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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清末,隶属大赉厅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11月,泰来设治,遂为设治局驻地。

1917年改设泰来县。

1927年5月,于县城设置第一区。

东北沦陷后,初为第一保,1938年3月改为泰来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为泰来县第一区。

1955年6月,改为泰来镇。

1958年9月,改称火红人民公社,1960年改称泰来镇公社。

1980年9月,恢复泰来镇名称。

2001年街基乡划归泰来镇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泰来设治之初,束属设治局第三区。

1927年5月,改隶泰来县第四区管辖。

东北治陷后,初隶第四区一保,1938年3月改设五庙子村,1939年6月并入江桥村。

1941年4月,复设五庙子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为泰来县第五区,1955年6月改为平洋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平洋等3个乡。

1958年9月,改为平洋人民公社。

1962年2月,划出部分区域成立克利公社。

1984年3月,将平洋公社改为平洋镇。

名称沿用至今。

原称“塘池”。

后来人们习惯称为“汤池”。

清道光年间(1821--1850),有吴、朱两户牧民在此定居。

清末,隶属龙江府江东区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初隶龙江县第二区,1926年划归第一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后依力巴、霍托气两个乡保管辖,1938年4月改隶后依力巴村和霍托气村,1942年3月划归后依力巴村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第五区管辖。

1948年3月龙东县并为龙江县,改隶龙江县第十区。

1954年10月划归泰来县,属第十一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时,设置汤池乡。

1958年9月,并入大兴人民公社。

1962年2月从大兴公社划出设置汤池公社;1967年改称先锋公社,1970年恢复汤池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汤池乡。

1995年8月撤乡建镇,命名为汤池镇。

名称沿用至今。

原称“哈拉尔嘎”,蒙古语“黑色崖子”之意。

屯北因嫩江水流冲击形成一陡崖,崖上树根、草根等经水冲刷,久而久之则成为黑色,故名。

1913年11月泰来设治后,哈拉尔嘎隶属第三区,1927年5月改隶泰来县第四区。

东北沦陷后,1936年为第四保,1938年3月改称江桥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六区,1955年6月改为江桥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江桥、豆海两个乡。

1958年9月,将两乡合并成立江桥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江桥镇。

名称沿用至今。

辽、金、元代属泰州辖地(一说辽、金泰州故址),明代属奴儿干都司朵颜卫,清初属扎责特旗,至清末濒于颓废,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黑龙江将军在此设大责厅分防经历,城内仅十余户人家。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3月,改分防经历为警察事务所。

翌年3月,划归泰来设治局管辖,7月将塔子城警察事务所改为塔子城佐治局,9月决定移驻武兴改为武兴佐治局。

1917年1月,泰来设治局升置泰来县后,4月改佐治局为武兴县佐,设有县佐公署。

由于塔子城人民一再呈请力争“名虽已更,地方依旧”,县佐仍驻塔子城。

1927年5月,泰来县将塔子城划为第三区。

1929年2月撤销武兴县佐。

东北沦陷后,始为泰来县第三区,旋改第三保,后改塔子城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二区,并为区政府驻地。

1901年11月,设置塔子城镇。

1958年9月,改称塔子城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塔子城镇。

名称沿用至今。

原名“依布气屯”。

清初蒙古族牧民“依布”于此开荒立屯,故名。

1927年洮昂铁路通车,在依布气南建大兴火车站,不久屯落与火车站连一起,便以“大兴”为名。

清末,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依布气屯隶属黑水厅。

清宣统元年(1909),隶属龙江府江东区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5年隶属龙江县第二区管辖,1926年划归第一区。

东北沦陷后,初隶后依力巴乡保和霍托气乡保管辖,1938年改隶后依力巴村和霍托气村管辖。

1942年3月,划归后依力巴村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6月,划归龙东县,于大兴设立第五区。

1948年3月,龙东县并入龙江县后,改为龙江县第十区。

1954年10月,划归泰来县,改设第十一区,1955年6月改为大兴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分设大兴、汤池、托力河3个乡。

1958年9月,将3个乡合并成立大兴人民公社。

1962年2月,将北部地区划出成立汤池公社。

1983年11月,将西部托力河以西地区划出设置托力河乡。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大兴乡。

1985年6月,改设大兴镇。

2001年2月托力河乡并入大兴镇。

名称沿用至今。

原为第二区管辖。

1950年4月,从第二区划出于家围子等16个村,增设第十区,1955年6月改为和平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设置和平、六合两个乡。

1958年9月并入塔子城人民公社化。

1962年2月,从塔子城公社划出成立和平公社。

1967年改为向阳社区,1969年恢复和平公社。

1984年3月,和平公社改建为和平乡。

2000年8月,撤乡变镇,改名为和平镇。

2005年原宏升乡划归和平镇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泰来设治之初,为设治局第三区辖地。

1927年5月,分隶第一区五保和六保管辖。

东北沦陷后,1938年3月,划归泰来街。

1939年6月以后,先后分属乾德门山、黄家窝堡和五庙子村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泰来县于克利设置第八区,1955年6月改为克利区。

1956年4月,并乡划村,设置克利、乾德门山乡。

1958年9月,并入平洋人民公社,1962年2月,从平洋公社划出成立克利公社。

1967年改为奋斗公社,1973年恢复克利公社名称。

1983年7月改为克利乡。

2001年经行政区划调整,原大榆树乡划归克利乡管辖,同年组建建制镇克利镇。

2004年原四里五乡划归克利镇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

清末属大赉厅辖境。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安置清军陆军退伍兵180人到“哈拉霍硕”一带屯垦,并设哈拉火烧屯垦局。

清宣统元年(1909),将杜尔伯特境内武兴设治所并入,改称“杜扎屯垦局”,办理杜尔伯特、扎赉特两旗屯垦事务。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3年撤销杜扎屯垦局,设置泰来设治局。

胜利一带为“屯垦段”,隶属第一区。

1927年5月,改隶秦来县第五区。

东北沦陷后,先后隶属第五区一保和五保,1939年6月改隶大新屯村。

1941年4月,改设大五家子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2月设置第七区,1955年6月改称胜利区。

1956年4月,撒区划乡,设置胜利、大新两个乡。

1958年9月,成立胜利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胜利乡。

1990年2月,改为胜利蒙古族乡。

名称沿用至今。

中华民国时期,此地隶属泰来县第五区管辖。

东北沦陷后,始隶第五区二保。

1939年6月改隶好心屯村。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

1946年2月划归第九区管辖。

1955年6月改为好心屯区。

1956年4月,并村划乡,好心区分设宁姜等4个乡。

1958年9月,改称宁姜人民公社。

1984年3月,改为宁姜乡。

1986年8月,改为宁姜蒙古族乡。

2004年12月将好新蒙古族乡划归宁姜蒙古族乡管辖。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