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56年4月,隰县实行区村制,境域属隰县第三区,区机关先后驻川口村、石口村。 1956年8月,区建制改为乡建制,设立水头乡,乡机关驻水头村。 1958年6月,隰县与大宁县合并为隰宁县,水头乡境域随隰县并入隰宁县。 1958年9月实行人民公社化,原水头乡境属隰宁县超美人民公社。 同年10月10日,隰宁县并入吕梁县,超美人民公社改名为石口人民公社。 1961年5月,隰县建置恢复,石口人民公社建制划归隰县,同时从石口人民公社分设出交口人民公社,管理区域为原水头乡境域。 1971年4月,交口县成立,交口人民公社归属新成立的交口县管辖。 1983年9月,交口人民公社改为城关人民公社。 1984年5月,城关人民公社改建为城关镇。 2001年,在全县撤并乡镇中,城关镇又改名水头镇。 |
镇区在历史上归属关系多有变迁,直到明清两代,为隰州管辖。 1949年,隰县在康城镇设立第五区。 1956年改设康城乡。 1959年设立康城人民公社。 1971年5月由隰县划归新成立的交口县康城人民公社。 1984年改设康城镇。 |
1946年解放后,双池为灵石五区。 1952年实行乡制,双池为灵石县第五区公社。 1958年公社划分为双池公社。 1959年1月份三县(介休县、灵石县、孝义县)合并为介休县,灵石县管辖,原三公社合并(交口公社、回龙公社、双池公社)。 1960年划分为灵石县。 1971年划县时,双池公社划为吕梁地区交口县管辖,为交口县双池公社。 1984年实行乡镇村制,双池公社改为双池镇。 |
镇区在明清时期为隰州辖区。 1949年隰县人民政府在大麦郊村设第四区。 1953年4月划归孝义县。 1956年4月,撤区改乡,改为客陀乡、桃红坡乡和大麦郊乡。 1958年11月,以上三个乡并入介休县孝义协作区西泉人民公社。 1959年分设为大麦郊人民公社。 1961年建立坛索人民公社(驻坛索村)。 1971年交口县建立,大麦郊公社和坛索公社划归交口县。 1984年,大麦郊公社因桃红坡为新兴的集镇改名为桃红坡镇,坛索公社改名为坛索乡,领导机关迁驻元沟村。 2001年4月,撤乡并镇,坛索乡并入桃红坡镇,仍为桃红坡镇。 |
石口古称石阿城,《史记•赵世家》记载:成侯十一年(前339)“秦功魏,赵救之功石阿”。 春秋时期,石口为晋属蒲地,晋文公重耳曾封于蒲,即在今石口乡蒲依村。 汉初属蒲子县,北魏属岭东县,后属新城县,唐时属温泉县和高唐县,五代、宋、金未变。 元至元三年(1337)归县,直至明、清、民国,归属基本不变。 新中国成立后属临汾专区。 1958年设石口人民公社和川口人民公社。 1971年4月归新成立的交口县。 1984年分设为石口乡和川口乡。 2001年4月又合并为石口乡。 2021年2月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吕梁市辖区调整的批复》,撤销石口乡,设立石口镇。 |
1949年,归灵石县双池镇管辖。 1952年2月增设第七区,区公所驻回龙村。 1961年5月,恢复双池人民公社,同时在双池人民公社境内分设回龙人民公社。 1971年5月,交口县成立,划入交口县,称回龙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建制,改设为回龙乡。 2021年2月撤销回龙乡,设立回龙镇。 |
新中国成立后,仍属孝义县第五区(驻郭家掌村),后改为第一区(驻郭家掌村)。 1956年改设为城北沟乡,驻城北沟村。 1958年改设为温泉人民公社。 1959年11月,温泉人民公社随孝义县并入介休县。 1961年介休县与孝义县分设后复归孝义县。 1971年5月,温泉人民公社改属交口县。 1984年实行乡镇区划后,改设为温泉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