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属荆州和扬州地域。 春秋,分属吴境西部和楚境东部地域。 战国,先后属吴、越、楚地域。 秦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元年(前206),属九江王国九江郡;四年,属淮南王国;六年,属柴桑县。 王莽新朝元年(9),属九江郡九江亭。 东汉属九江郡柴桑县。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属武昌郡。 晋元康元年(291),属江州武昌郡柴桑县。 永兴元年(304),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南朝梁太清二年(548),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隋开皇九年(549),属寻阳州寻阳县,十八年(598),属江州寻阳县,大业三年(607),属九江郡湓城县。 唐武德四年(621),属江州寻阳县;天宝元年(742),属浔阳郡浔阳县,乾元元年(758),属浔阳州浔阳县。 五代十国南唐升元三年(939),属浔阳州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分属德化、星子2县。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地属九江府德化县、西宁府星子县。 1914年,地属浔阳道九江县、星子县。 1926年,废道置府。 1949年,置九江县、星子县。 1949年5月,先属九江县、星子县,后属九江市、庐山管理局(县级)。 1980年5月,九江市市郊设郊区,原县级九江市所辖工农兵、前进、新港、大桥、周岭、水产6公社划归郊区。 1984年8月,郊区更名庐山区(县级),管理局所辖红旗、向阳、登庐、东风、高垅5公社划归庐山区,政府驻十里大道,隶属九江市。 2000年,共辖海会、姑塘、威家、新港、莲花、赛阳、牯岭7镇,高垅、虞家河、五里、十里、七里湖5乡和十里街道。 2005年,共辖7镇、1乡、3街道。 2016年4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星子县,设立庐山市,为避免重名,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 |
春秋战国时,为吴之西境,楚之东境,俗称“吴头楚尾”。 战国初属吴。 楚昭王十二年(前504年)吴伐楚。 吴灭入越,越灭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36郡,地属九江郡。 二世二年(前208年),复属楚。 楚汉相争,先属英布九江王国,后改淮南王国。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始置柴桑县,隶豫章郡。 新莽改郡名九江,县曰九江亭。 东汉复旧称。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孙权置武昌郡,柴桑为之属。 西晋元康元年(291年),“以荆、扬两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304年),析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2县立寻阳郡,属江州。 义熙八年(412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 梁太清二年(548年),分柴桑置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太平二年(557年),立西江州,领寻阳及四侨郡。 陈天嘉六年(565年),罢西江州,寻阳郡还隶江州。 隋平陈,复曰江州,置江州总管。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浔阳郡及柴桑,汝南,复立寻阳县,因水患仍迁县入城,治湓口。 十八年(598年),改寻阳县为彭蠡县,直隶江州。 大业二年(606年),改彭蠡县为彭城县,寻废彭城县为湓城县。 三年(607年)又改江州为九江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称江州,改寻阳为浔阳,五年(622年)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 八年(625年)废湓城。 贞观八年(634年)废楚城,俱入浔阳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江南西道。 天宝元年(742年)江州改称浔阳郡。 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江州,析湓城置浔阳、楚城县,后俱入浔阳县。 五代属吴,顺义元年(921年)以江州为奉化军。 浔阳属奉化军。 南唐改浔阳为德化。 宋复置江州。 开宝八年(975年),降为军事。 大观三年(1109年)升为望郡,初隶江南路。 建炎元年(1127年),升定江军节度,二年,置江州路,以州属焉。 绍兴二年(1132年),江州路省,江州改隶江南西格。 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于江州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1276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 十四年(1277年)立为江州路置总管,区境域先后分属司、府、路。 江州路先隶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十六年(1279年)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1285年)复隶江西行省。