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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49年,东城区域分属东莞县第二区、第五区和莞城市管辖。

1950年12月,分属东莞县第二区和第四、五区管辖。

1953年3月,立为一区。

1955年,一区改称附城区;1957年,撤销附城区,成立万江大乡(后并入新村大乡)、罗沙大乡(后称樟村大乡)、新村大乡。

1958年,温塘大乡并入樟村大乡,同年9月,樟村大乡、篁村大乡、新村大乡合并成立附城人民公社。

1959年5月,析出万江公社。

1961年6月,析出篁村公社。

1983年,改社为区,称附城区。

1987年,改为附城区街道。

2000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附城区街道改称东城街道,并沿用至今。

1956年,分属东莞县附城区、厚街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置篁村大乡,南城地域分属篁村大乡、厚街大乡和横岗大乡管辖。

1958年,撤大乡并入附城公社,南城地域属广州市东莞县附城公社管辖。

1961年,从附城人民公社中析出,设立篁村人民公社。

1963年3月,撤销篁村人民公社,并入附城人民公社,同年6月,复置惠阳专区,东莞县又隶惠阳专区,南城地域属惠阳地区东莞县附城公社管辖。

1966年3月,又从附城人民公社析出,再次设立篁村人民公社。

1983年10月,撤公社改区,改称篁村区。

1987年10月,设立篁村区街道。

2001年10月12日,篁村区街道更名为南城街道,并沿用至今。

解放前,本区区域分属东莞县第一区,第六区,番禺县第四区。

1949年10月分属莞城市,东莞县第四区,第八区。

1953年分属第一区,第十三区,第十五区。

1955年9月分属附城区,道滘区,中堂区。

1957年撤区并大乡,分属新村乡,万江乡,中堂乡。

1958年3月分属新村乡,望牛墩乡,道滘人民公社,同年9月,撤大乡立公社,分属附城,道滘、中堂人民公社。

1959年,从附城公社析出,成立万江人民公社,分属万江、道滘人民公社。

1961年6月分属万江、新村人民公社。

1963年3月起统属万江人民公社、道滘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称万江区。

1986年撤区公所,设立万江区街道,划为东莞市中心区。

2002年11月,万江区街道更名为万江街道,并沿用至今。

唐至德二年(757),改宝安县为东莞县,县治迁至到涌(今莞城),东莞始建县城。

宋代始建砖城。

明洪武十七年(1384),南海卫指挥常懿改筑红石大城,城墙长4330米,连接道家山、钵孟山,始称东莞城。

清代辖地扩大到城外""十二坊""(今博厦、西隅、北隅居委)。

民国时期,县城逐步向西南方向发展,分城内(一区)和城外(二区)二部分,统称县城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1月设立莞城市,属东莞县。

1950年8月撤销莞城市,改为县辖镇,称莞城镇。

1958年11月,成立莞城公社。

1965年改称莞城镇。

1987年撤莞城镇,分设城内区、城外区、篁村区街道。

1988年7月7日东莞升格为地级市,设立城区人民政府筹备组。

2002年撤销东莞市城内区、城外区街道,设立莞城街道,并沿用至今。

新中国成立前归东莞县辖。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分属第四、第二区。

1955年二区改为石龙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大乡,石龙区析分为石龙、茶山大乡。

1958年9月20日,撤大乡成立石龙人民公社。

1961年6月23日,从石龙人民公社析出,成立石碣人民公社。

1983年,改公社为区公所,称石碣区。

1987年改区为镇,称石碣镇。

明朝嘉靖年间建圩,称石龙墟。

至清代乾隆中期,为石龙镇。

民国时期,初设石龙警务区,后设镇。

1927年8月,当时的省政府批准石龙设市,成为省属直辖市。

1929年11月,撤市复镇,仍属东莞县管辖。

1945年,抗战胜利后属第二区为乡级镇。

1949年10月解放后,石龙镇改称石龙市。

1950年,石龙改市为镇。

1958年成立石龙公社,后改称石龙镇人民公社。

1968年复置镇,至今。

在元代,茶山叫文顺乡,又称茶园,属京山司管辖。

明、清时以乡管都,茶山属第三都。

1931年属东莞第六区管,称茶山乡。

1948年茶山划归东莞县第二区管辖。

1949年属东莞县第五区,仍为茶山乡。

1953年转属东莞县第二区管辖。

1954年6月成立乡级镇,称茶山镇,仍属第二区管辖。

1955年9月,第二区改称石龙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大乡,石龙区析分为石龙、茶山两个大乡。

