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濂溪区 夏、商、周,属荆州和扬州地域。 春秋,分属吴境西部和楚境东部地域。 战国,先后属吴、越、楚地域。 秦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元年(前206),属九江王国九江郡;四年,属淮南王国;六年,属柴桑县。 王莽新朝元年(9),属九江郡九江亭。 东汉属九江郡柴桑县。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属武昌郡。 晋元康元年(291),属江州武昌郡柴桑县。 永兴元年(304),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南朝梁太清二年(548),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隋开皇九年(549),属寻阳州寻阳县,十八年(598),属江州寻阳县,大业三年(607),属九江郡湓城县。 唐武德四年(621),属江州寻阳县;天宝元年(742),属浔阳郡浔阳县,乾元元年(758),属浔阳州浔阳县。 五代十国南唐升元三年(939),属浔阳州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分属德化、星子2县。 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地属九江府德化县、西宁府星子县。 1914年,地属浔阳道九江县、星子县。 1926年,废道置府。 1949年,置九江县、星子县。 1949年5月,先属九江县、星子县,后属九江市、庐山管理局(县级)。 1980年5月,九江市市郊设郊区,原县级九江市所辖工农兵、前进、新港、大桥、周岭、水产6公社划归郊区。 1984年8月,郊区更名庐山区(县级),管理局所辖红旗、向阳、登庐、东风、高垅5公社划归庐山区,政府驻十里大道,隶属九江市。 2000年,共辖海会、姑塘、威家、新港、莲花、赛阳、牯岭7镇,高垅、虞家河、五里、十里、七里湖5乡和十里街道。 2005年,共辖7镇、1乡、3街道。 2016年4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复撤销星子县,设立庐山市,为避免重名,庐山区更名为濂溪区。 |
2、浔阳区 春秋战国时,为吴之西境,楚之东境,俗称“吴头楚尾”。 战国初属吴。 楚昭王十二年(前504年)吴伐楚。 吴灭入越,越灭入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置36郡,地属九江郡。 二世二年(前208年),复属楚。 楚汉相争,先属英布九江王国,后改淮南王国。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始置柴桑县,隶豫章郡。 新莽改郡名九江,县曰九江亭。 东汉复旧称。 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孙权置武昌郡,柴桑为之属。 西晋元康元年(291年),“以荆、扬两州疆土广远,统理尤难,于是割扬州之豫章、鄱阳、庐陵、临川、南康、建安、晋安,荆州之武昌、桂阳、安成合十郡,因江水之名而置江州。”永兴元年(304年),析庐江之寻阳、武昌之柴桑2县立寻阳郡,属江州。 义熙八年(412年),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 梁太清二年(548年),分柴桑置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太平二年(557年),立西江州,领寻阳及四侨郡。 陈天嘉六年(565年),罢西江州,寻阳郡还隶江州。 隋平陈,复曰江州,置江州总管。 隋开皇九年(589年)废浔阳郡及柴桑,汝南,复立寻阳县,因水患仍迁县入城,治湓口。 十八年(598年),改寻阳县为彭蠡县,直隶江州。 大业二年(606年),改彭蠡县为彭城县,寻废彭城县为湓城县。 三年(607年)又改江州为九江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称江州,改寻阳为浔阳,五年(622年)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 八年(625年)废湓城。 贞观八年(634年)废楚城,俱入浔阳县。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属江南西道。 天宝元年(742年)江州改称浔阳郡。 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江州,析湓城置浔阳、楚城县,后俱入浔阳县。 