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湖里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湖里生产大队。 1984年改为盖洋乡湖里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碓头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碓头生产大队;1984年为盖洋乡碓头村民委员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 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 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龟脰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龟脰生产大队;文革期间更名为盖洋人民公社奋斗生产大队;1984年为盖洋乡奋斗村民委员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 民国初属南区,民国14年(1925年)属三区,民国16年(1927年)属盖洑乡。 建国后属第三区盖洋乡,1958年为嵩口人民公社盖洋管理区盖洋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盖洋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盖洋乡盖洋村委会至今。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前湖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乡人民公社前湖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盖洋乡前湖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 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小洋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小洋生产大队;1984年为盖洋乡小洋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湖头生产大队。 1961为盖洋人民公社湖头生产大队,1984年改为盖洋乡湖头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 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 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石塘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石塘生产大队;1984年为盖洋乡石塘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 1950年-1951年属六区;1958年为嵩口公社盖洋管理区赤岭生产大队;1961年为盖洋人民公社赤岭生产大队;1984年为盖洋乡赤岭村委会。 |
清代属和平乡应达里三十六都;1915年至1935年属南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属二区;1958年4月划归尤溪县中仙人民公社珠峰生产大队;1964年6月复归永泰县盖洋人民公社,1984年为盖洋乡珠峰村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