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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花江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17、下哨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杉木村与下哨村合并,合并后命名为下哨村,村所在地原杉木村。

总面积5平方千米。

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仍属花江镇管辖。

18、莲花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二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弄袍村哨上村合并,合并后命名为莲花村,村所在地原弄袍村。

总面积10平方千米。

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仍属花江镇管辖。

19、锡厂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锡厂村与曾家湾合并,合并后命名为锡厂村,村所在地原锡厂村。

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仍属花江镇管辖。

20、解放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解放村与新桥村合并,合并后命名为解放村,村所在地原解放村。

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仍属花江镇管辖。

21、坝山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坝山村保留原村名,村所在地不变,总面积6.5平方千米。

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2、田坝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田坝村大木树组、落盘一组、二组、高炉坝一组、二组、仙仁掌组、小寨一组、二组、田坝组、勾家湾组、扁朝组、付家寨组合并,合并后命名为田坝村;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3、坡蝉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坡蝉村与田坝村许俄组合并,合并后命名为坡蝉村,村所在地原坡蝉村,总面积8平方千米;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4、白泥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二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白泥村保留原村名,村所在地不变,总面积8.7平方千米;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5、高寨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58年12月关岭县与镇宁县合并为镇宁县,属镇宁县管辖;1961年8月恢复关岭县,属关岭县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高寨村保留原村名,村所在地不变,总面积9.2平方米;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6、多德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二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58年12月关岭县与镇宁县合并为镇宁县,属镇宁县管辖;1961年8月恢复关岭县,属关岭县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多德村保留原村名,村所在地不变,总面积8平方千米;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7、花嘎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板贵和坡蝉合并为花嘎公社,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花嘎村保留原村名,村所在地不变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8、坪寨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58年12月关岭县与镇宁县合并为镇宁县,属镇宁县管辖;1961年8月恢复关岭县,属关岭县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坪寨村与小坝村跳马坎组、朝门组合并,合并后命名为坪寨村,形成自然村寨9个,村所在地原坪寨村;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29、峡谷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58年12月关岭县与镇宁县合并为镇宁县,属镇宁县管辖;1961年8月恢复关岭县,属关岭县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孔落箐村与三家寨村合并,合并后命名为峡谷村,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30、木工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58年12月关岭县与镇宁县合并为镇宁县,属镇宁县管辖;1961年8月恢复关岭县,属关岭县管辖;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牛角井村与木工村沙地组、磨石寨组、木工组、老屋基组、朝子组、破棉组合并,合并后命名为木工村,村所在地原木工村;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

31、中寨村

1950年属关岭县人民政府三区花江区公所管辖;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成为生产大队,1984年3月,撤人民公社建乡镇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1991年撤区并乡时沿用;2013年9月并村中中寨村与小坝村大坝组、小坝组、大地组、板弄组、高坎组合并,合并后命名为中寨村,村所在地原中寨村,总面积10.24平方米;2015年5月,花江镇与板贵乡合并为花江镇,属花江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