五代属吴,顺义元年(921年)以江州为奉化军。 浔阳属奉化军。 南唐改浔阳为德化。 宋复置江州。 开宝八年(975年),降为军事。 大观三年(1109年)升为望郡,初隶江南路。 建炎元年(1127年),升定江军节度,二年,置江州路,以州属焉。 绍兴二年(1132年),江州路省,江州改隶江南西格。 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于江州置江东西宣抚司治江州,十三年(1276年)改为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 十四年(1277年)立为江州路置总管,区境域先后分属司、府、路。 江州路先隶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十六年(1279年)改隶黄蕲等路宣慰司,二十二年(1285年)复隶江西行省。 至正二十一年(1361年),朱元璋攻下江州,改江州路为九江府,区境属之。 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江西行省为江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全省分5道,九江府隶九江道。 清因明制,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道名分巡兼分守九江道。 雍正九年(1731),增辖广信府,改称分巡广饶南九道。 咸丰四年(1854)三月,太平军改湖口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区境域在其辖下。 太平天国失败,清复原制。 1911年,废府存道,全省划4道。 1914年1月,为避福建、四川辖县之同名,改德化县为九江县,隶赣北道(6月改称浔阳道)。 1926年,废道,直隶江西省。 1927年3月,九江城区(今区境域)另设九江市政厅,直隶省政府。 次年,改市政厅为九江市政府,1930年10月九江市政府撤销,市政并入九江县政府综理。 1932年,全省分设13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四行政区,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直隶省政府。 1935年4月,减为8个行政区,区境域属第五行政区。 1936年,因赣、鄂、皖3省省界改划,将九江市政委员会所辖之江北封一、封三、桑落等乡分别划归鄂、皖后,九江市面积削减,人口及税收均不符设市之条件,便又撤销市政委员会,市区归为九江县浔阳镇。 1939年冬,因赣北沦陷,区辖宜小,全省增至11个行政区,以原第五行政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4县别立第九行政区。 1942年8月,鉴于地理历史沿革及交通、面积现状,全省改划为9个行政区,境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九江市区解放。 6月4日,城区浔阳镇成立市人民政府;15日,相继成立九江县人民政府,市、县分治,同隶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后改称九江地区行政专员公署)。 1959年1月,撤县并市,1961年9月复分治。 1980年3月,原地辖九江市升格为省辖市。 5月,市区置浔阳区,市郊置郊区、庐山置庐山区。 1983年7月,撤地并市,实行市管县(区)体制,浔阳区属九江市,名称沿用至今。 |
3、柴桑区 九江县行政建制变动频繁,曾用名柴桑、寻阳、浔阳、德化、九江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首置县制,始称柴桑,隶豫章郡。 新莽元年(9),柴桑县改称九江亭。 东汉复旧称。 晋永兴元年(304),寻阳、柴桑二县合立寻阳郡,属江州。 永嘉元年(307),北民流入,境内增设九江县,不久废入寻阳县;义熙八年(412),省寻阳县入柴桑县。 南朝宋、齐依前制;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县设汝南县,同属江州寻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郡及柴桑、汝南县,复立寻阳县,十八年(598),更名彭蠡县,直属江州。 大业三年(607),改彭蠡为湓城县。 唐武德四年(621),分湓城置浔阳县,五年(622),又分湓城置楚城县,皆隶江州;八年(625)废湓城。 唐贞观八年(634)废楚城,俱入浔阳县。 