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株洲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株洲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湘潭县志·概述》记:战国时,今荷塘区境域属南楚,境内已开始植莲,居民“饭稻羹鱼”。

三国至唐初,历为建宁县著名驿铺。

唐、宋、元时代,历为湘潭县著名村落。

明清时代,以驿铺逐渐聚落为集镇。

明时属湘潭县一都;清时属三都、清末一度属株洲抚民府(又称株洲厅);民国初属湘潭县东一区,民国末属株洲乡。

1951年6月株洲建市,划入株洲市。

境内月塘(原铁路地区)、茨菇塘等地域先后辖于城市街道(后更名建宁街道、市区街道)、贺家土街道;太平桥、荷塘、龙州等农村区域辖于郊区。

1952年3月设为明照乡,后相继并入宋家桥乡、郊区人民公社(后更名朱田铺人民公社)、白关人民公社。

1959年1月,蝶屏乡由长沙县划入株洲市郊区。

1959年6月,株洲市以境内晏家湾、荷塘铺、宋家桥一带为行政区域,设荷塘铺区。

区人民委员会驻晏家湾。

1960年7月,成立荷塘铺城市人民公社,与荷塘铺区合署办公。

1969年7月,以原荷塘铺、田心两区和原中心区月塘办事处辖境,设立株洲市东区(县级),辖月塘、茨菇塘、宋家桥、田心4个街道、区政府驻晏家湾。

1984年4月,蝶屏、明照重新划入株洲市郊区,并恢复乡建制,同时析置荷塘铺乡。

1997年5月,株洲市撤东、南、北、郊4个区,以原东区的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和原郊区的蝶屏、明照、荷塘铺3个乡为主要行政区域,始立荷塘区。

是年8月1日,荷塘区正式成立。

2001年10月,撤蝶屏乡建仙庾镇。

2005年2月,撤荷塘铺乡析置桂花、金山2个街道。

2015年11月,撤明照乡,并入仙庾镇。

2016年9月,将仙庾镇的星星、分路口、金塘、明照、龙洲5个建制村划入宋家桥街道,将仙庾镇的新市、桐梓坪2个建制村划入金山街道。

2017年5月,将宋家桥街道的星星、东园、金塘、明照4个建制村划出,成立明照街道。

2020年年末,荷塘区共辖有7个乡级政区。

解放初,辖区分属湘潭县藕花乡、藕灵乡。

1959年划属株洲市郊区,1965年划归株洲县;1966年园艺场复划入株洲市郊区。

1992年2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于园艺场辖区范围成立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

1997年5月31日,设立天元区,辖原株洲县的群丰镇、马家河乡和原郊区的园艺场。

区人民政府驻黄河北路。

同年7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株洲市市辖区行政区划:天元区东、北以湘江河为界,南以群丰镇与雷打石镇界线为界,西以株洲市与湘潭市界线为界。

五代,为楚潭州长沙府湘潭县地。

北宋,为潭州湘潭县地。

元朝,天临路湘潭州地。

明朝,为长沙府湘潭县地。

清朝,一度设株洲厅。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为第一行政督察区湘潭县地。

1949年,为长沙专区湘潭县地。

1951年,以湘潭县株洲镇等地析置株洲市(县级),属长沙专区。

1952年,株洲市属湘潭专区。

1956年,株洲市升为省辖市。

1959年,湘潭、醴陵2县部分区域划入株洲市郊区。

1965年4月,析株洲市郊区地置株洲县,县沿袭市名,驻渌口镇,属株洲市。

1997年5月31日,国务院批准将株洲县的群丰镇和马家河乡划入株洲市市区(天元区)。

2018年6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株洲县,设立株洲市渌口区,以原株洲县的行政区域为渌口区的行政区域,渌口区人民政府驻渌口镇学堂路1号。

2018年12月18日,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正式挂牌成立并召开成立大会。

4、攸县

攸县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就有人类繁衍生息。

原名“攸水县”,县以攸水得名,唐改攸县。

春秋战国攸县属楚黔中地。

秦在湖南设置12个县,其中阴山县、衡山县、桂阳县等,攸县属阴山县。

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置长沙国。

攸县、容陵均属长沙国,攸县之名第一次出现于史籍。

阴山县属桂阳郡。

元光六年(前129年),封长沙定王子刘福为容陵侯。

元朔四年(前125年)封长沙定王子刘则为攸舆侯。

东汉时攸县、容陵均属荆州长沙郡。

长沙郡辖攸县等十一县。

建安年间,荆州牧刘表的中郎将黄忠曾与刘磐共守长沙、攸县。

攸县、容陵皆属吴,吴将容陵县改为阴山县。

三国吴太平三年(258),分长沙东部为湘东郡,西部为衡阳郡,阴山改属湘东郡,攸县隶湘东。

晋太康元年(280),破吴,沅湘降,置长沙郡,属荆州,领攸、蒲圻十县。

南朝齐攸县、阴山均属湘东郡。

南朝梁(531~555)始迁县治于攸江之上。

此为老县治之所在,即今网岭镇罗家坪村。

南朝陈(558~589)壬申,湘州刺史王琳袭据湘州。

辛巳(561)湘州降,罢罗州,改攸县曰攸水,隶湘州。

隋攸水、阴山、茶陵、建宁(今株洲)四县并入湘潭县,属衡山郡。

唐武德四年(621),废湘潭县,置南云州。

攸水县分置为安乐、新兴两县,与阴山县、建宁、茶陵均属南云州,州治设攸水县治,贞观元年(627)废南云州,将攸五县合并为攸县,属衡州衡阳郡。

武后圣历元年(698),分出攸县所辖茶陵旧地,复置茶陵县。

五代后梁(907~935)、后唐、后晋三代,攸县均属潭州。

此时县治由罗家坪迁至洣水北岸。

后汉乾祐元年(948),攸县改属衡州。

宋至道三年(997),以潭州属荆湖南路,领长沙、攸、醴十一县。

元攸县以民至万户升为州,称攸州,属天临路。

明洪武二年(1369),改攸州为攸县,属长沙府。

清攸县属长沙府。

民国3年(1914)废府设道,攸县属湘江道。

民国11年废道,县直接属省。

民国27年(1938)省、县之间设“行政督察区”,攸县属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衡阳,后迁耒阳。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攸县属衡阳专区。

