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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早在新石器时期,黄州区境内就有人类定居(今堵城镇螺狮山即新石器遗址)。

《禹贡》为荆州之域。

周为弦子国。

春秋时并入楚。

秦并天下置三十六郡,荆州为南郡地。

汉高帝二年(前204),项羽封吴芮为衡山王,都邾(邾在今禹王街道)。

仅分南郡为江夏郡,治西陵,西阳、邾县均属于江夏郡。

东汉末年,西阳县为郡,治西阳县。

邾县、西阳县皆属于西阳郡。

三国时,西阳、邾先属魏。

魏将西阳立为重镇。

魏文帝分汝南郡,立弋阳郡,治西阳,邾县、西陵县属于弋阳郡。

后属吴。

西晋惠帝分弋阳为西阳国,并进封西阳公羕为王。

南渡后羕因犯罪,废西阳国,降为西阳郡,邾县属焉。

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9)于旧邾城(今禹王城)置豫州,治邾城。

不久被石虎攻陷,六百余年的邾城毁为荒坵。

自晋以后,境内地域归属参差变异频繁,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旋复分合。

南朝刘宋拆西阳,置建宁左郡。

元嘉二十五年(449),豫郡蛮民立十八县,改邾县为南安。

泰始五年(470)改属豫州,不久又划归郢州。

南朝萧齐永明三年(485)在南安置齐安郡,治南安,隶属郢州,不久改隶南司州。

西阳郡仍属郢州。

永元三年(501),北魏攻占南齐淮南地。

南朝梁普通八年(527),梁武帝收复郡县,南司州仍辖齐安郡,齐安郡仍领南安县。

太清三年(549),地入东魏。

到第二年为高齐天保元年(550),于西阳郡立巴州于齐安郡。

不久,改巴州曰衡州,辖齐安郡,南安县。

陈宣帝太建五年(573)攻占江北地,废衡州,立江北州,辖齐安郡,领南安县。

太建十一年(579),地入北周,收复衡州,辖齐安郡,领南安县。

隋开皇三年(583)废江北州郡,恢复地属荆州,撤销西阳县,其地并入南安县,改衡州曰黄州,治南安(旧址在今新洲境内)。

南安县太大,拆为梁安,置廉城县。

隋开皇十九年(599)改梁安曰木兰,改南安曰黄冈,撤销廉城县,其地并入南安县。

隋大业初年(605)改黄州曰永安郡(遗址在今禹王城)治黄冈。

唐武德三年(620)改永安郡复曰黄州,撤销木兰县,其地并入黄冈,又拆置堡城县。

黄州领黄冈县、堡城县。

唐武德八年(625)撤销天宝初年改黄州曰齐安郡,乾元初(758)仍恢复黄州,治黄冈县,隶淮安西道。

中和五年(885)迁州沿于旧邾城(即隋之永安城,今呼禹王城)。

五代梁唐时,属扬吴,晋汉时属南唐,后为周有。

宋朝初年,黄州从旧邾城迁治于江滨(明朝黄州府城东南二里许),隶淮西路。

元朝为黄州路,隶河南江北行省。

明初为黄州府,府城在宋元旧址向西北移两里许展筑。

明洪武九年(1376),朝廷诏令蕲州府降为州,撤销蕲春县入州。

隶属黄州府。

盖自南齐永明四年丙寅至明洪武九年丙辰,历八百九十年,而蕲春复合。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拆黄冈、麻城、黄陂三县地置黄安,而黄陂仍隶属。

此时黄州府隶湖广布政使司,领州一县八,治明制。

清沿明制,雍正七年(1729)黄陂改属汉阳府,黄州府领州一县七。

隶湖北布政使司汉黄德道。

黄州府城为府、县共治。

民国元年(1912)废黄州府。

翌年,黄冈县隶属湖北省汉黄德道。

黄州府城即为黄冈县政府治所。

民国十五年(1926)废除江汉道,黄冈县直隶湖北省改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月,黄冈县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黄安县城(今红安县城)。

民国二十五年(1936),黄冈县改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蕲州。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元月,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迁驻黄州。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名为湖北省政府鄂东行署,驻地在三里畈。

不论是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还是鄂东行署专员公署,其驻地虽是黄州,但此时黄州没有封建时期郡级行政地位了。