五代十国杨吴,仍袭前制。 南唐升元三年(939),改浔阳为德化县。 宋初,德化县属江州浔阳郡。 元至元十二年至十四年(1275-1277),德化县先后属江东西宣抚司、江西大都督府、江州路;至正二十一年(1376),朱元璋改江州路为九江府,辖德化县。 明洪武九年(1376)九江府属九江道。 清初袭明制。 1914年1月,避福建、四川辖县同名,改德化为九江县,隶九江道。 1926年,直属江西省。 1927年3月,县城另设九江市政厅,次年改称市政府,1930年10月,撤销。 1934年6月,重设九江市政委员会,1936年,裁入县。 1932年,县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4月,县属第五行政区。 1942年8月,属新的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7日,九江县解放。 同年市、县分设,原九江县浔阳镇设九江市(县级),农村归九江县,县人民政府驻地及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仍驻市区。 1949年6月15日,九江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九江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59年1月,撤县并入九江市(县级市)。 1961年9月市县复分治。 1968年9月,县政府驻地迁至沙河街。 1983年7月,撤地改市,隶属九江市(地级市)。 2017年7月,国务院批复撤九江县设九江市柴桑区。 |
4、武宁县 商为艾侯地,艾,诸侯国,辖今永修、武宁、修水、铜鼓、靖安、安义县等地,治地今之修水县龙岗坪;春秋、战国时诸国争雄,艾侯国被改为艾邑,先后属吴、越、楚管辖。 秦仍为艾邑,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封英布为淮南王,辖九江、庐山、衡山、豫章郡之地,艾属豫章郡。 景帝三年(前154),析艾设海昏县,属海昏县地,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 东汉建安四年(199),孙权析海昏设西安县,县治今武宁石渡乡新峰村西安里,建县此始。 晋太康元年(280),西安县更名豫章县。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于豫章县设豫宁郡,属江州。 隋开皇九年(589)撤豫宁郡,永修、豫章、艾、新吴县并入建昌县。 唐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县设武宁县。 景云元年(710),复称豫宁县,县治迁甘罗村(今武宁县石渡乡新华村),俗称新县。 宝庆元年(762),避唐代宗李豫讳,仍称武宁县,此后县名迄今未变。 唐代县域辽阔,旧志载“武宁向属巨邑,编乡二十”。 贞元十六年(800),观察使李巽为免除邑人赋税劳役之苦,奏分武宁西八乡(今修水、铜鼓地域)设分宁县。 南唐升元元年(937),县域朱家山以南至铁门槛一部分划入靖安县。 至此,县域基本固定,为九乡五十四都。 南宋隆兴元年(1163),属隆兴总管府。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于武宁县设宁州,辖武宁、分宁二县;大德三年(1301),分宁为宁州,武宁县直隶隆兴路。 明、清时,武宁县属南昌府,辖九乡五十四都;清改都为里,辖九乡三坊五十四里;九乡为安乐、升仁、北乡、年丰、顺义、上南、下南、江阴、长乐乡。 1912年,属浔阳道;192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境内北部山区的泉口、横路、大洞、温汤、南岳、东林、船滩等乡村相继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苏区根据地面积601.6平方千米,占境内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属中央苏区湘鄂赣边区—鄂东南道委;1930年,改乡为区,下设保甲,辖5区290保;1934年,因土地革命战争失败,苏区根据地解体;1942年,属江西省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县(1949年移驻九江县)。 1949年5月30日县境解放。 9月20日,武宁县人民政府成立,隶属九江分区行政公署,辖7个区。 1950年2月,辖10个区、124个乡。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撤销区、乡建置,乡社合一,共辖16个人民公社、5个垦殖场、1个镇。 