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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沙子坡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5年建桂花初级社,1957年建桂花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改为桂花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桂花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竹元村村民委员会。

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天星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石槽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于沙子坡乡。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立马家庄初级社;1957年成立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马家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马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原板溪区沙子坡乡。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池坝初级社;1957年建池坝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池坝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池坝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板溪区花园乡。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成立红木初级社区;1957年成立红木高级社区;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红木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红木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成立塘口初级社;1957年成立塘口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塘口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塘口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于板溪区花园乡。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成立十字初级社;1957年成立十字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十字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十字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青球初级社;1957年建青球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青球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青球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鹿洞初级社;1957年建鹿洞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鹿洞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六洞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沙子坡镇。

1955年建茅草初级社;1957年建凉水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红星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红星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于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凉水初级社;1957年建凉水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凉水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凉水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属原板溪区凉水乡管辖,并为凉水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炉塘初级社;1957年建炉塘高级社;1985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炉塘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炉塘村村民委员会。

198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炉塘村。

1992年撤区并乡后,属沙子坡镇管辖。

1955年建韩家初级社;1957年建韩家高级社;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改为韩家大队;1984年1月11日,中共印江县委批准《印江县农林综合改革方案》,“对原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改为乡(镇)政权。

全县原来的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3月16日,成立韩家村村民委员会。

1992年撤区并乡前隶属原板溪区韩家乡。

1992年由原沙子坡乡、花园乡、韩家乡、凉水乡合建沙子坡镇,现属沙子坡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