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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7世纪中叶,吐蕃政权在丁青设“苏毗如”,昌都为“苏毗如”东边重镇,并在今昌都县境内设置“中勇士部”。

南宋宝庆年间,蒙古汗灭西夏后进军朵康一带,将昌都收归治下。

元朝时昌都属于“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区。

明朝时系“朵甘卫指挥使司”范围,在今昌都县拉多乡一带设有“乃竹”千户所。

15世纪初,昌都隶属“大宝法王”得银协巴。

清乾隆十六年(1751,藏历第十三饶迥铁羊年),乾隆帝改革西藏地方的行政体制,敕达赖喇嘛亲政,正式组建噶厦。

昌都隶属帕巴拉呼图可图。

清宣统元年(1909,藏历第十五饶迥土鸡年),驻藏大臣赵尔丰将叉木多(昌都)划归巴安府管辖,次年改设昌都府。

宣统三年(1911,藏历第十五饶迥铁猪年),赵尔丰对帕巴拉呼图可图辖区进行“改土归流”,设立昌都理事官。

1918年(藏历第十五饶迥土马年),藏军攻占昌都,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设立“朵麦基巧”,将昌都县改为昌都宗。

1939年1月(藏历第十六饶迥土兔年),中华民国设立西康省,昌都划入西康省。

1951年10月,昌都宗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隶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

1956年5月,归属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称昌都宗人民解放委员会。

1960年1月,撤销昌都、拉多两个宗,合并设立昌都县,隶属昌都专区。

1970年,改属昌都地区管辖。

2014年10月,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昌都县改设为昌都市卡若区。

清宣统元年(1909),德格土司多吉僧格将德格全境人民、土地纳还朝廷。

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推行“改土归流”,设同普县。

1918年,藏军占领昌都,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设立“朵麦基巧”,在同普境内设江达和西邓柯两宗,由德格土司管辖。

1939年,西康省设立,江达、西邓柯划入西康省。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江达宗、西邓柯宗。

1951年10月,江达宗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隶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6年,设立昌都基巧办事处,江达宗、西邓柯宗受其管理。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江达、西邓柯两宗,合并设立江达县,隶属昌都专区。

1978年11月,江达县属昌都地区。

1983年10月,设置妥坝县、生达县。

将江达县青尼洞区划归妥坝县;将生达、德登、字嘎、西登柯4个区和该县新划的白玛区划出,建生达县(因故该两县未正式设置,国务院于1999年批准,撤销两县建制)。

2014年10月,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江达县改属昌都市。

元至元十七年(1280),设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在今贡觉县莫洛镇。

明朝将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改为朵甘卫指挥使司。

在贡觉县境内设有乃竹万户府。

崇祯十二年(1639),蒙古和硕特部固始汗的部队占据贡觉,设立台吉,十五年,甘丹颇章政权建立后,在贡觉推行宗溪制度,设立馆觉宗。

清雍正四年(1726),清廷组织川、滇、藏三方以宁静山为界,馆觉归甘丹颇章政权管辖。

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馆觉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宣统二年(1910),改土归流,将馆觉宗改为贡县,隶属昌都府。

同年冬,设武城县。

1912年,川军进驻贡县、武城县,并将两县划入川边特别行政区。

1917年,藏军占领贡觉地区,西藏地方政府将武城县改设为三岩宗。

1918年,朵麦基巧成立后,将贡县改为贡觉宗,归朵麦基巧。

1928年,民国政府在今四川巴塘设西康政务委员会,将贡县、武城县划入西康政务委员会。

1939年,成立西康省,将贡县、武城县划入西康省。

1950年12月,贡觉宗、三岩宗隶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9年4月,撤销贡觉、三岩宗人民解放委员会,解散宗政府,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

1959年7月,将三岩宗的戈波、支巴、南格、擦拉地方划归宁静宗;其他并入贡觉宗。

196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贡觉、三岩宗,合并设置贡觉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10月,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贡觉县隶属昌都市。

十二小邦时期,属于象雄阿尔巴辖区。

后归苏毗雅松(孙波雅松)。

唐代为吐蕃属地。

元代,类乌齐属“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辖区。

明代永乐年间类乌齐寺法主被封为国师,管理此地。

清顺治四年(1647),清理藩院将类乌齐收归直接管理。

雍正五年(1727),雍正帝将类乌齐赏给达赖喇嘛,作为香火地。

1910年,类乌齐各地头领归附驻藏边务大臣赵尔丰。

1912年,经西康都督顾占文批准,将类乌齐更名为九集县。

1916年,藏军向康区进攻,川军撤出类乌齐、恩达等地。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将九集县更名为类乌齐宗,属“朵麦基巧”。

1939年,中华民国在今四川康定设立西康省,将九集县县(今类乌齐)划入西康省。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谿制,仍设类乌齐宗。

