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推荐 > 太原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太原市各县市区历史沿革

秦属太原郡晋阳县地。

隋属太原县地。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平北汉,毁晋阳城,于汾河之东筑城,置平晋县,治所在今小店街道城西村东。

熙宁三年(1070年)废平晋县入阳曲县。

政和五年(1115)复置平晋县。

贞祐四年(1216)废平晋县,次年复置。

元仍称平晋,属太原路,后属冀宁路。

明洪武四年(1371)徙平晋县治于汾河之西古晋阳南关(今晋源镇)。

七年(1374)废平晋县,改称太原县。

清仍属太原县地。

1947年9月,改太原县为晋源县。

1949年5月6日区境属外一区、外二区、晋源县。

1950年2月8日属第四区、晋源县。

1951年8月撤销晋源县,于汾河东置太原市第七区,驻北格镇。

区境域分属太原市第四区、第七区。

1954年1月2日属太原市第四区,区人民政府驻小店镇。

同年6月4日第四区改名为小店区,第一区改名为南城区,今境分属小店区和南城区。

1957年3月12日分属太原市郊区、南城区。

1959年3月撤销郊区,属南城区。

1960年太原市撤销区建置,成立城市人民公社和农村人民公社,区境分属小店农村人民公社和双塔、柳巷城市人民公社。

1961年5月18日撤销“大公社”,恢复区建置,区境分属南城区、晋源区。

1963年4月1日撤销晋源区,将太原市所辖农村人民公社合并成立太原市郊区,区境分属南城区、郊区。

1970年3月26日撤销太原市郊区建置,新置南郊区、北郊区,区境属南郊区。

区革命委员会驻小店。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置、恢复乡镇村建置。

1997年12月12日太原市调整辖区行政区划,新设小店区。

1998年1月1日小店区挂牌成立,沿用至今。

1920年境域内的6个街道属阳曲县,并设区公所。

1923年,太原市分四区,今迎泽等6个街道大部分属于第一区。

1947年,太原设立16个区,以太原城池为界分别称内、外八区。

1949年3月,分属太原市内一、内二、内三、内八、外一区。

5月,将16个区合并为8个区,分属太原市第一、第二、第五区。

1950年,又将8个区合并为5个区,分属太原市第一、第四区。

1954年,将太原市第一、第四区分别更名为南城、小店区。

1957年,撤销小店区,划归南城、新成立的郊区。

1960年,撤销南城、北城、河西、郊区人民委员会,设立9个公社,境域分属柳巷、双塔2个公社。

1961年,撤销公社建制,恢复南城区人民委员会建制。

1963年,将农村人民公社合并设立郊区,分属南城、郊区。

1970年,撤销郊区,分属南城、新成立的南郊区。

1997年,设立迎泽区至今。

杏花岭区辖区在明清及民国初年属阳曲县。

1916年,分属山西省会警察厅直管和阳曲县。

1921年,属太原市政公所。

1932年,分属太原市一区、二区、三区。

1945年,分属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内六区、外六区、外七区、外八区。

1949年,属太原市,为太原市内四区、内五区、外四区。

1950年,属太原市第二区。

1954年,太原市第二区更名为北城区,区政府驻典膳所2号。

1956年,北城区人民政府改人民委员会。

1960年,撤销北城区人民委员会,分别设巨轮、尖草坪和向阳3个公社。

1961年,撤销3个公社,恢复北城区人民委员会,区人委驻五一路158号。

1969年,北城区人民委员会改革命委员会。

1977年8月,北城区革命委员会移驻解放路369号。

1981年,恢复北城区人民政府。

1997年5月8日,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33号),撤销太原市北城区,设立杏花岭区。

