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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县陇城镇各村社区情况介绍

据县志记载,在明代前期有山西商人来陇城经商定居,生三子,从此人丁兴旺,到清代中期人口发展到近千人,故而得名常营村民委员会。民国时期为常营保,辖常家沟、刘家山、黑土子陈家、王家沟、赵家河五个庄。

新中国成立初为常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8年公社化后改为常营农业生产大队,并辖王沟、赵河两个自然村的生产队在内,属景阳乡。

1965年4月撤区并社后,常营村划归陇城公社,辖10个生产队。

1987年在实施大村划小村时,常营村再一次由大划小,被分为三个行政村。

2007年在实行小村变大村时,三村再次合并为常营村民委员会至今。

常营村位于陇城镇西部,距镇政府2.5公里,全村气候干旱,年平均降雨量690mm,气温10℃,无霜期175天,海拔1750米,耕地面积3977亩,全村辖3个村民小组523户2473人。农业种植以小麦、洋芋、 玉米为主,林果业以苹果、花椒种植为主,人多地少,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产业结构单一。

因以张姓人氏聚居,且位于大湾之中,故名。1966年1月,被改名为陇城乡人民公社张湾大队,1983年改为陇城乡张湾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又改名为陇城镇张湾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张湾村地处陇城镇镇政府东北部,距县城45公里。属黄土丘陵地形,海拔162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700-750毫米,平均气温9.2°C,无霜期180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3865亩,全村有4个自然村,总人口445户2129人。

因以王姓人氏聚居,且位于山坡之上,故名。民国时期为陇城镇一行政村。

民国34年属菜园保,1952年至1955年为杨河乡一行政村,1953年建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后升为高级社。

1956年至1961年属陇城乡,1961年至1964年4月属张湾公社,并有张湾公社治山王村。

1964年4月后,经社、区调整后为陇城公社山王生产大队,辖山王、漩口湾、何家洼三个自然村。

1965年4月与金泉村合并为山王生产大队,属陇城公社。

1978年金泉大队从该大队中划出,为山王行政村至今。

山王村地处镇政府东南部,距县城2.5公里。属黄土丘陵地形,海拔167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500-550毫米,平均气温8.2°C,无霜期160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1915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264户1240人。

因以王姓,李姓人氏聚居,故名。1949年后曾属陇城区之连柯乡,1952年,头图从属杨河乡阴坡行政村一自然村,而王李村为杨河乡一行政村。

1953年头图村升级为阴坡乡头图行政村。

1955年阴坡乡撤销后,头图村划归上魏乡。

1956年上魏乡撤销后,王李村属陇城乡。

1961年从陇城公社划出张湾公社后,王李属张湾公社所辖一生产大队。

1965年4月为陇城公社王李大队,2007年和头图村重新合为王李行政村至今。

王李村位于陇城镇东南部,距镇政府5公里,林果主要以花椒,金银花为主。属黄土山区地形,海拔165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690毫米,平均气温10°C,无霜期175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2893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442户2125人。

因地处王李沟阴面(山北水南)的山坡上,故名。民国时期属四龙堡。

1954年4月秦安县人民政府设阴坡乡。

1956年撤销划归上魏乡。

1958年至1965年4月属张湾公社。

后又属陇城公社,为阴坡生产大队。

1978年与中庄村分离,2007年两村又合并为阴坡村至今。

阴坡村地处镇政府东南部,距县城53公里。属黄土山区地形,海拔165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690毫米,平均气温10°C,无霜期175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3268亩,全村有4个自然村,总人口324户1504人。

因以朱姓魏姓人氏聚居,故名。民国时期与范吕村、上魏村为四龙保朱家湾行政村。

新中国成立后朱家湾曾与罗圈湾、窑李家两行政村合为三义村,属上魏乡上魏管理区。

1964年与上魏村合为朱魏大队,1975年与上魏大队分队为朱魏行政村至今。

2005年撤乡该镇属陇城镇朱魏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朱魏村地处镇政府东南部,距陇城镇1.5公里。属黄土丘陵地形,海拔130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500-550毫米,平均气温8.2°C,无霜期160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2778亩,全村有4个自然村,总人口2016户953人。

因以魏姓人氏聚居,故名。1952年为上魏乡,辖今之清水县北部边地和今之陇城镇东南部之上魏、南七、南新、上袁四个行政村,十八个自然村。

1956年撤上魏乡并入陇城乡,为上魏生产合作社、生产大队。

1965年4月与朱魏村合并为朱魏大队。

1975年朱魏村从上魏村划出后延续至今。

上魏村地处陇城镇东南部,距县城45公里。属黄土山区地形,海拔157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700-750毫米,平均气温6.2°C,无霜期175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2216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125户527人。