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攻下江州,改江州路为九江府,区境属之。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江西行省为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全省分5道,九江府隶九江道。 清因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道名分巡兼分守九江道。 雍正九年(1731),增辖广信府,改称分巡广饶南九道。 咸丰四年(1854)三月,太平军改湖口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区境域在其辖下。 太平天国失败,清复原制。 1911年,废府存道,全省划4道。 1914年1月,为避福建、四川辖县之同名,改德化县为九江县,隶赣北道(6月改称浔阳道)。 1926年,废道,直隶江西省。 1927年3月,九江城区(今区境域)另设九江市政厅,直隶省政府。 次年,改市政厅为九江市政府,1930年10月九江市政府撤销,市政并入九江县政府综理。 1932年,全省分设13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四行政区,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直隶省政府。 1935年4月,减为8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五行政区。 1936年,因赣、鄂、皖3省省界改划,将九江市政委员会所辖之江北封一、封三、桑落等乡分别划归鄂、皖后,九江市面积削减,人口及税收均不符设市之条件,便又撤销市政委员会,市区归为九江县浔阳镇。 1939年冬,因赣北沦陷,区辖宜小,全省增至11个行政区,以原第五行政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4县别立第九行政区。 1942年8月,鉴于地理历史沿革及交通、面积现状,全省改划为9个行政区,境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九江市区解放。 6月4日,城区浔阳镇成立市人民政府;15日,相继成立九江县人民政府,市、县分治,同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九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9年1月,撤县并市,1961年9月复分治。 1980年3月,原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 5月,市区置浔阳区,市郊置郊区、庐山置庐山区。 1983年7月,撤地并市,实行市管县(区)体制,浔阳区属九江市,名称沿用至今。 |
九江县行政建制变动频繁,曾用名柴桑、寻阳、浔阳、德化、九江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首置县制,始称柴桑,隶豫章郡。 新莽元年(9),柴桑县改称九江亭。 东汉复旧称。 晋永兴元年(304),寻阳、柴桑二县合立寻阳郡,属江州。 永嘉元年(307),北民流入,境内增设九江县,不久废入寻阳县;义熙八年(412),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县设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及柴桑、汝南县,复立寻阳县,十八年(598),更名彭蠡县,直属江州。 大业三年(607),改彭蠡为湓城县。 唐武德四年(621),分湓城置浔阳县,五年(622),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八年(625)废湓城。 唐贞观八年(634)废楚城,俱入浔阳县。 五代十国杨吴,仍袭前制。 南唐升元三年(939),改浔阳为德化县。 宋初,德化县属江州浔阳郡。 元至元十二年至十四年(1275-1277),德化县先后属江东西宣抚司、江西大都督府、江州路;至正二十一年(1376),朱元璋改江州路为九江府,辖德化县。 明洪武九年(1376)九江府属九江道。 清初袭明制。 1914年1月,避福建、四川辖县同名,改德化为九江县,隶九江道。 1926年,直属江西省。 1927年3月,县城另设九江市政厅,次年改称市政府,1930年10月,撤销。 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1936年,裁入县。 1932年,县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4月,县属第五行政区。 1942年8月,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九江县解放。 同年市、县分设,原九江县浔阳镇设九江市(县级),农村归九江县,县人民政府驻地及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仍驻市区。 1949年6月15日,九江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9年1月,撤县并入九江市(县级市)。 1961年9月市县复分治。 1968年9月,县政府驻地迁至沙河街。 1983年7月,撤地改市,隶属九江市(地级市)。 2017年7月,国务院批复撤九江县设九江市柴桑区。 |