1952年改属湘潭专区(专区后来改成地区)。

1983年7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攸县改属株洲市。

秦赢政二十六年(前221年),置茶陵县,治所含今茶陵、炎陵县全境,属长沙郡。

[24]西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长沙国。

元朔四年(前125年),改为茶陵侯国。

太初元年(前104年),废侯国,复置县。

新朝王莽元年(9年),易名声乡。

东汉建武六年(30年),复名茶陵县,隶荆州长沙郡。

建武十二年(36年),改属临湘侯国。

建安十三年(208年),属刘备辖地。

建安二十年(215年),属孙权辖地。

晋太康元年(280年),属湘东郡。

南北朝刘宋后,先后为萧梁、陈梁辖地,均属衡州。

隋开皇九年(589年),茶陵与攸县、阴山、建宁等县并为湘潭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废除湘潭县复置茶陵县,属南云州。

贞观元年(627年),茶陵与阴山、建宁、安乐、新兴等县并入攸县,为衡山郡辖。

圣历元年(698年),复置茶陵县,属衡山郡。

天宝元年(742年)至五代后周,均属衡州辖地。

北宋乾德元年(963年),为衡阳郡辖。

南宋绍兴元年(1131年),改属衡州。

绍兴九年(1139年),升县为军。

嘉定四年(1211年),析康乐、霞阳、常平3个乡,置酃县(今炎陵县)。

元初废军为县。

至元十一年(1274年),属衡州路。

至元十九年(1282年),茶陵升县为州,直属湖南道。

后改属衡州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属潭州府。

洪武五年(1372年),废州为县,改属长沙府。

成化十八年(1482),茶陵升县为州,直至清末,隶属长沙府。

民国二年(1913年)9月,茶陵废州为县,属湖南省湘江道长沙府。

民国三年(1914年),直属湘江道。

民国十一年(1922年),废道,茶陵县直属湖南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2月,全省设9个行政督察区,茶陵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4月,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9月至1952年10月,茶陵县属衡阳专区。

1952年11月至1983年6月,茶陵改属湘潭专区。

1983年7月,改属株洲市。

西周,炎陵地属荆州。

春秋,属楚国,战国,属楚黔中郡。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11年),分黔中地为长沙郡,炎陵地属长沙郡。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设茶陵县,隶属长沙王国,炎陵地属茶陵县。

东汉建武六年(30年),改长沙国为长沙郡,又随茶陵县隶属长沙郡。

南宋嘉定四年(1211年),析茶陵军康乐、霞阳、常平三乡置酃县,仍隶茶陵军。

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废茶陵军,酃县改属衡州路。

明洪武三年(1370),废路置府,那县隶衡州府。

清代,上隶无变化。

民国2年(1913),废府置道,酃县隶湖南省衡阳道。

民国9年,废道,郡县直属省管。

民国26年,湖南设立9个行政督察区,酃县隶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民国29年,全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酃县隶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10月,酃县隶属衡阳专区。

1952年11月,改隶湘南行署。

1954年7月,湘南行署撤销,酃县改隶郴县专区。

1958年12月,撤销酃县建制,并入茶陵县,随茶陵县隶湘潭专署。

1961年6月,恢复酃县,仍隶湘潭专署。

1983年7月,改属株洲市。

1994年4月,因炎帝神农氏安葬于县西鹿原镇鹿原陂,报经国务院批准,改酃县为炎陵县。

春秋战国,属楚国黔中郡。

秦朝,属长沙郡临湘县。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属长沙国临湘县。

史记记载“醴陵······四年四月丙申侯越元年”,记录了汉高后四年(前184年),封长沙王相刘越为醴陵侯。

[30]东汉,从临湘县划出一部分置醴陵县,并从湘南县划入部分地区。

时县境东到江西杨岐山,西至湘江沿岸。

据此,醴陵建置伊始。

三国时,醴陵属吴国荆州长沙郡。

隋初,属荆州长沙郡。

大业三年(607年),改临湘为长沙县,撤醴陵并入长沙。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从长沙县划出置醴陵县。

宋朝,醴陵县隶属荆湖南路潭州长沙郡。

元元贞元年(1295年),醴陵县升为醴陵州。

[30]天历年间(1328年—1330年),由州降为县。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复升为州。

明洪武二年(1369年),醴陵州复降为县,属长沙府。

清康熙三年(1664年),醴陵县隶属湖南省长宝道长沙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醴陵县隶属湖南省湘江道。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醴陵县隶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49年7月,醴陵和平解放,醴陵县属长沙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长沙专区改名湘潭专区,醴陵县属湘潭专区。

1983年7月,醴陵县划入株洲市管辖。

1985年5月2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醴陵县,设立醴陵市(县级市),由株洲市代管,8月15日,醴陵市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