1958年,撤大乡建立人民公社,并入石龙人民公社。

1959年,再从石龙人民公社划出,成立茶山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建区。

1987年撤区建镇,称茶山镇,沿用至今。

明代以来,录属东莞县。

明清两代,分属戎厅、京山司两衙管辖。

1945年,属东莞县第二,称石排乡。

1951年与企石、桥头及现属博罗县的园州为东莞县第七区管辖。

1953年属东莞县第六区。

1955年9月,六区改称企石区。

1957年12月,企石区析分为企石、石排、上南3个大乡。

1958年属企石人民公社。

1960年从企石公社析出,成立石排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区,称石排区。

1987年撤区设镇,称石排镇。

1951年属东莞县第七区人民政府,辖云山,和平民主丰和乐、大同圆洲六个乡。

1953年5月划出大同(谢岗)丰乐(桥头),改称东莞县第六区。

1955年,第六区改称为企石区。

1957年11月撤区并大乡,企石区析分为企石、石排、上南3个大乡。

1958年10月,企石大乡与石排大乡、上南大乡(园洲)合并成立企石人民公社。

1959年3月划出圆洲归属博罗县管辖,另行成立圆洲公社。

1961年又划出云山(即燕窝、黄家山)和平(即石排)成立石排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社设区公所,称企石区,1987年4月撤区建镇,称企石镇。

10、横沥镇

民国时期,横沥地区设有共和乡(后改横新乡)和横沥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两乡合一,隶属东莞县第一区。

1953年1月属东莞县第五区。

1955年9月属常平区。

1957年,撤区建大乡,成立横沥大乡。

1958年,与桥头、常平合并成立常平人民公社。

1959年从常平公社分出,成立横沥公社。

1983年撤销人民公社,成立区公所,称横沥区。

1987年撤区建镇,成立横沥镇,沿用至今。

11、桥头镇

宋朝时期,已有东岸人在桥头境内聚居生息。

明朝以前,桥头属归城乡管辖。

清代年间,桥头归京山司管辖(机构设在茶山)。

清朝康熙六十年(1721),虎门北栅陈似源致仕还乡,在桥头山建墟,取名“义和墟”。

民国初期,庙冈、义和、东桥市三墟合并为桥头墟。

1948年,归东莞县第三区管辖,名丰乐乡。

1949年10月,东莞县划分8个区,丰乐乡以桥头墟名命地方名,属第七区管辖。

1953年3月,改属第六区,后为第九区。

1954年,东莞县建立10个乡级镇,桥头改为乡级镇。

1955年改称桥头区。

1957年撤区设乡。

1958年,与常平、横沥、东坑合并成立常平人民公社。

1959年从常平公社析出,成立桥头公社。

1983年撤公社改区,称桥头区。

1986年11月撤区设镇,称桥头镇,名称沿用至今。

12、谢岗镇

始建于宋代。

清代属归城乡。

1949年属企石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东莞县第七区。

1953年1月属东莞县第七区。

1953年7月划归东莞县新九区。

1955年9月,九区改称桥头区。

1957年12月成立谢岗大乡。

1958年,划入樟木头公社。

1961年6月,从樟木头公社分出,成立谢岗人民公社,属东莞县辖。

1983年撤公社设区,改称谢岗区。

1986年11月撤区建镇,改称谢岗镇,并沿用至今。

13、东坑镇

始建于南宋孝宗年间。

1949年前称东马乡、东塔乡。

1949年-1952年属东莞县新一区,称东马乡。

1953年成立东坑乡,至1957年归第四区管辖。

1957年12月,撤区并大乡,设立东坑大乡。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东坑大乡归属常平人民公社。

1959年,属横沥化社。

1961年7月1日,从横沥公社析出,成立东坑公社。

1983年底改社为区,称东坑区。

1987年撤区设镇,称东坑镇,并沿用至今。

14、常平镇

清顺治年间,常平境内乡村归京山司管辖;道光年间,常平古圩建立,1947年设常平乡,1950年,常平圩为全县唯一的区辖镇,属一区的常平乡和广裕乡管辖,1953年,改属第五区,1954年五区常平改为乡级镇,1955年,第五区改称为""常平区"",1957年,撤区并大乡,析分为常平、土塘(后并入常平大乡)、横沥、东坑4个大乡,1958年,常平、横沥、桥头、东坑四个大乡合并成立常平人民公社,1959年,桥头、横沥、东坑先后划出常平公社,1983年,撤公社改称常平区,1987年,撤区建镇,称常平镇,名称沿用至今。

15、寮步镇

始建于唐贞观年间,距今已有1360多年的历史。

负盛名的""莞香""集散于此,故素有""香市""之称,与广州花市、廉州珠市、罗浮药市并誉为广东四大名市。

1953年属县第三区。

1954年成立乡级镇,改称寮步镇。

1955年9月,改称寮步区。

1957年,撤区并大乡,析分为寮步、金桔、温塘3个大乡。

1958年废除大乡制,成立寮步人民公社。

1983年撤社设区,称寮步区。

1987年4月,撤区建镇称寮步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