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新石器时期,黄州区境内就有人类定居(今堵城镇螺狮山即新石器遗址)。 《禹贡》为荆州之域。 周为弦子国。 春秋时并入楚。 秦并天下置三十六郡,荆州为南郡地。 汉高帝二年(前204),项羽封吴芮为衡山王,都邾(邾在今禹王街道)。 仅分南郡为江夏郡,治西陵,西阳、邾县均属于江夏郡。 东汉末年,西阳县为郡,治西阳县。 邾县、西阳县皆属于西阳郡。 三国时,西阳、邾先属魏。 魏将西阳立为重镇。 魏文帝分汝南郡,立弋阳郡,治西阳,邾县、西陵县属于弋阳郡。 后属吴。 西晋惠帝分弋阳为西阳国,并进封西阳公羕为王。 南渡后羕因犯罪,废西阳国,降为西阳郡,邾县属焉。 东晋成帝咸康四年(339)于旧邾城(今禹王城)置豫州,治邾城。 不久被石虎攻陷,六百余年的邾城毁为荒坵。 自晋以后,境内地域归属参差变异频繁,或一郡一县割成四五,四五之中旋复分合。 南朝刘宋拆西阳,置建宁左郡。 元嘉二十五年(449),豫郡蛮民立十八县,改邾县为南安。 泰始五年(470)改属豫州,不久又划归郢州。 南朝萧齐永明三年(485)在南安置齐安郡,治南安,隶属郢州,不久改隶南司州。 西阳郡仍属郢州。 永元三年(501),北魏攻占南齐淮南地。 南朝梁普通八年(527),梁武帝收复郡县,南司州仍辖齐安郡,齐安郡仍领南安县。 太清三年(549),地入东魏。 到第二年为高齐天保元年(550),于西阳郡立巴州于齐安郡。 不久,改巴州曰衡州,辖齐安郡,南安县。 陈宣帝太建五年(573)攻占江北地,废衡州,立江北州,辖齐安郡,领南安县。 太建十一年(579),地入北周,收复衡州,辖齐安郡,领南安县。 隋开皇三年(583)废江北州郡,恢复地属荆州,撤销西阳县,其地并入南安县,改衡州曰黄州,治南安(旧址在今新洲境内)。 南安县太大,拆为梁安,置廉城县。 隋开皇十九年(599)改梁安曰木兰,改南安曰黄冈,撤销廉城县,其地并入南安县。 隋大业初年(605)改黄州曰永安郡(遗址在今禹王城)治黄冈。 唐武德三年(620)改永安郡复曰黄州,撤销木兰县,其地并入黄冈,又拆置堡城县。 黄州领黄冈县、堡城县。 唐武德八年(625)撤销天宝初年改黄州曰齐安郡,乾元初(758)仍恢复黄州,治黄冈县,隶淮安西道。 中和五年(885)迁州沿于旧邾城(即隋之永安城,今呼禹王城)。 五代梁唐时,属扬吴,晋汉时属南唐,后为周有。 宋朝初年,黄州从旧邾城迁治于江滨(明朝黄州府城东南二里许),隶淮西路。 元朝为黄州路,隶河南江北行省。 明初为黄州府,府城在宋元旧址向西北移两里许展筑。 明洪武九年(1376),朝廷诏令蕲州府降为州,撤销蕲春县入州。 隶属黄州府。 盖自南齐永明四年丙寅至明洪武九年丙辰,历八百九十年,而蕲春复合。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拆黄冈、麻城、黄陂三县地置黄安,而黄陂仍隶属。 此时黄州府隶湖广布政使司,领州一县八,治明制。 清沿明制,雍正七年(1729)黄陂改属汉阳府,黄州府领州一县七。 隶湖北布政使司汉黄德道。 黄州府城为府、县共治。 民国元年(1912)废黄州府。 翌年,黄冈县隶属湖北省汉黄德道。 黄州府城即为黄冈县政府治所。 民国十五年(1926)废除江汉道,黄冈县直隶湖北省改府。 民国二十一年(1932)十月,黄冈县属湖北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黄安县城(今红安县城)。 民国二十五年(1936),黄冈县改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蕲州。 民国二十六年(1937)元月,第二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迁驻黄州。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改名为湖北省政府鄂东行署,驻地在三里畈。 