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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元属顺元路宣慰司,明初属贵州宣慰司城,后为贵阳老城的主要部分,隆庆三年(1569)改程番府为贵阳府后,今区境属贵阳府管辖。

万历十四年(1586)置新贵县,辖区境。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置贵筑县,辖区境。

1914年,成立贵阳县,辖区境。

1941年7月1日,区境属市政府管辖。

1944年11月全市划分为九个区,设区公所为区一级行政组织。

一至五区为城区,六至九区为郊区。

今南明区行政区划范围属第四、五区和六、八区及贵筑县的一部分。

1949年11月23日,贵阳市人民政府成立,25日接管区境内原贵阳市第四、第五区区公所所管辖范围,第六、八区和贵筑县的一部分,于1958年4月起划入区境。

1958年7月,二戈寨、甘荫塘工矿区从花溪区划入南明区管辖。

1950年5月23日,贵阳市重新划定市区,将全市划为7个区,原区境所属四、五区改划为新三、四区,并建立“贵阳市第三区人民区公所”和“贵阳市第四区人民区公所”。

1950年9月1日,改为贵阳市人民政府第三、四区公所。

1951年9月15日,区公所撤销,建立贵阳市第三、四区人民政府,为县一级政权机关。

1953年6月,第三、四区合并为第三区、由原第三区人民政府领导,原第四区人民政府撤销。

1955年5月,在第三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选举成立贵阳市第三区人民委员会(简称区人委),行使原区人民政府的职权。

1955年8月,第三区更名为南明区。

1967年4月,成立毛泽东思想贵阳市南明区革命委员会,8月,改称南明区革命委员会。

1981年11月,撤销南明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南明区人民政府。

2000年,辖区行政区域划分为15个街道办事处,241个居民委员会(2001年后整合组建为13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乡、11个行政村。

2009年1月,小碧乡、永乐乡划归南明区管辖。

后巢乡蔡家关村划归云岩区管辖,2011年末辖新华路街道办事处、西湖路街道办事处、大南门街道办事处、中华南路街道办事处、市府路街道办事处、河滨街道办事处、遵义路街道办事处、兴关路街道办事处、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花果园街道办事处、油榨街街道办事处、中曹司街道办事处、二戈寨街道办事处、龙洞堡街道办事处15个街道办事处和13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4126个居民小组。

后巢乡、云关乡、小碧乡、永乐乡4个乡,29个村民委员会,233个村民小组。

另后巢乡辖社区居民委员会2个,2012年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四十九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九十个社区服务中心的通知”将“新华路街道改为新华社区、西湖路街道改为西湖社区、水口寺社区、大南门街道改为大南社区、中华南路街道改为中南社区、市府路街道改为市府社区、河滨街道改为河滨社区、遵义路街道改为遵义社区、兴关路街道改为兴关社区、沙冲路街道改为沙冲社区、沙南社区、太慈桥街道改为太慈社区、花果园街道改为花果社区、湘雅社区、油榨街街道改为油榨社区、中曹司街道改为中曹社区、二戈寨街道改为二戈寨社区、龙洞堡街道改为见龙社区、龙洞社区”。

唐宋时期,今云岩区部分地域曾归大万谷落总管府管辖。

元代至元十九年(1282)置顺元路军民宣慰司,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八番顺元军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元末降格为顺元路军民安抚司,今云岩区境内均属其管辖。

元代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建顺元城,城墙为土筑,今云岩区为顺元城北门外附郭。

明代改土城墙为石城墙,北城墙扩至今北门桥,今云岩区仍在城北部。

明洪武四年(1371),置贵州宣慰司,隶四川行省。

明永乐十一年(1413)改隶贵州行省。

明隆庆二年(1568)移程番府入省城,次年(1569)改程番府为贵阳府,今区域跨府城及附郭。

明万历十四年(1586)置新贵县,今区境仍是县城及附郭。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贵阳府升为贵阳军民府,辖地含区境。

明代天启六年(1626)又修建外城,设四门:东建新东门、西建威清门、北建六广门、东北建洪边门。

云岩区为内城北部和外城全部。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设置贵筑县,贵筑县辖九里,今区境分属红边里、西上里、南隅里。

