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南漳县板桥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南漳县板桥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0年,属板桥区管辖。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

2002年9月乡镇合并时,茅山坪村与焦家湾村合并后更名为古井村至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0年,时称“同升大队”。

1981年8月同升大队更名为甘沟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板桥镇所辖。

1987年撤区并乡时属板桥镇。

2001年随雷坪乡并入板桥镇,为板桥镇所辖至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0年,时称“同裕大队”。

1981年8月同裕大队更名为董家台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板桥镇所辖。

1987年撤区并乡,雷坪从板桥镇划出时属板桥镇。

2001年随雷坪乡并入板桥镇,为板桥镇所辖至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3年,时称“竹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竹坪村所辖。

1987年撤区并乡,雷坪从板桥镇划出时属竹坪村。

2001年随雷坪乡并入板桥镇,为板桥镇辖至今;2002年有马家湾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0年,时称“同心大队”。

1981年8月同心大队更名为天鹅池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板桥镇所辖。

1987年撤区并乡,雷坪从板桥镇划出时属板桥镇。

2001年随雷坪乡并入板桥镇,为板桥镇所辖至今。

2002年9月有边家湾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时称“新生大队”。

1981年8月新生大队更名为宋家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板桥镇所辖。

1987年撤区并乡,雷坪从板桥镇划出时属板桥镇。

2001年随雷坪乡并入板桥镇,为板桥镇所辖至今。

2002年9月有随守祖坪村、王家湾村并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设立永锋大队、前锋大队、群丰大队,归巡检人民公社管辖;1960年人民公社改为区,称巡检区;1965年10月,板桥与巡检分开,设板桥区;1975年撤区并社,为板桥人民公社管辖;1981年永锋大队更名为樊家寨大队,前锋大队更名为黄柏垭大队,群丰大队更名为摩天垭大队,为板桥人民公社管辖;1984年撤公社设区和乡,同年“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樊家寨大队改为樊家寨村村民委员会,黄柏垭大队改为黄柏垭村村民委员会,摩天垭大队更名为摩天垭村村民委员会,归板桥区管辖;1987年9月撤区并乡归板桥镇管辖;2002年摩天垭村、樊家寨村与黄柏垭村合并为双龙寺村,归板桥镇管辖至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南漳县志》(1989年版)记载:清朝时期属永丰都辖治。

民国时期属板桥乡管辖。

1949年元月南漳全境解放,隶属巡检区。

1951年5月板桥从巡检区划出另设区,时属板桥区。

1956年10月随板桥区并入巡检区所辖。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化时,隶属于巡检公社。

1961年4月人民公社仍改为区,时属巡检区。

1965年10月从巡检区划出增设板桥区至1980年,时称“胜利大队”。

1981年8月胜利大队更名为新集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区建制时,改为板桥镇;同年改“大队”为“村民委员会”,归板桥镇所辖至今;2002年新集村、金山村与南湾村合并为新集村,归板桥镇管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