不论是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还是鄂东行署专员公署,其驻地虽是黄州,但此时黄州没有封建时期郡级行政地位了。 在行政区划上,黄州为镇级名称,民国时期的黄冈县辖有黄州、团风、阳逻、仓埠、新洲五大镇级单位。 1949年5月,黄冈县全境解放,黄冈县人民民主政府在团风成立。 黄州镇一度曾为黄冈专署直辖镇。 1955年以后,黄冈县人民政府从团风迁至黄州。 自此,尽管专署、县府同治黄州,但黄州在黄冈县的行政级别仍是区、乡级别的镇。 直到1991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县,成立黄州市(所辖地域未变)。 黄州的行政区划级别上升到县级。 1996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黄冈地区行政公署,成立黄冈市,黄冈市分设为黄州区和团风县,黄州区隶属黄冈市,是市内唯一市直辖县级行政区。 |
团风之名自宋朝开始出现。 1949年5月全境解放,黄冈县县治设团风镇。 1954年洪灾,县治毁坏。 1955年10月迁黄州。 1976年,为团风公社由黄冈县管辖。 1984年,为团风镇由黄冈县管辖。 1991年1月,黄冈县撤县建市,成立黄州市,团风镇由黄州市管辖。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黄冈地区设立地级黄冈市的批复》国函〔1995〕130号,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 黄冈市设立黄州区和团风县,团风县自此正式诞生。 |
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由麻城、黄冈、黄陂三县析置黄安县。 以“地方安谧,生民安妥”之意得名。 1927年爆发了黄麻起义,1931年12月红四方面军夺取县城后,改为红安。 1947年复置黄安县。 1949年属孝感专区。 1952年因纪念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于此创建(红安是大别山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又改为红安县,素有“将军县”之称,属黄冈管区。 1970年属黄冈地区。 1995年属黄冈市至今。 |
罗田在新石器时代即有人类居住。 夏、商、周,属扬州地。 西周,属弦子国。 春秋、战国,时属楚,曾置鸠兹国于县境内九资河镇。 西汉,为松兹侯国。 东汉,为蕲春侯国,属江夏郡。 三国时,先属魏,隶于豫州之安丰郡;后属吴,隶于扬州之蕲春郡。 西晋,先为高陵县,属武昌郡,后属豫州之安丰郡。 东晋为安丰县,隶于豫州之弋阳郡。 南北朝,刘宋初年隶豫州弋阳郡,后于境内分立东安、义安、直水等蛮县,属郢州西阳郡,后改为义安县,隶于郢州齐安郡。 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年)六月,始设罗田县,附于义城郡,县治于今石桥铺附近的魁山。 隋代,罗田改属蕲春郡。 唐代,罗田县并入兰溪县,属淮南蕲春郡。 五代,时为蕲水县地,初属扬吴,继属南唐,再归后周。 宋,属蕲春郡,元祐八年(1093年)划出蕲水县之石桥镇复立罗田县,县治仍于魁山,咸淳元年(1265年)划出县东的直河乡成立英山县,罗田县仍属淮南西路蕲春郡。 元初,曾撤销罗田县,以英山县领属。 至元十二年(1275年)恢复,属河南江北行省蕲州路。 元大德八年(1304年),知县周广将县治由魁山迁至官渡河(即县城凤山镇)。 明朝,罗田初属湖广布政使司的蕲州府,后改属黄州府。 清初依明制,后改称湖北省黄州府。 民国时,先后属湖北省的江汉道,第三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 抗日战争期间,曾一度属鄂东行署。 1949年3月18日晚,鄂豫军区部队兵分三路向罗田县城进攻,19日清晨,守城敌军弃城而逃,解放军进驻县城。 1949年3月27日,罗田县全境解放,成立人民政府后即归湖北省黄冈地(专)区管辖。 1952年,湖北省政府划出胜利镇和其他13乡与麻城划出的部分乡镇成立胜利县。 1955年,胜利县撤销,原划出的区域归回罗田。 1995年12月,撤销黄冈地区行政公署,设立黄冈市,罗田隶属黄冈市。 |