1914年1月,将贵阳府亲辖地及贵筑县改为贵阳县。

1920年,改设区、乡,今区境原贵阳府城郭区域分属贵山乡、云岩乡、鸦关乡、百花乡、阿江乡、阿井乡。

府城内区域分属中区、东一区、东二区、西一区、西二区、北一区、北二区。

1941年7月1日,撤销贵阳县,设贵阳市。

下设5个警察分局行使行政职权。

今云岩区境分属一、二、三警察分局管辖。

1943年将原来5个警察分局辖的22个联保改为20个镇。

各镇建立镇公所,这20个镇中的毓秀镇等13个镇在今云岩区境。

至1944年11月,贵阳市政府裁镇,将20个镇改设9个区,今区境属一、二、三,部分属七、九区管辖。

1949年11月15日贵阳解放,贵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各区公所,将原有九个区整合为七个区,今云岩区境分属一、二、三区及部分七区(郊区)。

1950年5月,贵阳市人民政府将二、三区合并为第二区公所,1951年9月,将区公所改为区人民政府,今区境分属一、二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市辖区及县辖区公所的名称应改按地名称呼》的规定,贵阳市人民委员会于1955年8月将第一区改名为云岩区,第二区改名为富水区。

1958年3月24日奉贵阳市人民委员会命,将富水区并入云岩区,自命名后,该地名一直使用至今。

西周至春秋时期,属牂牁国北部,战国至西汉河平年间(前28-25)位于夜郎国东北部,秦代所置象郡且兰县西部。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置牂牁郡,区境隶属之。

东晋咸和八年(333)于牂牁郡西部置晋乐县,辖今区境。

唐武德四年(621)置矩州,初为经制州,天宝三年(745)改羁縻州,区境亦属之。

宋开宝八年(975),置大万谷落总管府,区境隶属该府。

元属八番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

明归贵州卫,贵州前卫。

明万历十九年(1591)置新贵县,区境大部分属新贵县。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六月裁卫置贵筑县,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裁新贵县并入贵筑县。

贵筑县境东至龙里县西界30千米,西至清镇县东界25千米,南至龙里县北界60千米,北至修文县南界60千米,东南至龙里县西南界80千米,西南至惠水县东北界50千米,东北至开阳西南县界80千米,西北至修文县东南界70千米,广袤百余里,花溪地属贵筑县。

1913年1月,国民政府废贵阳府以其亲辖地置贵阳县,今花溪区地域为贵阳县所辖。

1914年1月,废清贵阳府,置贵阳县,属黔中道,为一等县。

1941年,贵阳设为市,原贵阳县中心(今南明、云岩二区)划为市辖区,市辖区外周边之地复称贵筑县,县治于1942年7月从贵阳城中市府路移至花溪河北岸蟠龙山南麓新址。

至此,贵筑县县治在花溪一直延续到1958年2月。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驻贵筑县,24日,贵筑县人民政府成立,治所在花溪镇原址不变。

12月中旬,置花溪、青岩、白云(今白云区)、水田(今属乌当区)4个区公所。

1958年2月24日,贵州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市郊各乡划分为花溪、乌当两区,以黔滇、黔桂公路分界,公路以南置花溪区,以北置乌当区。

1993年7月,小河镇划出,所辖13个村归贵阳市小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

2000年6月,金竹镇划归小河区。

2009年1月小碧乡划归南明区。

201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区,设立新的花溪区,以原花溪区、小河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花溪区的行政区域。

至2022年3月止,花溪区现辖:青岩镇、石板镇、麦坪镇、燕楼镇、久安乡、孟关苗族布依族乡、湖潮布依族苗族乡、马铃布依族苗族乡、黔陶布依族苗族乡、高坡苗族乡、贵筑街道、阳光街道、清溪街道、溪北街道、金筑街道、平桥街道、小孟街道、黄河路街道、党武街道共有19个乡镇和街道。

1914年1月,乌当区属贵阳县。

1931年,贵阳县共设置9个区,今乌当区属一、二、三、六、八、九等区范围。

(《贵阳县属自治年刊》所载,)1941年2月贵阳县乌当区署成立。

1941年7月贵阳市政府成立后,乌当区署(公所)为贵筑县所辖。

1948年设乌当乡,为贵筑县水田区署所辖。

1951年10月,贵筑县重新划分为11个区,乌当区属第七区。

1957年11月撤销贵筑县后,乌当区划归贵阳市。

1958年2月,贵阳市郊区分置乌当、花溪两个区,以黔滇公路和黔桂公路为分界,公路以北为乌当区,乌当区正式成为县级行政区。

1966年8月花溪区和乌当区合并,组成贵阳市郊区。

1967年3月,贵阳市郊区又按原建制恢复乌当区和花溪区,1971年8月乌当区所辖茶店公社划归云岩区,1973年6月,乌当区划出所辖艳山红,沙文两个人民公社及白云镇复置白云区。

