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东和人民公社辖。 1984年改公社设乡,东和人民公社改为东和乡,大队改村民委员会,称东和村民委员会。 2000年底,原屈家山乡并入东和乡,置东和乡,东和乡辖。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清和都,下辖三里有四村:中和、东和、西和、岭头。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中和编村、为主村。 西和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区下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三和乡乡,下辖东和、中和、西和、寨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旭升高级合作社,简称“旭升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东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东和公社,置中和生产大队,下辖9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和乡,中和大队随改为中和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东和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兴福都,下辖四里有二村:南和、新城。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南和编村、为主村。 辛呈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南和乡,下辖南和、辛呈、辉河、孙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联盟高级合作社,简称“联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东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东和公社,置南和生产大队,下辖1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和乡,南和大队随改为南和村民委员会,下辖9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兴福都,下辖四里有二村:新城(辛呈)、南和。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南和编村、为主村。 辛呈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南和乡,下辖南和、辛呈、辉河、孙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同心高级合作社,简称“同心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东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东和公社,置辛呈生产大队,下辖1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和乡,辛呈大队随改为辛呈村民委员会,下辖6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东和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雄山乡佘庆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南王庄编村、为主村。 南沟、曹家沟、琚家沟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南王庄乡,下辖南王庄、南沟、东汉、曹家沟、琚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明星高级合作社,简称“明星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苏店卫星人民公社东和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东和公社,置曹家沟生产大队,下辖4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东和乡,曹家沟大队随改为曹家沟村民委员会,下辖5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仍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兴福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屈家山编村、为主村。 团山、仝家岭、李家岭、宋家山、崔家山、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刘家山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屈家山乡,下辖屈家山、团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胜利高级合作社,简称“胜利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屈家山生产大队,下辖9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屈家山大队随改为屈家山村民委员会,下辖7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玉平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须村编村为主村、朔村、北岭头、南岭头、辉河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三区(驻地韩店)南和乡,下辖南和、辛呈、辉河、孙家沟。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辉民高级合作社,简称“辉民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辉河生产大队,下辖8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公社,辉河大队随改为辉河村民委员会,下辖8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兴福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屈家山编村、为主村。 团山、仝家岭、李家岭、宋家山、崔家山、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刘家山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屈家山乡,下辖屈家山、团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团结高级合作社,简称“团结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团山生产大队,下辖6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乡,团山大队随改为团山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兴福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屈家山编村、为主村。 团山、仝家岭、李家岭、宋家山、崔家山、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刘家山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崔家山乡,下辖崔家山、仝家岭、李家岭、东后沟、刘家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五明高级合作社,简称“五明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红旗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八义公社,置仝家岭生产大队,下辖2个生产小队。 1962年,置屈家山公社,隶属之。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乡,仝家岭大队随改为仝家岭村民委员会,下辖3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玉平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屈家山编村、为主村。 团山、仝家岭、李家岭、宋家山、崔家山、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刘家山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南圪倒乡,下辖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宋家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勇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勇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皇后生产大队,下辖2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皇后大队随改为皇后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
明清时期实行都里制,属八谏乡平玉都。 民国,在明清四乡(太平、五龙、雄山、八谏)基础上实行编村制,也称区村镇制,属县四区(驻地韩店)屈家山编村、为主村。 团山、仝家岭、李家岭、宋家山、崔家山、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刘家山为附村,也称联合村。 1949年,沿用区、村、镇制。 1953年,撤区设乡,实行乡村制,属县五区(驻地八义)南圪倒乡,下辖南圪倒、大北崖、小北崖、皇后、宋家山。 至1956年,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成勇进高级合作社,简称“勇进社”。 1958年,开始人民公社化,属荫城红旗人民公社屈家山管理区。 1961年,卫星人民公社缩划,实行社队制,属屈家山公社,置南圪倒生产大队,下辖3个生产小队。 1984年,改公社为乡(镇)政府,属屈家山,南圪倒大队随改为南圪倒村民委员会,下辖2个村民小组。 2000年撤乡并镇,隶属东和乡。 截止2016年底,村政区划沿革未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