1961年10月,恢复区建制,辖8个区、50个人民公社、2个垦殖场、1个县直属人民公社。 1968年6月,武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1968年10月,撤销区建制,原54个公社、场合并为24个人民公社、场,分辖220个生产大队。 1970年8月,因兴建柘林水库工程,县城迁至南市岭。 1978年2月,辖22个人民公社、1个茶场、1个镇。 1981年3月,撤销武宁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武宁县人民政府,隶属九江市。 |
5、修水县 修水县置县历史悠久。 商代,属艾侯国,艾立都于今渣津镇龙岗坪。 春秋战国,为艾邑域地,先后属吴、越、楚。 秦,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设艾县,属豫章郡。 新莽时,改治瀚,东汉光武时,复名艾县;中平时,设西平县,治今全丰镇。 建安四年(199),设西安县,治今宁州镇黄田里,艾、西平、西安3县并存。 西晋太康元年(280),西安县改为豫章县。 东晋时艾、西平、西安3县同属江州。 南朝陈永定三年(559),西安县境设豫宁郡,辖艾县、西平县。 隋开皇九年(589),废艾县、西平县、西安县,并入建昌县,治今永修县艾城,属洪都总管府。 唐武德五年(622),复设西平县;武后长安四年(704),设武宁县,辖今武宁、修水、铜鼓3县,治武宁县甘罗村;贞元三年(787),西平县废,十六年(800),分武宁县西高、崇、奉、武、仁、西、安、泰8乡设分宁县,辖今修水、铜鼓2县,治常洲亥市(今义宁镇),属洪州。 北宋初,分宁县更名宁县。 南宋建炎四年(1130),升为义宁军;隆兴元年(1163),复为分宁县,属隆兴府。 元大德五年(1301),升分宁县为宁州,属龙兴路。 明洪武初年(1368),宁州改为宁县,弘治十六年(1503),复宁州,属南昌府。 清沿明制,嘉庆六年(1801),改为义宁州;宣统二年(1910),析上崇乡、上武乡设立铜鼓抚民厅,由义宁州管辖。 1912年,义宁州改名为义宁县。 1913年,废铜鼓厅设县,从义宁县析出。 1914年3月,为避广西义宁县同名改称修水县,隶属省辖,同年,改属浔阳道。 1926年,道废,直属省辖。 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武宁;1942年,属第一行政区,专署驻武宁;1942年,属第二行政区,专署驻宜春。 1928-1934年,先后于湘鄂赣边区设立苏维埃政权修铜宜奉县、修武崇通县、修通县、修铜县、平修铜县、修武通县,属湘鄂赣省苏维埃政府管辖。 1949年7月,成立修水县人民政府,属袁州专区;9月,划归九江专区。 1968年属九江地区,1983年7月属九江市管辖至今。 |
6、永修县 商朝时,属艾候国。 春秋战国时,先后属吴、越、楚。 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艾归秦;二十六年(前221),艾属九江郡。 西汉高帝六年(前201),析艾置海昏县,属豫章郡,辖今永修、武宁、奉新、靖安、安义5县地。 县治今永修县吴城镇芦潭西北数华里;另有一说:海昏县于景帝三年(前154)置。 东汉称海昏侯国,仍属豫章郡;永元十六年(104)析海昏置建昌县;中平二年(185),又析海昏、建昌设新吴,永修2县(非今永修)。 三国时海昏属吴。 晋称海昏,属豫章郡。 南朝宋、齐、梁称建昌,属江州豫章郡。 隋开皇九年(589),并永修、豫宁、新吴、艾4县人建昌;大业元年(605),并府复设郡,建昌属豫章郡。 唐代建昌初属南昌州,不久废南昌州。 属洪州豫章郡;永淳元年(682),析建昌地设新吴县;长安四年(704),析建昌地立武宁县。 五代时,建昌属洪州。 南唐昇元期间(937-942),析建昌、奉新、武宁3县地设靖安县。 宋开宝八年(975),建昌县属江南东路南康军。 元元贞元年(1295),升建昌为州,属南康路。 明洪武元年(1368),降州为县,属南康府;正德十三年(1518),析安义、南昌、卜邻、控鹤、依仁5乡48里设安义县,而建昌县只有12乡并市5坊,仅得86里。 清代,建昌属南康府;道光年间(1821-1850),乡和市坊统称为乡,芦潭镇更名芦镇乡。 县城内4坊合称市乡,共13乡;光绪三十二年(1906),全县共辖86区。 1914年,更名永修。 1931年前,县政区基本沿袭清旧制。 1931年7月1日,改组区公所及乡镇。 1932年,属第二行政区,辖6区、29联保办事处、176保、1858甲。 1935年,属第一行政区。 1939年,属第十行政区。 1942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23日,属九江分区。 6月18日,县城由艾城迁至涂家埠。 1949年9月下旬,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永修县委成立。 4月,中共永修县委、永修县人民政府将县城迁涂家埠。 同月,废除保甲制度。 1969年,马口公社所属罗亭、义坪、上坂3大队划属南昌市郊区。 1983年,复归九江市管辖。 |