2008年乌当区划出所辖的金华镇、朱昌镇划归金阳新区;永乐乡划归为南明区;现乌当区行政区划调整成辖6镇2乡的格局。

白云设区前,明代属贵州卫及贵州前卫,并在此设麻姑堡、斑竹堡、吊堡、鸡场堡、沈官堡、孙官堡及牛失屯、鸡公屯。

清代为贵阳府亲辖麦西里及贵筑县所辖西下里、北上里、东下里、西隅里部分村寨。

1914年1月,撤贵阳府将贵阳府辖地和贵筑县辖地划归贵阳县,今区境内大部分地域属贵阳县管辖的外九区之一的北一区,区团务局驻沙子哨,也称沙子哨区。

1930年3月,北一区改为第八区。

同年,第八区在鸡场建镇,因附近有白云寺,故命名为白云镇。

1941年7月,贵阳县第八区划为贵阳县白云区。

1949年11月,贵筑县解放。

1949年12月,中共贵筑县白云区委员会和白云区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5月,本区境调整为第五、第六两区。

1952年第六区移至沙子哨。

1954年第六区改称白云区。

1958年2月,区境划归贵阳市乌当区管辖。

1959年12月,区境从乌当区划出来独立建镇,命名为白云镇、直属于贵阳市管辖,相当于市辖区。

1961年撤销白云区建制,境地划归乌当区建立白云镇。

1973年6月,恢复白云区建制,直属贵阳市管辖,称为贵阳市白云区。

2000年成立了贵阳市金阳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将原乌当区野鸭乡、金华镇、朱昌镇及白云区麦架乡的部分地区,划入新区规划范围。

2001年贵阳市金阳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改组贵阳市金阳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006年撤销野鸭乡设立金阳街道办事处。

2008年金阳街道办事处、乌当区金华镇、朱昌镇成建制整体移交金阳新区管理。

2011年清镇市百花湖乡成建制整体移交金阳新区管理。

2012年11月15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贵阳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下达,金阳新区建制确定命名为观山湖区,以金华镇、朱昌镇、百花湖乡以及从贵阳高新区分离出的原金阳街道办事处等地域设立观山湖区。

2012年12月21日,观山湖区正式挂牌成立。

在夏、商、西周时为雍州、梁州边鄙;春秋时属牂牁国;战国时属大夜郎国;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象郡;汉时属且兰县;前112,汉灭且兰君,以原且兰县城为治所置牂牁郡,开阳属之;魏蜀吴三国、晋朝、南朝宋齐梁陈和隋朝时均属牂牁郡;唐贞观四年(630)在今县境西面双流同知衙置蛮州,后弃为化外;宋蛮州改称大万谷落总管府,开阳属之;元皇庆元年(1312)在今县城东置乖西军民府;明洪武四年(1371),置顺元路,合水西安氏、水东宋氏二土司地置贵州宣慰治所从大羊场(今开阳县城);永乐元年(1403)于开阳境重置乖西军民府。

明崇祯三年(1630)贵州宣慰同知宋嗣殷因反朝廷被革职,其辖地陈湖十二马头地改置为开州;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开州属贵阳府;1914年改开州为紫江县,隶黔中道;1917年改隶贵州省长公署;1927年隶省政府;1930年紫江县改称开阳县;1935年开阳改隶省第一督查区;1937年后改由省政府直辖。

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开阳,解放后初隶贵阳专区;1952年11月贵阳专区改为贵定专区,开阳县属贵定专区;1956年4月18日划归安顺专区;1958年12月29日改隶贵阳市为郊区县;1963年10月21日改属遵义专区;1965年12月25日复归安顺专区;1966年2月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开阳特区,开阳磷矿矿务局与开阳特区合署办公,隶属贵阳市,内设政治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农林办公室、财贸办公室、文卫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财政局、公安局、团委、妇联等;1968年3月24日,撤消开阳特区,并入安顺专区开阳县(贵州省革命委员会、贵州省军区1968年3月14日批准);1970年安顺专区改为安顺地区;1996年1月开阳划入贵阳市。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属烊舸郡。