四千年前,英山县土地是古代英国的所在地。 对于夏、商、周时代英国的历史,《左传》、《国语》等都没有详细的记载,只有汉代司马迁的《史记》有比较简略的记载于《史记·夏本纪》。 帝禹立而举皋陶,荐之且授政焉。 而皋陶卒,封皋陶之后于英六。 《安徽六安人:中国上古四圣、司法鼻祖皋陶》一文载:皋陶封地英、六,位于今六安、英山、金寨、霍山一带。 春秋战国时,本地属楚国。 西汉至唐代属庐江郡。 南宋咸淳三年(1267年),由沿江制置使段朝立,表奏朝廷,请求立英山县。 宋咸淳六年(1270年),分罗田以东的直河乡,始建英山,时属六安州。 宋咸淳六年(1270年)度宗赵祺准奏,下旨割罗田县东直河乡置英山县,并命段朝立任县知事。 后历元、明、清三朝。 民国初年(1912年),属安徽省,不久改归淮泗道。 民国二年(1914年)改属安庆道。 民国十八年(1930年),中共英山县委领导农民起义,即“三二”暴动,改英山县为红山县,属鄂豫皖特区西北道。 民国二十年(1931年),英山县仍隶属安徽省六安州管辖。 民国二十年(1932年)红军主力转移,国民党政府复称英山县。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3月19日)解放,英山县属湖北省黄冈专员公署管辖。 1996年,黄冈市成立,英山县隶属黄冈市。 |
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约前4万—1万),域内即有人类栖息。 新石器至青铜器时代,境内有人类繁衍生息。 夏商时属扬州地,周为弦子国。 汉惠帝二年(前193)始建轪侯国(轪县),故“城(原巴河镇河坪集镇,亦称凤凰城)在山(城山)之阳,南对五洲也”,今遗址犹存。 后汉元狩三年(前123),轪县属江夏郡,东汉改属西阳郡,郡治巴河镇西阳河街(今郡址山部分城墙仍存)。 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十五年(448)仍存轪县外,又置希水县。 刘宋元嘉三十年(453)轪县改为孝宁县。 南梁普通元年(520),希水县定名为浠水县。 北周,孝宁县并入浠水县。 唐武德四年(621)浠水县改为兰溪县,隶兰清郡,郡治浠水。 天宝元年(742),改兰溪县为蕲水县,复迁县治于今治。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浠河以东从蕲春县析入。 1933年改名为浠水县。 新中国成立以后,隶湖北省黄冈地区(市),其名沿用至今。 |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始置蕲春县,先隶衡山郡,武帝元狩二年(前122)改隶江夏郡,县治在今漕河镇罗州城。 东汉建武三十年(54),置蕲春侯国,封陈俊之子陈浮为蕲春侯,传三世,国除,复为蕲春县。 三国时,建安十二年(207),孙权置蕲春郡,县隶扬州蕲春郡,一度属魏,后复归吴。 西晋太康元年(280),废蕲春郡,县隶豫州弋阳郡,惠帝时,隶豫州西阳郡。 东晋太元三年(378),避孝武帝母郑阿春讳,更名蕲阳县,隶南豫州南新蔡郡。 南北朝时,刘宋元嘉二十五年(448),析蕲阳西部浠河之西置希水县,蕲河以西浠河以东置蕲水县,蕲河以东仍为蕲阳县,蕲阳县仍隶南新蔡郡,县治迁至今八里湖土门城;大明八年(464),改隶郢州西阳郡;泰始二年(466),析蕲阳西北境置义安县(在今罗田县境)。 萧齐永明四年(486),改名齐昌县,隶豫州齐昌郡,析县境东部置永兴县(今黄梅县大部)。 南梁时,隶北江州齐昌郡。 北齐天保年间(550-559)置罗州,县隶罗州齐昌郡,县治迁至罗州城。 南陈时,隶西江州齐昌郡。 北周改罗州为蕲州,县隶蕲州齐昌郡。 