7、德安县 春秋战国时,曾为吴楚分界之地,有“吴头楚尾”之称。 秦时属九江郡。 汉武帝建元六年(前135),西汉在敷浅原始建历陵县,属豫章郡。 9年,王莽新政时,改历陵县为蒲亭,属九江郡。 25年,东汉恢复历陵县,属豫章郡。 三国、晋时,历陵县属鄱阳郡。 南朝时,历陵县并入柴桑县,属浔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废柴桑县立浔阳县。 开皇十九年(599),改浔阳县为彭蠡县。 大业二年(606),改彭蠡县为彭城县。 大业三年(607年),改彭城县为湓城县。 唐武德五年(622),改湓城县为楚城县,属江州郡。 武德八年(625),以历陵故址立蒲塘驿,属江州楚城县,同年,废楚城县入浔阳县。 贞元中(785—805),刺史韦沆,以蒲塘驿去州远,权割三乡为两税场,曰蒲塘场,寻废。 咸通五年(864),刺史李章,复置蒲塘场。 五代,南吴杨溥乾贞元年(927),升蒲塘场为德安县。 宋、元时期属江州路。 明、清时期属九江府。 1912年冬,全省废旧制,立十三府,德安县属九江府。 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德安县属浔阳道。 1926年废四道,各县直属省政府。 1932年,全省划为13个行政专区,德安县属第四行政专区,专员公署一度驻德安县城。 1935年,全省减为8个行政专区,德安县改属第五行政专区。 1937年,全省增为11个行政专区,将第五行政专区之九江、星子、德安、瑞昌划为第九行政专区,专员公署在抗日时期驻德安岷山。 1949年,德安县属九江专区。 1970年,九江专区改为九江地区,德安县属九江地区。 1983年,九江地区与九江市合并称九江市,德安县属九江市至今。 |
8、都昌县 夏、商、周为古扬州域。 春秋战国为楚、吴地,属番邑。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置番县,隶九江郡。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析番县地立枭阳县,治所四望山(今周溪镇泗山境内),隶淮南国豫章郡。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隶九江郡。 兴平二年(195),孙权分豫章置庐陵郡。 东汉建安十五年(210),又分豫章置鄱阳郡,枭阳县隶鄱阳郡。 三国时期属北海郡(魏地)。 晋初属齐郡,后仍归北海郡。 晋武帝大康十年(289),隶扬州鄱阳郡。 惠帝元康元年(291),割荆、扬二州地置江州,枭阳县隶江州鄱阳郡。 永安元年(304),改隶江州浔阳郡。 怀帝永嘉之乱,都昌被废。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境域入彭泽县,隶江州。 隋开皇三年(583),陈置郡县废,彭泽县易名龙城县,隶江州。 十八年(598),龙城复名彭泽。 大业三年(607),州废,隶九江郡。 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因地有都村,南接南昌,西望建昌,故名。 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隶江南西道江州。 代宗大历元年(766),隶江南道饶州。 大历五年(770),治所迁至芙蓉山南,即今都昌镇。 五代南唐,隶建康军饶州。 宋开宝八年(975),隶江东路建康军饶州。 太平兴国七年(982),隶江东路饶州。 天禧四年(1020),隶江南东路南康军。 南宋建炎四年(1130),属江南路。 绍兴元年(1131),属江南西路南康军。 元至元元年(1264),属扬州行省江西元帅府南康军。 元至元十四年(1277),隶江淮行省江西道南康路。 至正二十一年(1361),隶江西行省西宁路。 至正二十二年(1362),隶江西行省南康府。 明洪武九年(1376),革行省置江西承宣布政使司,领十三府分五道,隶九江道南康府。 清顺治二年(1645),江西承宣布政使司改称江西省,隶江西省九江道南康府。 康熙九年(1670),隶饶南九道南康府。 雍正九年(1731),隶广饶九南兵备道南康府。 1914年,属江西省浔阳道。 1926年,废道,由省直辖。 1930年10月,苏维埃都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辖13区苏维埃政府。 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 1949年5月12日,都昌县解放,隶江西省鄱阳专区,都昌县人民政府成立,驻都昌镇。 |
