

1984年为东山区。

1987年为东山乡。

2002年撤乡设镇,名称沿用至今。

22、杨柳镇

1949年,属新二区。

1950年,属九区(倘塘区)。

1952年底,从倘塘区分出,并将格宜区的土目(现乐丰)、景新(三联)、碧波(木臻)并入设12区(杨柳区)。

1958年,分建可渡、双河2公社。

1961年,合并为杨柳区。

1963年,再分出双河区。

1970年,改杨柳公社。

1984年,改杨柳区。

1988年,撤区设乡。

2017年,杨柳乡撤乡设镇,改称杨柳镇。

23、普立乡

民国时属宝山区。

1940年分属宝山乡、鹧鸡乡。

1949年属新二区。

1950年属宝山区。

1958年为普立、官寨两公社。

1961年复属宝山区。

1963年从宝山区分出成立普立区。

1970年改称普立公社。

1984年改称普立区。

1988年撤区设乡,名称沿用至今。

24、西泽乡

中华民国时为公益区、正西区、第九区。

1940年,废区扩乡为西泽乡、务德乡。

1949年为新五区。

1950年为十一区(西泽区)。

1953年为九区(西泽区)。

1984年划出西部十二个大队与热水区划出五个大队成立务德区,东部赤水大队及向阳大队10村归境外区。

1988年改为西泽乡,名称沿用至今。

25、得禄乡

清代,属宣威州沛泽里。

民国先后,属第五团区、西北区、第十区、得禄区。

1949年,属新五区。

1950年,为得禄区(十区)。

1952年,区公所驻地迁至龙潭段山口,后又迁新河,改为龙潭区。

1959年,属龙潭公社。

1984年6月,撤销龙潭公社,分设龙潭区、得禄区。

1988年,撤区设乡。

26、双河乡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属可渡乡。

1949年,属新二区。

1950年,属第九区(倘塘区)。

1952年,属十二区(杨柳区)。

1958年,成立双河公社。

1961年,归杨柳区。

1963年,分出成立双河区。

1971年,改双河公社。

1984年,恢复双河区。

1988年,撤区设乡。

27、乐丰乡

1987年12月,增设乐丰乡,从双河区划出乐丰、店子、新月、前吉、三联5小乡、从龙场区划出团结;姑着2小乡,从倘塘区划出邓家村、新村、色官、明德、新德、水炉6小乡,从阿都区划出银厂乡建文大队,共14小乡改行政村,组成乐丰乡。

28、文兴乡

清时在其境内铜店设“鹧鸡讯”。

1912年属东北第四区。

1940年撤区扩乡为“鹧鸡乡”(驻铜店)。

1949年4月属新二区。

1950年属七区(宝山区)。

1953年从宝山区划出与阿都合设十三区,区政府驻地文兴。

1958年划为文兴、阿都、增坪3个公社。

1961年又合并恢复为十三区。

1963年与阿都分开成立文兴公社。

1984年改为文兴区。

1988年撤区设乡,名称沿用至今。

29、阿都乡

中华民国初期属东北区、宝山区。

1940年属备木乡。

1949年属新二区。

1950年属八区(格宜区)。

1953年属十三区(文兴区)。

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属十三区联社,成立阿都、增坪两个公社。

1961年仍属文兴区。

1963年1月由文兴区分出成立阿都区。

1970年改为阿都公社。

1984年恢复阿都区。

1988年1月撤区设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