商为艾侯地,艾,诸侯国,辖今永修、武宁、修水、铜鼓、靖安、安义县等地,治地今之修水县龙岗坪;春秋、战国时诸国争雄,艾侯国被改为艾邑,先后属吴、越、楚管辖。 秦仍为艾邑,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封英布为淮南王,辖九江、庐山、衡山、豫章郡之地,艾属豫章郡。 景帝三年(前154),析艾设海昏县,属海昏县地,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 东汉建安四年(199),孙权析海昏设西安县,县治今武宁石渡乡新峰村西安里,建县此始。 晋太康元年(280),西安县更名豫章县。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于豫章县设豫宁郡,属江州。 隋开皇九年(589)撤豫宁郡,永修、豫章、艾、新吴县并入建昌县。 唐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县设武宁县。 景云元年(710),复称豫宁县,县治迁甘罗村(今武宁县石渡乡新华村),俗称新县。 宝庆元年(762),避唐代宗李豫讳,仍称武宁县,此后县名迄今未变。 唐代县域辽阔,旧志载“武宁向属巨邑,编乡二十”。 贞元十六年(800),观察使李巽为免除邑人赋税劳役之苦,奏分武宁西八乡(今修水、铜鼓地域)设分宁县。 南唐升元元年(937),县域朱家山以南至铁门槛一部分划入靖安县。 至此,县域基本固定,为九乡五十四都。 南宋隆兴元年(1163),属隆兴总管府。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于武宁县设宁州,辖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三年(1301),分宁为宁州,武宁县直隶隆兴路。 明、清时,武宁县属南昌府,辖九乡五十四都;清改都为里,辖九乡三坊五十四里;九乡为安乐、升仁、北乡、年丰、顺义、上南、下南、江阴、长乐乡。 1912年,属浔阳道;192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境内北部山区的泉口、横路、大洞、温汤、南岳、东林、船滩等乡村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苏区根据地面积601.6平方千米,占境内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属中央苏区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道委;1930年,改乡为区,下设保甲,辖5区290保;1934年,因土地革命战争失败,苏区根据地解体;1942年,属江西省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县(1949年移驻九江县)。 1949年5月30日县境解放。 9月20日,武宁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九江分区行政公署,辖7个区。 1950年2月,辖10个区、124个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撤销区、乡建置,乡社合一,共辖16个人民公社、5个垦殖场、1个镇。 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辖8个区、50个人民公社、2个垦殖场、1个县直属人民公社。 1968年6月,武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8年10月,撤销区建制,原54个公社、场合并为24个人民公社、场,分辖220个生产大队。 1970年8月,因兴建柘林水库工程,县城迁至南市岭。 1978年2月,辖22个人民公社、1个茶场、1个镇。 1981年3月,撤销武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武宁县人民政府,隶属九江市。 |
修水县置县历史悠久。 商代,属艾侯国,艾立都于今渣津镇龙岗坪。 春秋战国,为艾邑域地,先后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设艾县,属豫章郡。 新莽时,改治瀚,东汉光武时,复名艾县;中平时,设西平县,治今全丰镇。 建安四年(199),设西安县,治今宁州镇黄田里,艾、西平、西安3县并存。 西晋太康元年(280),西安县改为豫章县。 东晋时艾、西平、西安3县同属江州。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西安县境设豫宁郡,辖艾县、西平县。 隋开皇九年(589),废艾县、西平县、西安县,并入建昌县,治今永修县艾城,属洪都总管府。 唐武德五年(622),复设西平县;武后长安四年(704),设武宁县,辖今武宁、修水、铜鼓3县,治武宁县甘罗村;贞元三年(787),西平县废,十六年(800),分武宁县西高、崇、奉、武、仁、西、安、泰8乡设分宁县,辖今修水、铜鼓2县,治常洲亥市(今义宁镇),属洪州。 北宋初,分宁县更名宁县。 南宋建炎四年(1130),升为义宁军;隆兴元年(1163),复为分宁县,属隆兴府。 元大德五年(1301),升分宁县为宁州,属龙兴路。 明洪武初年(1368),宁州改为宁县,弘治十六年(1503),复宁州,属南昌府。 清沿明制,嘉庆六年(1801),改为义宁州;宣统二年(1910),析上崇乡、上武乡设立铜鼓抚民厅,由义宁州管辖。 1912年,义宁州改名为义宁县。 1913年,废铜鼓厅设县,从义宁县析出。 1914年3月,为避广西义宁县同名改称修水县,隶属省辖,同年,改属浔阳道。 1926年,道废,直属省辖。 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武宁;1942年,属第一行政区,专署驻武宁;1942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宜春。 1928-1934年,先后于湘鄂赣边区设立苏维埃政权修铜宜奉县、修武崇通县、修通县、修铜县、平修铜县、修武通县,属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1949年7月,成立修水县人民政府,属袁州专区;9月,划归九江专区。 1968年属九江地区,1983年7月属九江市管辖至今。 |