在行政区划上,黄州为镇级名称,民国时期的黄冈县辖有黄州、团风、阳逻、仓埠、新洲五大镇级单位。

1949年5月,黄冈县全境解放,黄冈县人民民主政府在团风成立。

黄州镇一度曾为黄冈专署直辖镇。

1955年以后,黄冈县人民政府从团风迁至黄州。

自此,尽管专署、县府同治黄州,但黄州在黄冈县的行政级别仍是区、乡级别的镇。

直到199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县,成立黄州市(所辖地域未变)。

黄州的行政区划级别上升到县级。

199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行政公署,成立黄冈市,黄冈市分设为黄州区和团风县,黄州区隶属黄冈市,是市内唯一市直辖县级行政区。

团风之名自宋朝开始出现。

1949年5月全境解放,黄冈县县治设团风镇。

1954年洪灾,县治毁坏。

1955年10月迁黄州。

1976年,为团风公社由黄冈县管辖。

1984年,为团风镇由黄冈县管辖。

1991年1月,黄冈县撤县建市,成立黄州市,团风镇由黄州市管辖。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黄冈地区设立地级黄冈市的批复》国函〔1995〕130号,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

黄冈市设立黄州区和团风县,团风县自此正式诞生。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由麻城、黄冈、黄陂三县析置黄安县。

以“地方安谧,生民安妥”之意得名。

1927年爆发了黄麻起义,1931年12月红四方面军夺取县城后,改为红安。

1947年复置黄安县。

1949年属孝感专区。

1952年因纪念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于此创建(红安是大别山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又改为红安县,素有“将军县”之称,属黄冈管区。

1970年属黄冈地区。

1995年属黄冈市至今。

罗田在新石器时代即有人类居住。

夏、商、周,属扬州地。

西周,属弦子国。

春秋、战国,时属楚,曾置鸠兹国于县境内九资河镇。

西汉,为松兹侯国。

东汉,为蕲春侯国,属江夏郡。

三国时,先属魏,隶于豫州之安丰郡;后属吴,隶于扬州之蕲春郡。

西晋,先为高陵县,属武昌郡,后属豫州之安丰郡。

东晋为安丰县,隶于豫州之弋阳郡。

南北朝,刘宋初年隶豫州弋阳郡,后于境内分立东安、义安、直水等蛮县,属郢州西阳郡,后改为义安县,隶于郢州齐安郡。

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年)六月,始设罗田县,附于义城郡,县治于今石桥铺附近的魁山。

隋代,罗田改属蕲春郡。

唐代,罗田县并入兰溪县,属淮南蕲春郡。

五代,时为蕲水县地,初属扬吴,继属南唐,再归后周。

宋,属蕲春郡,元祐八年(1093年)划出蕲水县之石桥镇复立罗田县,县治仍于魁山,咸淳元年(1265年)划出县东的直河乡成立英山县,罗田县仍属淮南西路蕲春郡。

元初,曾撤销罗田县,以英山县领属。

至元十二年(1275年)恢复,属河南江北行省蕲州路。

元大德八年(1304年),知县周广将县治由魁山迁至官渡河(即县城凤山镇)。

明朝,罗田初属湖广布政使司的蕲州府,后改属黄州府。

清初依明制,后改称湖北省黄州府。

民国时,先后属湖北省的江汉道,第三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期间,曾一度属鄂东行署。

1949年3月18日晚,鄂豫军区部队兵分三路向罗田县城进攻,19日清晨,守城敌军弃城而逃,解放军进驻县城。

1949年3月27日,罗田县全境解放,成立人民政府后即归湖北省黄冈地(专)区管辖。

1952年,湖北省政府划出胜利镇和其他13乡与麻城划出的部分乡镇成立胜利县。

1955年,胜利县撤销,原划出的区域归回罗田。

1995年12月,撤销黄冈地区行政公署,设立黄冈市,罗田隶属黄冈市。

四千年前,英山县土地是古代英国的所在地。

对于夏、商、周时代英国的历史,《左传》、《国语》等都没有详细的记载,只有汉代司马迁的《史记》有比较简略的记载于《史记·夏本纪》。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

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

《安徽六安人:中国上古四圣、司法鼻祖皋陶》一文载:皋陶封地英、六,位于今六安、英山、金寨、霍山一带。

春秋战国时,本地属楚国。

西汉至唐代属庐江郡。

南宋咸淳三年(1267年),由沿江制置使段朝立,表奏朝廷,请求立英山县。

宋咸淳六年(1270年),分罗田以东的直河乡,始建英山,时属六安州。

宋咸淳六年(1270年)度宗赵祺准奏,下旨割罗田县东直河乡置英山县,并命段朝立任县知事。

后历元、明、清三朝。

民国初年(1912年),属安徽省,不久改归淮泗道。

民国二年(1914年)改属安庆道。

民国十八年(1930年),中共英山县委领导农民起义,即“三二”暴动,改英山县为红山县,属鄂豫皖特区西北道。

民国二十年(1931年),英山县仍隶属安徽省六安州管辖。

民国二十年(1932年)红军主力转移,国民党政府复称英山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19日)解放,英山县属湖北省黄冈专员公署管辖。

