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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49年8月16日解放。

1949年为东山镇,1950年改为东山乡。

1951年9月并入城关乡,1953年恢复东山镇。

1976年11月城关人民公社水南大队划归东山镇。

1992年城关乡并入东山镇,2001年8月中稍、沿湖乡并入东山镇。

1950年属清湖、茶坑乡。

1957年上犹江水电厂在此建成,1958年8月设立陡水镇。

1960年7月改为陡水人民公社,1961年4月恢复陡水镇。

1968年12月并入清湖公社,1970年恢复陡水镇。

1981年将清湖公社的茶坑、月仔、红星、赖塘4个大队划归陡水镇,2003年6月西龙并入红星村,赖塘并入月仔村。

1934年始划归为上犹县。

1949年前为社溪乡,1949年初分社溪、浒田、麻田、建助四个乡。

合作化时浒田乡并入社溪乡,建助乡并入麻田乡。

1958年社溪、安和、蓝田、麻田四个乡合并成立社溪公社。

1961年8月按原四个乡分为社溪、安和、蓝田、麻田四个公社,1964年3月麻田公社并入社溪公社。

1968年冬撤销安和公社,将其中七个大队并入社溪公社,1972年恢复安和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1987年4月更名为社溪镇,2001年8月与蓝田乡合并为社溪镇。

明代为礼信乡,清代为石溪隘,1931年为第一区,1933年为第五区,1941年营前乡改为镇,1948年改为乡,1950年营前为第六区,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1987年4月营前乡改为建制镇。

1950年初属第一区,分黄沙、东塘、太平、丰岗、南村5个乡。

1958年合并属城关人民公社,为黄沙片。

1961年8月黄沙片从城关公社分出成立黄沙人民公社。

因地区内重名,1983年9月15日更名为黄埠公社,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2001年8月撤黄埠乡,设黄埠镇。

1949年前属寺下乡和陶朱乡。

1949年初属第四区,有寺下、生产、泥坑(原三合乡一部份)、珍珠四个乡,后合为寺下乡。

1958年8月寺下、陶朱两乡合并成立寺下公社。

1968年冬撤销安和公社,将其黎明、联合、新建三个大队并入寺下公社。

1972年9月恢复安和公社,这三个大队又划归安和公社。

1984年恢复乡级建制,更名为寺下乡。

2014年1月,改名为寺下镇。

1950年属第二区,有联合、梅水、新建、园村、上坪五个乡,1958年属城关人民公社梅水片、园村片,1959年5月,梅水片、园村片从城关人民公社析出成立梅水人民公社,同时,铁扇关垦殖场的窑下、黄竹、九曲划属梅水人民公社,1961年8月分出园村人民公社,1964年3月园村人民公社并入梅水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1949年属第二区,有大元、梅岭、新田、油石、龙形、清溪等乡。

1955年并为油石乡。

1958年8月实行人民公社建制,油石并入城关人民公社,为油石片。

1961年3月城关公社分出油石公社。

1963年2月油石公社分出大元公社。

1964年3月大元公社并入油石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明代属崇教乡童子里,清代属淡竹隘,1932年属陶朱乡、严湖乡,1950年属第三、四区,有安和,陶朱,车田,芦山等乡,后并为安和、陶朱乡。

1958年安和乡并入社溪公社,陶朱乡并入寺下公社。

1961年8月按原安和乡、陶朱乡范围成立安和公社、陶朱公社。

1964年3月陶朱公社的新华、茶坛、坛前、垇下等大队并入寺下公社,黎明、联合、新建等大队并入安和公社。

1968年撤销安和公社,黎明,联合,新建三个大队划归寺下公社,其余七个大队划归社溪公社。

1972年恢复安和公社。

1984年恢复乡级建制更名为安和乡。

1953年置新店乡,1958年改公组,1981年更名双溪公组,1983年置双溪乡,隶属观音区公所领导。

2004年4月进行村组建制调整,沿用至今。

1950年属第五区,1956年因建陡水水库,龙门圩迁至罗屋排,龙门、东山、胜利、古田属铁扇关垦殖场。

1961年8月分为金盆、大乙2个人民公社,1963年7月铁扇关垦殖场集体部分划出设立龙门人民公社。

1968年12月撤销龙门公社,爱联、古田、群乐、龙门大队并入金盆公社,浊水大队划归梅水公社,井子大队划归金盆公社,1972年9月恢复龙门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设金盆、龙门乡,1985年3月龙门乡更名为水岩乡,2001年8月撤金盆乡并入水岩乡。

清代曾设平富隘。

1949年为平富乡。

1950年属第六区,有平富、庄前、上寨等乡(今罗洞大队解放前属崇义县,建国初划归上犹县,属上寨乡)。

1958年除上寨乡(包括下寨、横坑、罗洞)属五指峰垦殖场外,其余属营前公社。

1959年5月上寨乡划属营前公社。

1961年营前公社分为营前、石溪、平富、庄前公社。

1964年3月庄前公社并入平富公社。

1968年平富公社并入营前公社。

1979年元月恢复平富公社(合河大队仍留属营前公社)。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清末属匹袍隘,1931年土地革命时期为第一区鹅形乡,1950年为第六区,1952年设立黄沙坑区为第七区,1956年6月划入营前区管辖,1958年合并为鹅形乡,1969年9月五指峰垦殖场分出五指峰人民公社,1970年4月五指峰垦殖场改为五指峰林场。

1984年5月恢复乡建制。

此地原属南康县,明正德年间建立崇义县时划给崇义县。

1934年归属上犹县.建立紫阳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属第四区紫阳乡管辖。

1953年分设紫阳、民主、共和、互助、合作乡。

1958年5乡合并置紫阳人民公社。

1984年5月撤社复名紫阳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