蜀汉建兴三年(225),昆明首领火济助蜀相诸葛亮平孟获后,受封罗甸王,驻云南东川,据有黔北、黔西北大部地区,县境在其管辖之下。

东晋简文帝成安元年(371),置晋乐县,县境属之。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县境属牂牁郡。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设黔州都督府,羁縻51州,县境属蛮州。

次年置矩州,治所在今贵阳,宋太祖乾德五年(967),罗甸国首领普贵“纳土内附”,受命为贵州刺史,统领今贵阳中、西、南大片地区,县境属其辖地。

宋开宝八年(975年),蛮州刺史宋景阳平罗甸国,在鸭池河以东大片地区设大万谷落总管府,统领苗族、布依族、仡佬族等12部,称“水东宋氏”,县境由水东宋氏管辖。

宋末,水西罗氏鬼国在鸭池河以东设水外六目地,今县境石硐、何家洞、鹿窝、竹花等属其管辖,其余仍为水东宋氏辖地。

元至元十七年(1280),元朝廷在今县境内置养龙坑宿征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养龙司乡陇上,后移到老街,隶属四川行省顺元等处宣慰司。

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青山远地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九庄镇;同年置底寨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西山乡柏香山村大寨组。

县境内三个长官司均隶属湖广行省顺元路军民安抚司。

明洪武四年(1371),隶属贵州宣慰司。

明成祖永乐十一年(1413),县境内三个长官司属贵州宣慰司。

崇祯元年(1628),参将牟文绶奉命在明家渡(今息烽县城)修筑城池,竣工后报部备案,转呈御览,崇祯皇帝御批敕名为息烽。

清顺治十五年(1658),设贵阳军民府.治所在今贵阳,养龙司长官司隶之;息烽、于襄两千户和底寨长官司属敷勇卫治理。

清康熙二十六年(1678),裁敷勇卫及其下属4个守御千户所,其地置修文县,治所在今修文县城。

县境分设4个里,原息烽千户所辖地大致为仁和里,于襄千户所辖地大致为信顺里。

清雍正元年(1741年),清廷饬令禁止土司世袭,底寨长官司、底寨副司辖地划归修文县。

养龙长官司改称“养龙五堡”,仍直属贵阳府,后改隶贵阳县。

1913年12月,贵州省政府议将恢复的贵筑县治移至扎佐。

次年2月,贵州巡按使呈文大总统,具报成立息烽县,8月13日经内务部呈大总统核准,贵筑县治移至息烽城,易名息烽县,此为息烽建县之始。

当时县域估计纵60千米,横41千米,为二等县,隶属贵州黔中道。

1915年7月11日,奉黔中道饬,息烽县知事魏光荣、贵阳县知事王其光、修文县知事万贤臣联合踏勘,将东以狼鸡岭、南以羊马田、西以齐(岐)家山岭、西北以周家堰、北以乌江河定为息烽县界。

1919年,将5个区划为8个区,区下废里设保。

1920年,废黔中道,息烽直属于贵州省长公署。

1926年秋,订各区名号,县境设8区58保。

1931年秋,改保为乡镇,全县设8区10镇70乡。

1935年,省下设行政督察区,息烽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36年,撤乡建联保,全县设8个区,建联保33个,保130个,甲1449个。