1996年,黄冈市成立,英山县隶属黄冈市。

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约前4万—1万),域内即有人类栖息。

新石器至青铜器时代,境内有人类繁衍生息。

夏商时属扬州地,周为弦子国。

汉惠帝二年(前193)始建轪侯国(轪县),故“城(原巴河镇河坪集镇,亦称凤凰城)在山(城山)之阳,南对五洲也”,今遗址犹存。

后汉元狩三年(前123),轪县属江夏郡,东汉改属西阳郡,郡治巴河镇西阳河街(今郡址山部分城墙仍存)。

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448)仍存轪县外,又置希水县。

刘宋元嘉三十年(453)轪县改为孝宁县。

南梁普通元年(520),希水县定名为浠水县。

北周,孝宁县并入浠水县。

唐武德四年(621)浠水县改为兰溪县,隶兰清郡,郡治浠水。

天宝元年(742),改兰溪县为蕲水县,复迁县治于今治。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浠河以东从蕲春县析入。

1933年改名为浠水县。

新中国成立以后,隶湖北省黄冈地区(市),其名沿用至今。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始置蕲春县,先隶衡山郡,武帝元狩二年(前122)改隶江夏郡,县治在今漕河镇罗州城。

东汉建武三十年(54),置蕲春侯国,封陈俊之子陈浮为蕲春侯,传三世,国除,复为蕲春县。

三国时,建安十二年(207),孙权置蕲春郡,县隶扬州蕲春郡,一度属魏,后复归吴。

西晋太康元年(280),废蕲春郡,县隶豫州弋阳郡,惠帝时,隶豫州西阳郡。

东晋太元三年(378),避孝武帝母郑阿春讳,更名蕲阳县,隶南豫州南新蔡郡。

南北朝时,刘宋元嘉二十五年(448),析蕲阳西部浠河之西置希水县,蕲河以西浠河以东置蕲水县,蕲河以东仍为蕲阳县,蕲阳县仍隶南新蔡郡,县治迁至今八里湖土门城;大明八年(464),改隶郢州西阳郡;泰始二年(466),析蕲阳西北境置义安县(在今罗田县境)。

萧齐永明四年(486),改名齐昌县,隶豫州齐昌郡,析县境东部置永兴县(今黄梅县大部)。

南梁时,隶北江州齐昌郡。

北齐天保年间(550-559)置罗州,县隶罗州齐昌郡,县治迁至罗州城。

南陈时,隶西江州齐昌郡。

北周改罗州为蕲州,县隶蕲州齐昌郡。

隋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县隶蕲州;开皇十八年(598),复名蕲春县。

大业三年(607)改蕲州为蕲春郡,县隶扬州蕲春郡。

唐武德四年(621),前蕲水县并入蕲春县,析蕲春县东部置永宁县(今为武穴市)。

有唐一代,县隶淮南道蕲州(蕲春郡)。

五代十国时,相继归杨吴、南唐、后周,隶蕲州。

宋代时,隶淮南西路蕲州。

景定四年(1263),随州治迁至麒麟山下蕲州城。

元代时,隶蕲州路。

元末,朱元璋攻占蕲州,至正二十四年(1364)自立为吴王后,改蕲州路为蕲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降蕲州府为州,革蕲春县,以州领县事,隶黄州府;洪武十一年(1378),罗田、蕲水改隶黄州府。

清康熙三年(1664),蕲州降为散州,无外领县,隶黄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改蕲州为蕲春县,先后隶湖北省武汉黄德道、鄂东道、江汉道;民国十五年(1926),直隶湖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先后隶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鄂东行署、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成立“蕲春县人民政府”,县治从蕲州迁至漕河镇。

新中国成立后,县先后隶湖北省或受湖北省黄冈行政公署、黄冈专员公署、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黄冈地区行政公署、黄冈市管辖。

1950年,县境江南属地牯牛洲划归大冶县,棋盘洲、李家洲划归阳新县;1951年,县境南部从广济县划进宋岭、韦庄、石牌岗等地,县境西部的散花洲划归浠水县,蕲、浠各半的界岭街,从浠水县划入居民11户,形成现有蕲春县版图。