1950年10月,昌都解放后,类乌齐宗成为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

1951年11月,成立类乌齐宗解委会。

1956年9月,类乌齐归昌都基巧办事处。

1959年4月,撤销类乌齐宗解委会,解散类乌齐宗政府。

同年5月,成立类乌齐县人民政府,将类乌齐宗的嘎玛、察拉、鸟东、约巴划归昌都县;将八宿县的加桑卡地方划入类乌齐县。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类乌齐宗,设类乌齐县,隶属昌都专区。

1970年改属昌都地区。

2014年,昌都地区撤地设市,类乌齐县属昌都市管辖。

“十二邦”时期,属象雄阿尔巴辖区。

后成为苏毗雅松(另作孙波雅松)以及苏毗联盟部落中心。

7世纪中叶,雅砻悉补野征服苏毗雅松。

吐蕃政权建立后,以此为中心,设立“苏毗茹”。

9世纪中叶,吐蕃崩溃,西藏陷入分裂割据状态。

南宋定庆年间,蒙古汗东宫武藏一族占领此地,形成势力。

元朝属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帅府管辖。

明朝属朵甘卫指挥使司辖区。

清顺治四年(1647),清廷理藩院将原由蒙古汗东宫武藏后裔统治的三十九部族收归直接管辖。

雍正三年(1726),清政府委派三十九族基巧总管,直属清朝理藩院夷情衙门管理。

乾隆十六年(1751),改由驻藏大臣管理。

1912年,西藏政府将该地区分为上、下三十九族,上三十九族归黑河管理,下三十九族归昌都管理。

此后下三十九族地区成为西康省的一部分。

1916年,复归西藏地方政府管辖。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度,设立丁青宗,由西藏地方政府直接委派宗本管理。

1950年,昌都解放后,丁青、色札、尺牍三宗由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辖。

1951年,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在丁青设立第一办事处。

1959年4月,撤销第一办事处,解散三宗政府,同年5月将原丁青、色札、尺牍三宗合并建立丁青县,隶属昌都专区。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丁青县。

2014年10月,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丁青县属昌都市。

元代察雅属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辖区。

明代察雅隶属朵甘卫指挥使司辖区。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康熙帝封察雅扎西曲宗寺活佛洛登协饶为“乍丫正呼图克图”,授权管理察雅政教事务。

雍正四年(1726),察雅划归前藏达赖喇嘛管辖。

宣统元年(1909),清廷将察雅划归川、滇边务大臣管辖,二年,在察雅置“乍丫委员”,三年,对“乍丫正呼图克图”所辖地区进行改土归流,将乍丫理事,改为理事通判,隶属巴安府。

1912年,设立察雅县,隶属昌都府。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设多麦基巧后,察雅县更名为察雅宗,隶属多麦基巧。

1939年1月,设立西康省,察雅划入西康省。

1950年,昌都解放后,察雅宗属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管理。

1952年5月,察雅宗成立宗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9年4月,撤销察雅宗解委会,解散察雅宗政府。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察雅宗,设立察雅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察雅县隶属昌都市。

吐蕃政权时期,八宿属松巴茹管辖。

元代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

明代属朵甘卫指挥司管辖。

清初第五世达赖喇嘛将八宿宗作为供养地(香火地)赠给第六世达察济隆阿旺•公秋尼玛。

康熙三十三年(1694),建八宿拉章政府,隶属拉萨功德林管辖。

康熙年间康熙帝敕封桑珠德钦林寺(同卡寺)活佛为“八宿达察济隆呼图克图”,授权管理八宿地区政教事务。

嘉庆三年(1798,藏历第十三绕迥土马年),八世达赖喇嘛将八宿地方布施给拉萨功德林,成为功德林封地。

宣统二年(1910),恩达和八宿合并,设置恩达县。

1918年(藏历第十五绕迥土马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设立西藏地方政府驻昌都机构朵麦基巧后,设立八宿宗,但八宿仍由功德林管辖,由八宿同卡寺达察济咙活佛直接派“相佐”(管家)管理八宿宗。

1939年,成立西康省,将八宿划入西康省。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在八宿设八宿宗。

1951年10月,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成立,八宿为其直属宗。

同时在维持原拉章地方政权、属地和机构的基础上,成立八宿宗人民解放委员会。

1959年6月,撤销八宿宗解委会,解散八宿宗政府,并成立八宿县人民政府,将八宿县的加桑卡、田妥、马日等地方分别划归类乌齐、左贡、洛隆3个县。

196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八宿宗,设立八宿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八宿县隶属昌都市。

唐、宋时期属于弱水西悉董王辖区。

元朝属于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由芒康台吉管辖。

明代后期归昌都强巴林寺管辖。

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后,在桑昂曲宗地方设立桑昂曲宗(今林芝地区察隅县)和作岗宗(今左贡县),由噶丹颇章政权直接管理。