1937年,县改省直辖区。

1938年,全县8个区合并为3个区,下设22个联保、117保.1080甲。

1939年,划开阳县第五区第五联保归息烽县四区飞越镇境。

1941年息烽降为三县,10月,实行新县制,撤区及联保,改编乡镇,次年改编完毕,全县设10个乡镇、84保、809甲。

1946年3月,省直辖区设督导室,县直属督导室管辖。

1948年6月,撤销督导室,县复归省直辖。

1949年11月17日”息烽解放,23日建立息烽县人民政府,隶属贵阳专区。

12月建立文化、养龙两区。

1950年1月7日,建九庄区。

1951年2月,设黑神庙区。

同时,将全县84保改为84个行政村。

1952年4月,增设底寨区,原10个乡镇全部废除,并将全县84个行政村合为54个,分属5个区管辖。

1952年11月,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县属其管辖。

1953年,将54个行政村改建为54个乡镇。

1956年3月调整区、乡,全县设4个区46个乡镇。

1956年5月,贵定专区撤销,息烽县划属安顺专区管辖。

1957年4月,调整乡镇之后,全县设4个区33个乡镇。

1958年9月,全县33个乡镇合并建为25个人民公社,下设160个生产队,1739个生产队。

1958年10月,息烽改属遵义专区管辖。

11月,将25个人民公社合并为10个,下辖26个管理区。

12月,实行一区一社,将4个区改为4个人民公社,下辖33个管理区。

1961年3月,恢复区公所建制,设4个区,下设16个人民公社。

1963年3月,将16个人民公社分建为32个,撤销管理区。

1965年7月,全县32个人民公社合建为25个。

1965年8月17日,息烽划回安顺专区管辖。

1969年12月,省革命委员会行文将乌江区所辖乌江公社划归遵义县。

至此,全县人民公社减为24个。

1990年,县辖4个区、1个区级镇、1个乡级镇、1个苗族乡、22个乡;乡镇下辖161个村.1642个村民组、5个街道居民委员会、10个居民段。

1991年11月4日,息烽县启动建并撤工作。

撤区并乡建镇后,全县辖4镇(永靖镇、小寨坝镇、温泉镇、九庄镇)、6乡(西山乡、青山苗族乡、石硐乡、鹿窝乡、流长乡、养龙司乡);乡镇下辖161个行政村、1642个村民组、9个居民委员会。

1996年1月1日,息烽划归贵阳市管辖。

2011年7月31日,在永靖镇城关建立新华社区,下辖龙腾、新华、南门3个居民委员会,23个居民小组。

2013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养龙司乡、石硐乡、西山乡,设立养龙司镇、石硐镇、西山镇。

全县辖7个镇、3个乡和1个社区。

2016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鹿窝乡、流长乡,设立鹿窝镇、流长镇。

全县辖9个镇、1个乡和1个社区,161个行政村、16个居民委员会。

2020年5月,省政府同意息烽县调整永靖镇部分行政区划,设立永阳街道。

元至元二十年(1283),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后置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辖贵州等处二十四长官司,其中置于县地的有落邦扎佐等处和六广等处蛮夷长官司,隶四川行省。

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隶湖广行省。

明洪武五年(1372),县地蛮夷长官司长官内附,改置为扎佐长官司,复隶四川行省;同时,裁六广等处蛮夷长官司,将其地归入贵州宣慰使霭翠亲领水西地,水西则纳入于的则溪属的龙尔(今龙场)、底飞(今六广)二目。

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行省,县境各长官司即属贵州节制。

正德三年(1508年),被贬谪为龙场驿丞的兵部主事王阳明抵达龙场,并在此潜心研究《易经》,反思程朱理学,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创立“知行合一”学说,晚年又阐发了“致良知”的学术宗旨,创立了“心学”体系。

开启教育先河,影响日渐深远,修文也因此被誉为“心学圣地”。

崇祯三年(1630)置敷勇卫,设修文守御千户所。

“修文”始作为地名。

康熙二十六年(1687)建县,取“偃息武备,昌明文教”之意,命县名为修文,隶贵阳府。

1912县属黔中道,1914年8月,划修文县北部仁和里全境、信顺里5个甲和崇义里3个甲,以及贵阳、紫江(今开阳)部分地置息烽县。

1916年,由息烽、修文和贵阳等县知事实地踏勘划定县界。

至此,民国修文县界基本固定。

1949年解放后,县隶属贵阳专区。

1952年11月,贵阳专区改称贵定专区。

1956年4月,改属安顺专区。

1958年12月,改属贵阳市。

1963年10月,复改属安顺专区。

1996年1月,正式归属贵阳市辖。

春秋属牂牁古国,战国属大夜郎国,汉属牂牁郡,唐宋为羁縻清州,元为亦溪不薛(水西)宣慰司六慕则溪。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贵州宣慰司地置威清卫,隶贵州都司。

崇祯三年(1630),以水外六目地所在的六慕则溪引叶遮勒目驻地置镇西卫。

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裁威清、镇西两卫及其所属的赫声、威武二守御千户所,以其辖境合并置清镇县,隶安顺府。

1912年废清代县署,设清镇县行政公署,隶贵西道。

1920年直隶于省。

1927年改行政公署为县政府,属第一行政督察区。

1936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37年直隶于省。

1949年置清镇县,属贵阳专区。

1952年属贵定专区。

1956年属安顺专区。

1958年属贵阳市。

1963年复归安顺专区,1970年属安顺地区。

1992年11月撤县设市(县级),属安顺地区。

1995年7月由省直辖。

1996年1月起由贵阳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