隋开皇三年(583)废郡存州,县隶蕲州;开皇十八年(598),复名蕲春县。 大业三年(607)改蕲州为蕲春郡,县隶扬州蕲春郡。 唐武德四年(621),前蕲水县并入蕲春县,析蕲春县东部置永宁县(今为武穴市)。 有唐一代,县隶淮南道蕲州(蕲春郡)。 五代十国时,相继归杨吴、南唐、后周,隶蕲州。 宋代时,隶淮南西路蕲州。 景定四年(1263),随州治迁至麒麟山下蕲州城。 元代时,隶蕲州路。 元末,朱元璋攻占蕲州,至正二十四年(1364)自立为吴王后,改蕲州路为蕲州府;明洪武九年(1376)降蕲州府为州,革蕲春县,以州领县事,隶黄州府;洪武十一年(1378),罗田、蕲水改隶黄州府。 清康熙三年(1664),蕲州降为散州,无外领县,隶黄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改蕲州为蕲春县,先后隶湖北省武汉黄德道、鄂东道、江汉道;民国十五年(1926),直隶湖北省;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先后隶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第二行政督察区、鄂东行署、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成立“蕲春县人民政府”,县治从蕲州迁至漕河镇。 新中国成立后,县先后隶湖北省或受湖北省黄冈行政公署、黄冈专员公署、黄冈地区革命委员会、黄冈地区行政公署、黄冈市管辖。 1950年,县境江南属地牯牛洲划归大冶县,棋盘洲、李家洲划归阳新县;1951年,县境南部从广济县划进宋岭、韦庄、石牌岗等地,县境西部的散花洲划归浠水县,蕲、浠各半的界岭街,从浠水县划入居民11户,形成现有蕲春县版图。 |
唐虞三代,地属扬州。 东周、春秋前期属楚。 后属吴。 汉文帝十六年(前164),境内始设立寻阳县(县治在如今黄梅县蔡山镇附近)。 西晋永兴元年(304)划庐江的寻阳,武昌的柴桑设寻阳郡。 又划以(今)太白湖、龙感湖一线江北故道为界,北境属蕲春县辖,南境归江南寻阳县。 东晋太元三年(378),改蕲春县为蕲阳县。 南齐永明四年(486),划蕲阳县东境辖地设置永兴县。 隋开皇初(581),改永兴县为新蔡县,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新蔡县为黄梅县。 唐武德四年(621),将黄梅县划分为义丰、长吉、塘阳、新蔡四个县,设南晋州辖。 唐武德八年(625)撤南晋州,又改为黄梅县属蕲州辖。 宋至道三年(997)分全国为十五路,属淮南路蕲州蕲春郡辖。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属蕲州,隶属湖广行省。 皇庆元年(1312),迁县治于今黄梅镇,隶湖广行中书省蕲州府。 明代改设司、府、州、县制,属湖广布政司黄州府辖。 清沿明制,仍属黄州府辖。 民国初,废除黄州府,改属江汉道辖。 后江汉道废除,改属湖北省第三行政督察区辖。 民国二十五年(1936),界定湖北、江西两省省界时,国民政府行政院将长江以北九江县属封廓洲、团牌洲等地,划归湖北省黄梅县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改行政督察区为鄂东行省,黄梅隶之。 1949年属黄冈地区辖。 1995年12月2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撤销黄冈地区设立地级黄冈市的批复》国函〔1995〕130号,撤销黄冈地区和黄州市,设立地级黄冈市,黄梅县隶属黄冈市领导,沿用至今。 |