商朝时,属艾候国。 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艾归秦;二十六年(前221),艾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析艾置海昏县,属豫章郡,辖今永修、武宁、奉新、靖安、安义5县地。 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芦潭西北数华里;另有一说:海昏县于景帝三年(前154)置。 东汉称海昏侯国,仍属豫章郡;永元十六年(104)析海昏置建昌县;中平二年(185),又析海昏、建昌设新吴,永修2县(非今永修)。 三国时海昏属吴。 晋称海昏,属豫章郡。 南朝宋、齐、梁称建昌,属江州豫章郡。 隋开皇九年(589),并永修、豫宁、新吴、艾4县人建昌;大业元年(605),并府复设郡,建昌属豫章郡。 唐代建昌初属南昌州,不久废南昌州。 属洪州豫章郡;永淳元年(682),析建昌地设新吴县;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地立武宁县。 五代时,建昌属洪州。 南唐昇元期间(937-942),析建昌、奉新、武宁3县地设靖安县。 宋开宝八年(975),建昌县属江南东路南康军。 元元贞元年(1295),升建昌为州,属南康路。 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属南康府;正德十三年(1518),析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5乡48里设安义县,而建昌县只有12乡并市5坊,仅得86里。 清代,建昌属南康府;道光年间(1821-1850),乡和市坊统称为乡,芦潭镇更名芦镇乡。 县城内4坊合称市乡,共13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全县共辖86区。 1914年,更名永修。 1931年前,县政区基本沿袭清旧制。 1931年7月1日,改组区公所及乡镇。 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辖6区、29联保办事处、176保、1858甲。 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 1939年,属第十行政区。 1942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23日,属九江分区。 6月18日,县城由艾城迁至涂家埠。 1949年9月下旬,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永修县委成立。 4月,中共永修县委、永修县人民政府将县城迁涂家埠。 同月,废除保甲制度。 1969年,马口公社所属罗亭、义坪、上坂3大队划属南昌市郊区。 1983年,复归九江市管辖。 |
春秋战国时,曾为吴楚分界之地,有“吴头楚尾”之称。 秦时属九江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西汉在敷浅原始建历陵县,属豫章郡。 9年,王莽新政时,改历陵县为蒲亭,属九江郡。 25年,东汉恢复历陵县,属豫章郡。 三国、晋时,历陵县属鄱阳郡。 南朝时,历陵县并入柴桑县,属浔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柴桑县立浔阳县。 开皇十九年(599),改浔阳县为彭蠡县。 大业二年(606),改彭蠡县为彭城县。 大业三年(607年),改彭城县为湓城县。 唐武德五年(622),改湓城县为楚城县,属江州郡。 武德八年(625),以历陵故址立蒲塘驿,属江州楚城县,同年,废楚城县入浔阳县。 贞元中(785—805),刺史韦沆,以蒲塘驿去州远,权割三乡为两税场,曰蒲塘场,寻废。 咸通五年(864),刺史李章,复置蒲塘场。 五代,南吴杨溥乾贞元年(927),升蒲塘场为德安县。 宋、元时期属江州路。 明、清时期属九江府。 1912年冬,全省废旧制,立十三府,德安县属九江府。 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德安县属浔阳道。 1926年废四道,各县直属省政府。 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专区,德安县属第四行政专区,专员公署一度驻德安县城。 1935年,全省减为8个行政专区,德安县改属第五行政专区。 1937年,全省增为11个行政专区,将第五行政专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划为第九行政专区,专员公署在抗日时期驻德安岷山。 1949年,德安县属九江专区。 1970年,九江专区改为九江地区,德安县属九江地区。 1983年,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称九江市,德安县属九江市至今。 |
夏、商、周为古扬州域。 春秋战国为楚、吴地,属番邑。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番县,隶九江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析番县地立枭阳县,治所四望山(今周溪镇泗山境内),隶淮南国豫章郡。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隶九江郡。 兴平二年(195),孙权分豫章置庐陵郡。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又分豫章置鄱阳郡,枭阳县隶鄱阳郡。 三国时期属北海郡(魏地)。 晋初属齐郡,后仍归北海郡。 晋武帝大康十年(289),隶扬州鄱阳郡。 惠帝元康元年(291),割荆、扬二州地置江州,枭阳县隶江州鄱阳郡。 永安元年(304),改隶江州浔阳郡。 怀帝永嘉之乱,都昌被废。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境域入彭泽县,隶江州。 隋开皇三年(583),陈置郡县废,彭泽县易名龙城县,隶江州。 十八年(598),龙城复名彭泽。 