唐虞三代,地属扬州。

东周、春秋前期属楚。

后属吴。

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境内始设立寻阳县(县治在如今黄梅县蔡山镇附近)。

西晋永兴元年(304)划庐江的寻阳,武昌的柴桑设寻阳郡。

又划以(今)太白湖、龙感湖一线江北故道为界,北境属蕲春县辖,南境归江南寻阳县。

东晋太元三年(378),改蕲春县为蕲阳县。

南齐永明四年(486),划蕲阳县东境辖地设置永兴县。

隋开皇初(581),改永兴县为新蔡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新蔡县为黄梅县。

唐武德四年(621),将黄梅县划分为义丰、长吉、塘阳、新蔡四个县,设南晋州辖。

唐武德八年(625)撤南晋州,又改为黄梅县属蕲州辖。

宋至道三年(997)分全国为十五路,属淮南路蕲州蕲春郡辖。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属蕲州,隶属湖广行省。

皇庆元年(1312),迁县治于今黄梅镇,隶湖广行中书省蕲州府。

明代改设司、府、州、县制,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辖。

清沿明制,仍属黄州府辖。

民国初,废除黄州府,改属江汉道辖。

后江汉道废除,改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辖。

民国二十五年(1936),界定湖北、江西两省省界时,国民政府行政院将长江以北九江县属封廓洲、团牌洲等地,划归湖北省黄梅县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改行政督察区为鄂东行省,黄梅隶之。

1949年属黄冈地区辖。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黄冈地区设立地级黄冈市的批复》国函〔1995〕130号,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黄梅县隶属黄冈市领导,沿用至今。

秦属南郡;两汉属江夏郡(西陵);三国时属魏弋阳郡,后属吴蕲春郡;晋属弋阳郡;南北朝属豫州西阳郡;南梁分西阳郡设置信安县;隋初罢郡为州,信安县属黄州;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信安县为麻城县,大业五年(609年)废州设郡,属永安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麻城置亭州辖麻城、阳城两县。

武德八年(625年)撤亭州,恢复麻城旧制,属黄州都督府。

唐元和三年(808年)麻城并入黄冈县,唐大中三年(849年)恢复麻城县建制。

宋属淮南西路黄州郡。

元初属湖广省黄州路,元大德三年(1299年)又随路改属河南江北行省。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属湖广省黄州府。

明洪武九年(1376年)属湖广布政司。

清代,属湖北布政司黄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属湖北省武汉黄德道,后更名为鄂东道(江汉道),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11日,麻城县人民民主政府在阎家河成立,属鄂豫行政专员公署,不久进驻麻城县城。

1949年10月,麻城县改属湖北省黄冈专区。

1970年,湖北省黄冈专区改为湖北省黄冈地区行署,麻城县改属黄冈地区行署。

1986年8月,麻城撤县设市。

1995年12月,黄冈地区改为黄冈市(地级市),麻城市属黄冈市代管。

武穴历史悠久,据考古学家在境内大金镇尺山遗址发现,远在新古器时代3000—5000年以前,武穴就有人类活动。

夏商周时代,属荆州管辖。

春秋战国,属楚国。

秦朝,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湖北通志》载:“广济为汉蕲春、浔阳二县地);三国时,属吴,隶属蕲春郡。

西晋时期,广济境地仍分属蕲春、寻阳二县。

[1]东晋太元三年(公元378年),改蕲春名为蕲阳。

义熙八年(公元412年),寻阳县治迁至江南柴桑,原江北境地划入蕲阳。

至此,改蕲阳县名为齐昌。

陈太建五年(公元573年),齐昌地属陈。

公元579年,北周占齐昌地,将广济境地从齐昌县划出,立为永宁县,隶属蕲州齐昌郡。

隋初,永宁县属蕲州总管府(后改称蕲州、蕲春郡)。

隋末,废永宁县制,并入蕲春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又分蕲春,复置永宁县,属淮南道蕲州。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因与河南永宁县和江南东道永宁县同名,唐玄宗乃亲自取佛教语“广施佛法,普济众生”之意改名广济县,属蕲州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蕲州郡为州,广济仍隶属。

五代十国,属淮南道蕲州。

宋代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属淮南西路蕲州。

高宗南渡后,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废县为镇,不久恢复县制。

元代,广济属河南江北行省蕲州路。

明代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蕲州路为府,广济属该府。

洪武九年,降蕲州府为州,广济属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蕲州,不久,改属河南布政使司。

洪武二十四年,还属湖广。

清代,初属蕲州,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属黄州府。

清末废府立道,广济属湖北省江汉道。

民国初,广济仍属江汉道。

1926年,废道,广济直属湖北省。

1932年10月,实行省、专、县三级制,广济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6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0年,属鄂东行署。

1945年11月,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设立为广济县,一直隶属湖北省黄冈地区。

1987年10月23日,撤销广济县,设立武穴市,以驻地武穴镇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