秦属南郡;两汉属江夏郡(西陵);三国时属魏弋阳郡,后属吴蕲春郡;晋属弋阳郡;南北朝属豫州西阳郡;南梁分西阳郡设置信安县;隋初罢郡为州,信安县属黄州;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信安县为麻城县,大业五年(609年)废州设郡,属永安郡。 唐武德三年(620年)麻城置亭州辖麻城、阳城两县。 武德八年(625年)撤亭州,恢复麻城旧制,属黄州都督府。 唐元和三年(808年)麻城并入黄冈县,唐大中三年(849年)恢复麻城县建制。 宋属淮南西路黄州郡。 元初属湖广省黄州路,元大德三年(1299年)又随路改属河南江北行省。 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属湖广省黄州府。 明洪武九年(1376年)属湖广布政司。 清代,属湖北布政司黄州府。 民国二年(1913年)属湖北省武汉黄德道,后更名为鄂东道(江汉道),二十一年(1932年)属湖北第四行政督察区。 1949年3月11日,麻城县人民民主政府在阎家河成立,属鄂豫行政专员公署,不久进驻麻城县城。 1949年10月,麻城县改属湖北省黄冈专区。 1970年,湖北省黄冈专区改为湖北省黄冈地区行署,麻城县改属黄冈地区行署。 1986年8月,麻城撤县设市。 1995年12月,黄冈地区改为黄冈市(地级市),麻城市属黄冈市代管。 |
武穴历史悠久,据考古学家在境内大金镇尺山遗址发现,远在新古器时代3000—5000年以前,武穴就有人类活动。 夏商周时代,属荆州管辖。 春秋战国,属楚国。 秦朝,属九江郡。 汉代,属江夏郡(《湖北通志》载:“广济为汉蕲春、浔阳二县地);三国时,属吴,隶属蕲春郡。 西晋时期,广济境地仍分属蕲春、寻阳二县。 [1]东晋太元三年(公元378年),改蕲春名为蕲阳。 义熙八年(公元412年),寻阳县治迁至江南柴桑,原江北境地划入蕲阳。 至此,改蕲阳县名为齐昌。 陈太建五年(公元573年),齐昌地属陈。 公元579年,北周占齐昌地,将广济境地从齐昌县划出,立为永宁县,隶属蕲州齐昌郡。 隋初,永宁县属蕲州总管府(后改称蕲州、蕲春郡)。 隋末,废永宁县制,并入蕲春县。 唐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又分蕲春,复置永宁县,属淮南道蕲州。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因与河南永宁县和江南东道永宁县同名,唐玄宗乃亲自取佛教语“广施佛法,普济众生”之意改名广济县,属蕲州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改蕲州郡为州,广济仍隶属。 五代十国,属淮南道蕲州。 宋代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属淮南西路蕲州。 高宗南渡后,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废县为镇,不久恢复县制。 元代,广济属河南江北行省蕲州路。 明代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蕲州路为府,广济属该府。 洪武九年,降蕲州府为州,广济属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蕲州,不久,改属河南布政使司。 洪武二十四年,还属湖广。 清代,初属蕲州,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属黄州府。 清末废府立道,广济属湖北省江汉道。 民国初,广济仍属江汉道。 1926年,废道,广济直属湖北省。 1932年10月,实行省、专、县三级制,广济属第三行政督察区。 1936年,改属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0年,属鄂东行署。 1945年11月,属湖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设立为广济县,一直隶属湖北省黄冈地区。 1987年10月23日,撤销广济县,设立武穴市,以驻地武穴镇为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