大业三年(607),州废,隶九江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因地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故名。 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隶江南西道江州。 代宗大历元年(766),隶江南道饶州。 大历五年(770),治所迁至芙蓉山南,即今都昌镇。 五代南唐,隶建康军饶州。 宋开宝八年(975),隶江东路建康军饶州。 太平兴国七年(982),隶江东路饶州。 天禧四年(1020),隶江南东路南康军。 南宋建炎四年(1130),属江南路。 绍兴元年(1131),属江南西路南康军。 元至元元年(1264),属扬州行省江西元帅府南康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隶江淮行省江西道南康路。 至正二十一年(1361),隶江西行省西宁路。 至正二十二年(1362),隶江西行省南康府。 明洪武九年(1376),革行省置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领十三府分五道,隶九江道南康府。 清顺治二年(1645),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改称江西省,隶江西省九江道南康府。 康熙九年(1670),隶饶南九道南康府。 雍正九年(1731),隶广饶九南兵备道南康府。 1914年,属江西省浔阳道。 1926年,废道,由省直辖。 1930年10月,苏维埃都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辖13区苏维埃政府。 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 1949年5月12日,都昌县解放,隶江西省鄱阳专区,都昌县人民政府成立,驻都昌镇。 |
湖口县因位于长江与鄱阳湖交汇处而得名,中国第一大河流(长江)与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在此汇合。 湖口县得名于南朝宋所置湖口戍。 清康熙《湖口县志》载:“湖口,以在彭蠡湖之口故名。”据《太平寰宇记》记载:“湖口县,本湖口戍,是南朝旧镇。 唐武德五年(623),安抚使李大亮以为要冲,遂置镇在彭蠡湖口,伪唐保大年中升为县。”另据《湖口县志》记载:“南唐升元二年(938),始析彭泽县之彭泽乡、五柳乡之半为湖口县。”湖口建县始此,初置属江州。 宋,属浔阳郡;宋建炎元年(1127),属定江军;建炎二年(1128),属江州路。 元至元十二年(1275),属江东西宣抚司;至元十三年(1276),属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属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隶行中书省;至元十六年(1279),隶黄蕲等路宣慰司;至元二十二年(1285),复隶行中书省。 明、清,隶属九江府。 咸丰四年(1854年)三月,太平天国改湖口县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 太平天国失败后恢复湖口县,仍属九江府。 1912年,江西省设道,隶属浔阳道。 1926年,废道设行政区,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 1935年,划入江西省第五行政区。 1949年4月28日解放,隶属华东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1949年8月,划归江西省九江地区。 1983年8月,隶属九江市。 |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彭泽县,县治在今湖口县小凰山西麓,属豫章郡。 新莽属九江郡。 东汉复故。 建安中孙权曾于此置彭泽郡,不久废。 晋永嘉元年(307)析地置上甲县,同属寻阳郡。 义熙八年(412)上甲县并入。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鄡阳县废入。 南朝梁属太原侨郡。 南朝陈属寻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改名龙城县,属江州。 开皇十八年(598),复名彭泽县。 唐武德五年(622)属浩州,州县同治今黄岭乡旧县街;并析东境置乐城县,析南境置都昌县。 武德八年(625),废浩州,仍属江州,乐城县省入。 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一说五代南唐保大年间,943-957),县治移至小孤江次(即今龙城镇),并析升湖口戍置湖口县。 元属江州路。 明属九江府。 1912年属省。 1914年属浔阳道。 1926年复隶于省。 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 1936年划长江北岸二套口、小老洲、余家铺、张家墩、汪家墩以至马华堤终点属安徽省宿松县。 1949年5月属鄱阳专区,9月属九江专区。 1970年属九江地区。 1983年属九江市。 |