9、湖口县 湖口县因位于长江与鄱阳湖交汇处而得名,中国第一大河流(长江)与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在此汇合。 湖口县得名于南朝宋所置湖口戍。 清康熙《湖口县志》载:“湖口,以在彭蠡湖之口故名。”据《太平寰宇记》记载:“湖口县,本湖口戍,是南朝旧镇。 唐武德五年(623),安抚使李大亮以为要冲,遂置镇在彭蠡湖口,伪唐保大年中升为县。”另据《湖口县志》记载:“南唐升元二年(938),始析彭泽县之彭泽乡、五柳乡之半为湖口县。”湖口建县始此,初置属江州。 宋,属浔阳郡;宋建炎元年(1127),属定江军;建炎二年(1128),属江州路。 元至元十二年(1275),属江东西宣抚司;至元十三年(1276),属江西大都督府,隶扬州行省;至元十四年(1277),属江州路,隶龙兴行都元帅府,后隶行中书省;至元十六年(1279),隶黄蕲等路宣慰司;至元二十二年(1285),复隶行中书省。 明、清,隶属九江府。 咸丰四年(1854年)三月,太平天国改湖口县为九江郡,以九江府为江西省。 太平天国失败后恢复湖口县,仍属九江府。 1912年,江西省设道,隶属浔阳道。 1926年,废道设行政区,属江西省第三行政区。 1935年,划入江西省第五行政区。 1949年4月28日解放,隶属华东赣东北行政区鄱阳专区;1949年8月,划归江西省九江地区。 1983年8月,隶属九江市。 |
10、彭泽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彭泽县,县治在今湖口县小凰山西麓,属豫章郡。 新莽属九江郡。 东汉复故。 建安中孙权曾于此置彭泽郡,不久废。 晋永嘉元年(307)析地置上甲县,同属寻阳郡。 义熙八年(412)上甲县并入。 南朝宋永初二年(421)鄡阳县废入。 南朝梁属太原侨郡。 南朝陈属寻阳郡。 隋开皇九年(589)改名龙城县,属江州。 开皇十八年(598),复名彭泽县。 唐武德五年(622)属浩州,州县同治今黄岭乡旧县街;并析东境置乐城县,析南境置都昌县。 武德八年(625),废浩州,仍属江州,乐城县省入。 五代南唐升元二年(938,一说五代南唐保大年间,943-957),县治移至小孤江次(即今龙城镇),并析升湖口戍置湖口县。 元属江州路。 明属九江府。 1912年属省。 1914年属浔阳道。 1926年复隶于省。 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 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 1936年划长江北岸二套口、小老洲、余家铺、张家墩、汪家墩以至马华堤终点属安徽省宿松县。 1949年5月属鄱阳专区,9月属九江专区。 1970年属九江地区。 1983年属九江市。 |
11、瑞昌市 西周属楚地。 东周敬王十六年(前504)属吴。 元王三年(前473)入越。 显王三十六年(前333)又归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属九江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为九江王黥布封地;汉高祖五年(前202),属豫章郡柴桑县地。 王莽新朝(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改柴桑县为九江亭。 东汉复郡县故名,隶扬州刺史部。 三国吴黄武元年(222),改柴桑县属武昌郡。 晋永兴元年(304),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南北朝宋、齐时(420-502),仍属江州寻阳郡柴桑县。 梁太清二年(548)分柴桑设汝南县,为寻阳郡治。 隋开皇九年至大业三年(589-607),先后属寻阳、彭蠡、湓城县。 唐建中四年(783),分立赤乌场;五代时,县地初属杨吴(907-937),隶镇南军辖下之江州浔阳县。 五代南唐昇元三年(939),升赤乌场为瑞昌县,治设桂林桥,隶奉化军(江州更名)。 北宋初,县属江南路江州。 北宋天禧四年(1020),分江南路为东西二路,江州属江南东路,南宋绍兴二年(1132),江州改属江南西路,瑞昌仍为其辖县。 南宋嘉泰三年(1203)县治移至湓城镇,属江州。 元至元十二年(1275),县属江州宣抚司隶扬州行中书省。 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隶江西行中书省江州路。 明洪武九年(1376),属九江道九江府。 清沿明制。 1914年,划全省为四道,县属浔阳道;1926年,直隶省辖;1932年,属第三行政区;1935年,属第五行政区;1939年,属第九行政区。 1949年5月18日,瑞昌解放隶属九江专区。 1989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县级市,为九江市代管至今。 |
