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至明初,隶属宁德县青田乡东洋里。 明宣德年间,为麻岭巡检司堡所在地。 嘉靖三十五年,福建省按察使舒春芳拨银建筑城墙。 清雍正十三年,为宁德县第五区公所驻地,1935年为周敦特种区区署驻地。 1940年1月,设周墩镇,1942年8月改为狮城镇。 1945年,为周宁县政府驻地。 1949年6月周墩和平解放,1950年,狮城镇分设城关、坂头、陈凤3个乡。 1952年,城关乡改称城关镇,1957年1月,改为县辖镇。 1959年,设立城关人民公社。 1961年8月恢复城关镇建制,1966年8月改称城关公社。 1980年9月分设城关镇和城郊公社。 1981年,红潭大队分为龙潭、洋庄2个大队,南新大队分为南庄、仙溪2个大队,并将南庄大队划并城关镇,城关镇辖城关、南庄2个大队和1个居民大队,城郊公社辖仙溪、龙潭、洋庄、安后、洋尾、坂头、虎岗、陈风、前坪9个生产大队。 1984年城郊公社并入城关镇复称狮城镇,21世纪初,狮城、南庄、仙溪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整合,成立中兴、长安、城西、桥南、东园、兴福6个社区。 全镇辖6个社区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设狮城。 |
咸村镇明时分属十四、十五、十八、十九都,隶宁德县辖。 清初,十五、十八都划入周墩县丞辖治,十四、十九都仍属宁德县。 民国时称咸杉乡。 民国叁柒年(1948年)9月,咸杉乡划入周宁县辖后,析出蒲溪乡的碧岩、樟源,西社乡的枣岭、樟冈、詹家和咸杉乡的咸村、洋坂、桐坑、云芹共九保,设桃源乡。 1950年属第三区。 1955年9月改称咸村区。 1958年8月,改设咸村、枣岭、樟源三个乡(后改称人民公社)。 1959年1月,玛坑、沈洋并入成立咸村公社。 1961年8月,划为咸村、玛坑、樟源三个公社。 1963年3月,又合并为咸村区。 1966年8月,分设咸村、玛坑公社。 1984年4月建咸村乡。 1990年5月8日撤乡建镇,沿用至今。 下辖一个居委会,24个村委会、104个自然村,镇驻地咸村社区。 |
清初,属宁德县青田乡东洋里十五、十六、十七都。 1949年后是周宁县第一区(端源区),1958年成立端源公社(驻端源村)1963年公社迁浦源村称浦源公社。 1984年改为乡,1993年改为镇建制,沿用至今。 |
七步镇曾称七溪乡、蒲溪乡。 1950年4月隶属周宁县第二区,7月称第四区。 1955年9月属李墩区。 1958年8月设乡,9月改为人民公社,1963年3月改设七步区。 1966年8月复称七步公社,1984年4月,设七步乡,1993年撤乡设镇。 |
清初,属宁德县青田乡东洋里十七、十八都。 1949年后分为周宁县西社乡和蒲溪乡。 公元1935年设联保,1940年分设李枣、礼门乡。 1942年,改属蒲溪、西社乡。 1950年隶属周宁第二、第四区。 1955年,第二、第四区合并成立李墩区。 1958年8月设李墩、贡川、首洞、秋楼、七步5个乡(9月均改称人民公社)。 1959年1月李墩、贡川、首洞、秋楼4个公社合并为李墩公社。 1961年8月,贡川、首洞、秋楼分出另设礼门公社。 1963年3月礼门与李墩公社合并成立李墩区。 下辖12个乡。 1966年8月,分设李墩、礼门两个公社。 1984年4月,设李墩乡。 1993年4月撤乡设镇。 |
纯池镇,宋、元时分属政和、福安两县。 明景泰六年属寿宁县。 民国时设纯池乡。 1950年,属寿宁县第六区。 1955年9月,纯池划入周宁县,并由一区划出莲地、底源村,设纯池区。 1958年8月,分设纯池、禾溪、三门桥、赤岩、坂坑5个乡。 1959年1月5个公社合并为纯池公社。 1961年8月,分社纯池、泗桥两个公社。 1963年3月,设纯池区。 1966年8月,复称纯池公社。 1984年,撤社设纯池乡。 1995年8月8日撤乡建镇,2000年增设后溪行政村,2001年8月实施造福工程搬迁新设向阳行政村。 |
泗桥乡宋初属宁德县关隶镇,北宋咸平三年(1000),隶属建宁府关隶县(政和五年改名政和县)。 明景泰六年(1455)划归寿宁县,属政和县七都。 民国时,隶属寿宁县纯池、赤岩乡。 1950年属寿宁县第六区(纯池区)。 1955年9月,纯池区划入周宁县辖,设泗桥、周墩、赤岩、坂坑、亥窑5个乡。 1958年8月设赤岩、坂坑两个乡,9月设赤岩、坂坑人民公社。 1961年8月,从纯池公社分出12个大队,成立泗桥公社。 1963年3月,泗桥并入浦源区。 1966年8月,恢复泗桥公社,1984年4月设泗桥乡。 |
1940年礼门设乡。 民国叁壹年属西社乡,1950年4月设第二区,1955年9月并入李墩区。 1958年8月,分设贡川、秋楼、首洞3个乡(9月初改称人民公社),1959年1月,并入李墩公社。 1961年8月,由李墩分出成立礼门公社。 1963年3月,再度并入李墩区。 1966年8月复设礼门公社。 1984年4月设礼门乡。 现辖17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 |
清初属宁德县青田乡东洋里十四、十五都。 民国时称咸杉乡。 1948年属周宁县管辖;1950年4月,属咸村区。 1958年,设玛坑、沈洋两个乡,9月改称人民公社。 1959年1月,并入咸村公社。 1961年成立玛坑公社。 1963年3月,再次并入咸村区。 1966年复设玛坑公社。 1984年改为乡,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