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时期,属韩城县澽源乡八保白马滩辖;1948年民主建政时属一区(白马滩)中心乡;1950年属一区白马滩乡;1953年属白马滩区石门乡;1956年属白马滩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更名蛟龙人民公社,并以大队部驻地命名为白马滩生产大队;1958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归韩城县,并恢复白马滩人民公社地名称谓,白马滩生产大队称谓不变;1961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仍用原称;1984年7月白马滩公社改称白马滩乡,10月设立白马滩镇,白马滩生产大队改称白马滩行政村;1989年10月属白马滩村民委员会;2014年12月因撤村并组,将乱石滩村民委员会除南湾村外其他各村并入,仍属白马滩村民委员至今。 |
国民政府时期,属韩城澽源乡七保(石门)辖;1948年3月民主建政时,属一区(白马滩)庙后乡;1950年3月属石门乡;1956年属白马滩乡;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属蛟龙人民公社石门生产大队,同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归韩城,仍属白马滩公社管理;1961年6月韩城县新设立石门公社,9月,黄龙县制恢复,仍属石门人民公社石门生产大队;1965年10月石门公社撤撤销,属地划归白马滩人民公社;1984年7月属石门行政村;1989年10月属石门村民委员会至今。 |
国民政府时期,属韩城澽源乡七保(石门)辖;1948年3月民主建政时,属一区(白马滩)庙后乡(西沟口归九龙坪乡、西岭归神峪乡);1950年3月庙后乡更名为石门乡(西岭为神峪辖);1953年属石门乡(沟口、灵火划入,西沟口归九龙坪乡,西岭归神峪乡);1956年属九龙坪乡(灵火、西沟口划入,沟口、西岭归白马滩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属跃进人民人民公社(沟口、西岭归蛟龙人民公社),同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归韩城县统属白马滩公社灵火管区(沟口、西岭属白马滩管区);1961年6月韩城县新设立石门人民公社,除西岭外统为所辖,同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仍属石门人民公社灵火生产大队(其他分属);1965年10月石门公社撤,属地划归白马滩公社;1984年7月属灵火行政村(其他分属);1989年10月属灵火村民委员会(其他分属);2002年9月将西岭村委会,及2014年12月将沟口、西沟口两个村委会整体并入,统属灵火村民委员会至今。 |
属地历史上多为韩城所辖。 1941年,黄龙设治局与韩城县划界,将河西坡崖着、苜蓿沟以上15村及河北整川10村划黄龙设治局归和平乡(孙家沟门)辖,其崖着以下村及南湾村仍属韩城澽源乡八保白马滩管;1948年3月民主建政时,属地及南湾村属一区(白马滩)南湾乡(河北属一区新民乡,1952年新民乡撤,河北整村划归南湾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属蛟龙人民公社河西坡生产大队(河北为河北生产大队,南湾属乱石滩生产大队),同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归韩城,仍属白马滩公社管理;1961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仍属河西坡生产大队(河北、南湾分属);1984年7月属河西坡行政村;1989年10月属河西坡村民委员会;2014年12月因撤村并组,将乱石滩村民委员会的南湾村及河北村委会整体并入,仍属河西坡村民委员名称至今。 |
历史上属地多为韩城所辖。 1941年,黄龙设治局与韩城县划界,将彭寇沟、五角山及雷家山以上13村划黄龙设治局归中山乡(安善)一保虎沟门辖,其他各村仍属韩城澽源乡八保白马滩管;1948年3月民主建政时,统属一区(白马滩)神峪乡(尧头属中心乡);1952年区划调整分属白马滩乡(尧头)、神峪乡(含咀儿)和黑家湾乡;1953年统属神峪乡;1956年属白马滩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属蛟龙人民公社神峪生产大队(尧头、黑家湾和咀儿分属);1958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归韩城,仍属白马滩公社;1961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仍分属神峪生产大队等;1984年7月分属神峪行政村等;1989年10月分属神峪村民委员会等;2002年9月因撤村并组,将黑家湾和咀儿两个村委会,及2014年12月将尧头村民委员会整体并入,统属神峪村民委员名称至今。 |
历史上属地多为韩城辖。 1941年黄龙设治局与韩城县划界时,将西起寨子湾(今柳沟地),东迄红花店共五村划归黄龙设置局,柏峪川其他各村归韩城县澽源乡九保(柏峪)辖;1948年民主建政时,柏峪整体划归黄龙县辖,属一区(白马滩)柏峪乡;1950年属一区乱麻科乡;1953年属一区柏峪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属火箭人民公社柏峪生产大队,同年11月撤黄龙县后,划归韩城县辖;1961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1962年12月属地才正式复归黄龙,属柏峪工作委员会;1963年3月18日经延安行署批准复成立柏峪公社,属柏峪生产大队;1984年7月属柏峪行政村;1989年10月属柏峪村民委员会;2011年9月撤柏裕乡并入白马滩镇;2014年12月将石坷村委会(2002年9月寺儿村委会先期并入石坷)并入,属白马滩镇柏峪村民委员会至今。 |
国民政府时期,属韩城县澽源乡九保(柏峪)辖;1948年民主建政时,柏峪整体划归黄龙县辖,属一区(白马滩)柏峪乡;1950年属一区乱麻科乡;1953年属一区柏峪乡;1958年9月建立人民公社时,属火箭人民公社乱麻科生产大队;1958年11月,黄龙县制撤销,属地划入韩城县辖;1961年9月黄龙县制恢复,1962年12月属地正式复归黄龙,属柏峪工作委员会管;1963年3月18日经延安行署批准复成立柏峪公社,属乱麻科生产大队;1968年更名红卫生产大队,1981年应群众要求恢复原称;1984年7月属乱麻科行政村;1989年10月属乱麻科村民委员会;2002年9月将柳家峪沟村委会整体并入;2011年9月撤柏峪乡并入白马滩镇;2014年12月将王庄村委会整体并入,属白马滩镇乱麻科村民委员会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