12、共青城市 1955年上海共青团青年志愿者到达这片土地,40天后,胡耀邦他们题写社名“共青社”。 1957年,把“共青社”与金湖农场合并为德安国营共青综合垦殖场。 1978年9月26日,胡耀邦同志提笔命名“共青垦殖场”。 1984年12月12日,胡耀邦题赠“共青城”这个新名字。 1992年,批准成立江西省共青城开放开发区。 2002年共青城被更名为共青城开放开发区管委会。 201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复江西省设立共青城市,地名沿用至今。 |
13、庐山市 星子县地域在夏、商、周时,隶属扬州。 春秋周景王九年(前535),星子逐渐为楚国所有。 周敬王十年(前509),吴王阖闾攻打楚国,地归豫章郡,属吴国(今吴障岭,即吴国屏障之义)。 战国周元王四年(前472),越王勾践灭吴国,故又归越国。 周显王三十五年(前334),楚威王熊商征讨越国,杀越王无疆。 次年,收回原被吴国占去的全部土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县地属九江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设淮南国豫章郡柴桑县,星子在其境。 三国魏黄初三年(前222),东吴孙权设武昌郡,柴桑属之。 晋永兴元年(前304),划武昌郡柴桑县、庐州郡浔阳县,设浔阳郡。 南朝仍循旧制浔阳郡。 隋文帝平陈,废浔阳郡设江州,废汝南、柴桑二县,设浔阳县。 开皇十八年(前598),更名彭蠡县。 大业三年(前607),废江州,改为九江郡,彭蠡更名湓城。 唐武德四年(前621),复设江州,立浔阳县;八年(前625),湓城併入浔阳。 五代吴杨溥大和年间(前929—935),于庐山之南立星子镇,派兵驻守。 因境内有石(即落星墩)浮于水面如星,故得其名。 南康保大年间,浔阳改名德化,星子镇归属德化县。 宋太平兴国三年(前978),升星子镇为星子县,属江州。 (三年,司农寺丞孔宜任星子镇税官,上奏:“星子当江湖之会,商贾所集,请建为军。”同年,太宗下诏,升星子镇为县,令孔宜知星子县事。 )太平兴国七年(前982),设南康军,将洪州的建昌(明析安义县)、江州的都昌、星子,统一管辖,以星子县为军治,张南为第一任知军;隶属江南路。 天禧四年(前1020),江南路分东、西两路,南康军属江南东路。 至元十四年(前1277),南康军改名南康路,设总管府,隶属江淮行省。 有久改归江西行中书省。 至正二十一年(前1361),朱元璋西征,进入江西,将南康路改为西宁府。 明洪武九年(前1376),改名南康府,隶属江西布政司。 清雍正九年(前1731),南康府属广饶南九道。 自宋至清,星子均属南康。 南康军、路、府治均设在星子县。 1912年冬,废除南康府,保留星子县,隶属江西省。 1914年,全省划为四道,星子隶属浔阳道。 1926年废道,星子直接隶属江西省。 1932年,江西划为十三个行政区,星子属第三行政区(区驻瑞昌)。 1935年,划归第五行政区(区驻浮梁)。 1939年,全省减至11个行政区,星子划归第九行政区(专署驻岷山);县府一度驻波阳、都昌等地。 1942年,仍属第九行政区(专署驻武宁)。 1949年5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29师进驻县城,星子县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星子县属九江专区(后改称九江地区),直至1983年7月九江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星子县属九江市。 2016年3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九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6】58号)精神,撤销星子县,设立县级庐山市。 将更名后的九江市濂溪区牯岭镇,驻赛阳镇的庐山云雾茶场(含剪刀峡景区入口)、庐山茶科所,驻莲花镇莲花林场,驻海会镇庐山茶场,调整后的濂溪区海会镇彭山村、长岭村、五洲村、光明村和海会社区、庐星社区划归庐山市管辖。 沿用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