西周属楚地。 东周敬王十六年(前504)属吴。 元王三年(前473)入越。 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又归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为九江王黥布封地;汉高祖五年(前202),属豫章郡柴桑县地。 王莽新朝(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改柴桑县为九江亭。 东汉复郡县故名,隶扬州刺史部。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柴桑县属武昌郡。 晋永兴元年(304),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南北朝宋、齐时(420-502),仍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设汝南县,为寻阳郡治。 隋开皇九年至大业三年(589-607),先后属寻阳、彭蠡、湓城县。 唐建中四年(783),分立赤乌场;五代时,县地初属杨吴(907-937),隶镇南军辖下之江州浔阳县。 五代南唐昇元三年(939),升赤乌场为瑞昌县,治设桂林桥,隶奉化军(江州更名)。 北宋初,县属江南路江州。 北宋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江州属江南东路,南宋绍兴二年(1132),江州改属江南西路,瑞昌仍为其辖县。 南宋嘉泰三年(1203)县治移至湓城镇,属江州。 元至元十二年(1275),县属江州宣抚司隶扬州行中书省。 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隶江西行中书省江州路。 明洪武九年(1376),属九江道九江府。 清沿明制。 1914年,划全省为四道,县属浔阳道;1926年,直隶省辖;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1939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8日,瑞昌解放隶属九江专区。 1989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县级市,为九江市代管至今。 |
1955年上海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到达这片土地,40天后,胡耀邦他们题写社名“共青社”。 1957年,把“共青社”与金湖农场合并为德安国营共青综合垦殖场。 1978年9月26日,胡耀邦同志提笔命名“共青垦殖场”。 1984年12月12日,胡耀邦题赠“共青城”这个新名字。 1992年,批准成立江西省共青城开放开发区。 2002年共青城被更名为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复江西省设立共青城市,地名沿用至今。 |
星子县地域在夏、商、周时,隶属扬州。 春秋周景王九年(前535),星子逐渐为楚国所有。 周敬王十年(前509),吴王阖闾攻打楚国,地归豫章郡,属吴国(今吴障岭,即吴国屏障之义)。 战国周元王四年(前472),越王勾践灭吴国,故又归越国。 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楚威王熊商征讨越国,杀越王无疆。 次年,收回原被吴国占去的全部土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星子在其境。 三国魏黄初三年(前222),东吴孙权设武昌郡,柴桑属之。 晋永兴元年(前304),划武昌郡柴桑县、庐州郡浔阳县,设浔阳郡。 南朝仍循旧制浔阳郡。 隋文帝平陈,废浔阳郡设江州,废汝南、柴桑二县,设浔阳县。 开皇十八年(前598),更名彭蠡县。 大业三年(前607),废江州,改为九江郡,彭蠡更名湓城。 唐武德四年(前621),复设江州,立浔阳县;八年(前625),湓城併入浔阳。 五代吴杨溥大和年间(前929—935),于庐山之南立星子镇,派兵驻守。 因境内有石(即落星墩)浮于水面如星,故得其名。 南康保大年间,浔阳改名德化,星子镇归属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前978),升星子镇为星子县,属江州。 (三年,司农寺丞孔宜任星子镇税官,上奏:“星子当江湖之会,商贾所集,请建为军。”同年,太宗下诏,升星子镇为县,令孔宜知星子县事。 )太平兴国七年(前982),设南康军,将洪州的建昌(明析安义县)、江州的都昌、星子,统一管辖,以星子县为军治,张南为第一任知军;隶属江南路。 天禧四年(前1020),江南路分东、西两路,南康军属江南东路。 至元十四年(前1277),南康军改名南康路,设总管府,隶属江淮行省。 有久改归江西行中书省。 至正二十一年(前1361),朱元璋西征,进入江西,将南康路改为西宁府。 明洪武九年(前1376),改名南康府,隶属江西布政司。 清雍正九年(前1731),南康府属广饶南九道。 自宋至清,星子均属南康。 南康军、路、府治均设在星子县。 1912年冬,废除南康府,保留星子县,隶属江西省。 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星子隶属浔阳道。 1926年废道,星子直接隶属江西省。 1932年,江西划为十三个行政区,星子属第三行政区(区驻瑞昌)。 1935年,划归第五行政区(区驻浮梁)。 1939年,全省减至11个行政区,星子划归第九行政区(专署驻岷山);县府一度驻波阳、都昌等地。 1942年,仍属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 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29师进驻县城,星子县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星子县属九江专区(后改称九江地区),直至1983年7月九江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星子县属九江市。 2016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8号)精神,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 将更名后的九江市濂溪区牯岭镇,驻赛阳镇的庐山云雾茶场(含剪刀峡景区入口)、庐山茶科所,驻莲花镇莲花林场,驻海会镇庐山茶场,调整后的濂溪区海会镇彭山村、长岭村、五洲村、光明村和海会社区、庐星社区划归庐山市管辖。 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