因以范姓,吕姓人氏聚居,故名。民国时期设范吕行政村。

1952年为上魏乡,上魏村辖范吕自然村,1956年撤上魏乡后为陇城乡范吕初级社、高级社,1958年为范吕生产大队,1964年4月经调整后,与北庄窑李家合为范吕大队,范吕村延续至今。

范吕村地处镇政府东南部,距镇政府7.5公里。属黄土丘陵地形,海拔175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650-690毫米,平均气温10°C,无霜期175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2950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166户766人。

因距离陇城镇有七里路,且位于陇城南面,故名。民国时期为陇城镇师家洼、连家渠、石堡三个行政村,属南砌保。

新中国成立后为陇城区上魏乡南七村。

1957年3月,南七村划归陇城乡至今,而在1983年12月南七村由大划小分为南七、石堡、张傅三个行政村。

2007年,三村再次合并为南七村至今。

南七村位于陇城镇南部,距镇政府3.5公里,全村气候干旱,年平均降雨量690mm,气温10℃,无霜期175天,海拔1750米,耕地面积5260亩,全村辖9个村民小组434户1875人。农业种植以小麦、洋芋、 玉米为主,林果业以花椒种植为主,人多地少,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产业结构单一。

因以张姓,赵姓人氏聚居,故名。民国34年石沟村升级为陇城乡行政村,张家河湾归石沟村,上张家湾为南家湾行政村,六庄村划归中山镇,为该镇六庄行政村。

1952年张赵村划归陇城区上魏乡,其石沟村为南七行政村一自然村,而张家湾、六庄村属南新行政村。

1956年撤销上魏乡,张赵村划归陇城乡,2005年撤乡并镇,属陇城镇张赵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张赵村位于陇城镇南部,距镇政府11公里,全村气候干旱,年平均降雨量690mm,气温10℃,无霜期175天,海拔1750米,耕地面积3808亩,全村辖5个村民小组222户1106人。农业种植以小麦、洋芋、 玉米为主,林果业以花椒种植为主,人多地少,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产业结构单一。

陈村位于陇城镇南部,距镇政府6.4公里,全村气候干旱,年平均降雨量690mm,气温10℃,无霜期175天,海拔1750米,耕地面积1801亩,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157户726人。农业种植以小麦、洋芋、 玉米为主,林果业以花椒种植为主,人多地少,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产业结构单一。

据县志记载西汉汉武帝元鼎三年,在今之陇城建置街泉县,因村处县城西,并在此地设立关卡,故名。1966年1月,被改名为陇城乡人民公社西关大队,1983年改为陇城乡西关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又改名为陇城镇西关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西关村地处镇政府北部,距县城45公里。属山区地形,海拔175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690毫米,平均气温10°C,无霜期170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1859亩,全村有2个自然村,总人口334户1734人。

相传其村名来源于女娲炼石补天,抟土造人取其当街泉水而闻名,故名。民国时期,为龙泉保辖西关村,1952年至1965年,为龙泉初级社、高级社、生产大队。

1965年至1975年,曾划归西关大队。

1983年又恢复为陇城乡龙泉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又更名为陇城镇龙泉村民委员会至今。

龙泉村位于陇城镇中心部位,距镇政府0.3公里,全村气候干旱,年平均降雨量690mm,气温10℃,无霜期175天,海拔1750米,耕地面积1255亩,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208户1014人,主要以种植苹果、花椒为主。人多地少,农业产出效益较低,产业结构单一。

相传女娲人首蛇身。她的主要功绩是抟土造人、以及炼石补天;其他功绩包括发明笙簧、规矩,以及创设婚姻。后人,将她作为人类始祖和婚姻之神来崇拜。相传人文始祖女娲诞生于此地,故而得名娲皇村民委员会。1966年1月,被改名为陇城乡人民公社陇城大队,1983年改为陇城乡陇城村民委员会,2003年撤乡并镇又改名为陇城镇陇城村民委员会,2006年在女娲公祭前夕又恢复为陇城镇娲皇村民委员会至今。

娲皇村地处镇政府中部,距镇政府0.2公里。属黄土山区地形,海拔140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550-600毫米,平均气温9°C,无霜期220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1868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342户1624人。

因古代此地曾设略阳郡、略阳县,故而得名。民国时期为略阳保,辖南城壕、柴家庄、李家台子、袁家庄、南川口、姚沟坪、李家庄子、上袁家、连家渠9个自然村。

新中国成立后为略阳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改为略阳大队。

1966年1月改名为红星大队。

1975年从略阳大队分出上袁、李庄为上袁大队。

1983年恢复略阳村。

2007年又将李庄村划归略阳村。

略阳村地处镇政府东北部,距县城60公里。属黄土丘陵地形,海拔1560米左右,年平均降雨量500-550毫米,平均气温8.9°C,无霜期169天左右,气候温和,夏季多雷阵雨。自然灾害主要有霜冻、冰雹等。耕地面积2601亩,全村有3个自然村,总人口367户16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