清雍正三年(1725),左贡地方复归芒康台吉管理。

宣统二年(1910),作岗宗改为科麦县,隶属昌都府。

1911年,实施改土归流。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将科麦县改为左贡宗,归朵麦基巧管理。

1939年,成立西康省,将科麦县(左贡)划入西康省。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推行宗溪制,仍设左贡宗。

1950年,左贡辖有帮达宗、碧土宗、左贡宗3个宗,统称左贡宗。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左贡宗,成立碧土解放委员会,后改为左贡宗解放委员会。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左贡宗,设立左贡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左贡县隶属昌都市。

隋代属白狼国。

唐代吐蕃三十二代赞布松赞干布统一西藏(617)后,属于吐蕃。

元朝,芒康属吐蕃等路宣尉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后为亦思马甘乐万府地。

明崇祯十五年(1639),芒康由蒙古和硕特固始汗控制。

清顺治五年(1648)至康熙四年(1665),芒康境内又归属西藏地方政府统治。

雍正四年(1726),清廷组织川、滇、藏三方勘定地界,芒康归属噶丹颇章政权管辖。

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芒康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宣统二年(1910),将江卡宗改为宁静县。

1912年,设立宁静县和盐井县,属川、滇、藏边务大臣管辖。

1918年,藏军攻占昌都后,西藏地方政府在昌都成立朵麦基巧,将宁静县改为芒康宗,隶属朵麦基巧。

1932年,芒康归属西藏管辖。

1939年,设立西康省,将芒康、盐井划入西康省。

1950年10月,藏军九代本德格•格桑旺堆在芒康率部起义,人民解放军解放宁静、盐井。

1951年初,昌都地区人民解放委员会向宁静、盐井(宗)派出军事代表,建立代表处。

1956年10月,根据西藏工委指示,把宁静、盐井代表处改为宗党委会,正式建立宁静、盐井县。

196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将宁静县、盐井县合并,设置宁静县,隶属昌都专区。

1965年,宁静县改名为芒康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芒康县属昌都市。

隋、唐时期洛隆属于东女国辖区。

后唐及吐蕃时期,洛隆地处苏毗茹范围。

元代隶属朵甘思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明崇祯十五年(1642),噶丹颇章政权建立,在洛隆推行宗溪制度,设立洛隆宗、硕般多宗,由噶丹颇章政权管理。

清雍正五年(1727),清廷将洛隆地方赏给达赖喇嘛,为达赖喇嘛的香火地。

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洛隆、硕般多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1911年,川军进入硕般多,在地方设硕督府。

1912年,硕督府改为硕督县。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在洛隆地方设立硕般多宗和洛隆宗。

1939年1月,设立西康省,将硕督县划入西康省。

1950年10月,昌都解放,洛隆地区依旧设硕般多(硕督)、洛隆两宗。

1956年,成立昌都基巧办事处,硕般多(硕督)、洛隆两宗受其管辖。

1959年4月,洛隆宗、硕督宗撤销宗解委会,解散宗政府,5月,将八宿县的马日地方划入洛隆,7月,洛隆宗与硕督综合并,设洛隆县。

1960年,经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两宗合并,设立洛隆县,隶属昌都专区。

2014年,撤销昌都地区,设立地级昌都市,洛隆县属昌都市。

“十二邦”时期,属“象雄阿尔巴(后为孙波雅松)”辖区。

唐时边坝属吐蕃。

元代属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

1642年,噶丹颇章政权在边坝县境内设立达尔宗(今边坝县边坝镇)、结登宗(今边坝县沙丁乡),归西藏地方政府管理。

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平定西藏,驻扎边坝,属察木多管辖。

清乾隆十三年(1748),清廷于丹达设行台,派兵戍守,称丹达塘。

乾隆十六年(1751),清廷将边坝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

清朝末年,赵尔丰“改土归流”时,将边坝划入硕督县辖。

1918年,西藏地方政府在今边坝县境内设边坝宗和沙丁宗(结登宗)。

1943年,西藏地方政府队推行宗谿制,在边坝境内仍设边坝宗和沙丁宗,归“朵麦基巧”管辖。

1950年,昌都解放,同年11月,边坝宗、沙丁宗解放。

1951年1月,两宗划归第一办事处(丁青办事处)管辖,隶属昌都解放委员会,11月,边坝宗、沙丁宗分别成立解放委员会,宗政权被宗解放委员会取代。

1956年,成立“昌都基巧办事处”边坝和沙丁两宗归其管理。

1959年4月,边坝宗、沙丁宗人民解放委员会撤销;同时,解散宗政府。

1960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边坝宗和沙丁宗,合并设置边坝县。

隶属昌都专员公署。

1970年,改属昌都地区。

2014年,昌都地区撤地设市,边坝县属昌都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