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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岔口乡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岳家庄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岳家庄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郝家庄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郝家庄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理家庄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理家庄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19年8月7日根据平政发〔2019〕5号,撤销麦家岩村,并入理家庄村,合并后村名为“理家庄”村。

2019年12月28日,根据平政发〔2019〕16号,理家庄村和黄沙浸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理家庄村”。

1958年建立岔口大队,隶属岔口公社;1984年设立岔口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20年3月,根据平政发〔2020〕3号文件,富家岭村和岔口村合并,合并后的村名为岔口村。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冯家峪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冯家峪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19年12月28日,根据平政发〔2019〕16号,权黄村、大红岭村、黄家垴村、富家岭村的良道小组和冯家峪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冯家峪村”。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东峪井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东峪井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20年3月,根据平政发〔2020〕3号文件,东峪井村和黄龙庄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东峪井村。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马上固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马上固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建立食足大队,隶属岔口公社;1984年设立食足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2000年12月,撤并乡镇,现隶属于岔口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罗面咀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罗面咀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红富庄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红富庄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20年3月,根据平政发〔2020〕3号文件,竹梨庄村和红富庄村合并,合并后的村名为红富庄村。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白瑶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白瑶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建立张山峪大队,隶属岔口公社;1984年设立张山峪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红岭生产大队。

隶属岔口公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红岭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20年3月,根据平政发〔2020〕3号文件,红岭村和铁金沟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红岭村。

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同年9月,建立甘泉井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建立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更名为村,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1984年设立甘泉井村民委员会,隶属岔口乡。

2019年8月7日根据平政发〔2019〕5号,撤销范家岩村,并入甘泉井村,合并后村名为“甘泉井”村。

2019年12月28日,根据平政发〔2019〕16号,东峪村、老峪村和甘泉井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甘泉井村”。

1958年建立青阳大队,隶属黄统岭公社;1984年设立青阳村民委员会,隶属黄统岭乡;2000年12月,撤并乡镇,现隶属于岔口乡。

2020年3月,根据平政发〔2020〕3号文件,青阳村、黄龙岩村、富裕村合并,合并后村名为青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