2008年8月,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移驻胜利街99号,并延续至今。

清代属阳曲县正北乡荣南都、兰伏都、西北乡堡符都。

民国初属阳曲县第一区、第三区、第五区。

1947年属太原市外五区、外六区、外七区。

1949年5月分属太原市七区、八区及阳曲县四区、六区。

1954年分属北城区、新城区,新城区人民政府驻新城村。

1957年分属北城区、郊区。

1959年撤郊区,分属北城区、河西区。

1960年撤区,分属尖草坪、万柏林、向阳、西山4个人民公社。

1961年撤公社,分属北城区、河西区。

1963年分属郊区、北城区。

1970年分属北城区、北郊区,北郊区革命委员会驻柴村。

1997年设立尖草坪区,沿用至今。

明清时期区北部属阳曲县西关都、正西乡西鸣都、呼延都等,南部属太原县凤中一都、凤中二都等。

民国初属阳曲县第三区、第五区及太原县北部区域,后属太原市外三、四、五区及阳曲县部分区域。

1949年属太原市第七区及阳曲县部分区域。

1950年改为太原市第五区。

1954年改称万柏林区。

1957年属太原市郊区。

1958年7月以原万柏林区属地为主组成河西区。

1960年6月撤区,分属义井、和平、万柏林、西山4市辖公社。

1961年3月复置河西区。

同年11月将原西山人民公社地域析出,设立西山工矿区。

1963年2月西山工矿区并入河西区。

同年4月将河西区的农业地区析出,与其他区的农业地区合并设郊区。

1970年3月郊区分为南郊区、北郊区,区境属北郊区和河西区。

1997年设立万柏林区至今。

古晋阳所在地。

周敬王二十三年(前497)晋国大夫赵简子派家臣董安于筑晋阳城。

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宋灭北汉后,宋太宗赵光义下令火烧晋阳城,废太原、晋阳2县,于汾河东新置平晋县。

明洪武八年(1375),改为太原县。

1949年3月,太原县更名为晋源县。

1951年4月划为太原市属县,8月2日,撤销晋源县建置。

境域分别划归太原市第四、第六、第七区。

1954年,第六区改为晋源区。

1957年3月划入太原市郊区,1959年2月撤销市郊区建置,划归河西区,1961年5月,置晋源区。

1963年4月撤销晋源区建置,属太原市郊区。

1970年3月,划入南郊区。

1997年5月,设晋源区,辖原河西区的罗城、义井两个街道以及原南郊区的金胜、姚村两个乡,晋源、晋祠两个镇。

2001年2月5日,晋源区合并调整后辖义井、罗城、晋源三个街道,金胜、晋祠、姚村三个镇,一直沿用至今。

春秋梗阳邑。

昭公二十八年(前514)置梗阳县。

隋开皇十六年(596)析晋阳、榆次县地置清源县,以城西北有清源水得名,治所梗阳城。

历属并州、太原郡、太原府。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析清源县梗阳乡11村、平晋县断金乡33村、榆次县西管乡4村于县东境置徐沟县,治所徐沟镇,属太原府。

清乾隆二十九(1764)清源改县为乡,并入徐沟县。

1912年,复置清源县,直属山西省。

1913年属中路道。

1914年属冀宁道。

1927年废道直属山西省。

1937年属山西省第四行政区。

1952年7月清源、徐沟两县合并,取县名首字命名清徐县,先后属汾阳专区、榆次专区。

1958年划属太原市至今。

春秋属晋,晋顷公十二年(前514),祁奚之孙祁盈触法,大夫魏献子(舒)治理政务,分原祁氏之田为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等七邑。

据考,晋盂邑即为今大盂一带。

战国时,析晋阳邑部分在今黄寨镇黄寨村东置狼孟,为赵邑。

《读史方舆纪要》载:""狼孟县,俗名黄头寨,在太原府北七十里""。

黄头寨即今黄寨村,遗址尚存。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以郡统县,置狼孟县,隶属太原郡。

西汉复置盂县。

汉初,以太原郡21县和雁门郡辖县改置韩国,后改置为代国。

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废除代国,复置太原郡。

时狼孟县、盂县、汾阳县均隶属于并州刺史部太原郡。

新莽时改狼孟县为狼调县。

东汉建武二年(26),改太原郡为太原国,建武十四年(38),废太原国复置太原郡。

期间,废汾阳县。

狼调县、盂县先后属太原国、太原郡。

汉末,建安二十年(215),原阳曲县(在今定襄县境内)荒废,曹操迁阳曲县民于今太原市北郊区阳曲镇一带新置阳曲县。

阳曲县与狼调县、盂县同属太原郡。

西晋泰始元年(265),改太原郡为太原国。

太康五年(284),复置太原郡。

阳曲县、狼调县、盂县同属之。

东晋废盂县,改狼调县为狼孟县。

北魏废狼孟县并入阳曲县,隶属肆州永安郡。

北周时改属肆州雁门郡。

隋唐两代分合频繁。

隋开皇初年,文帝以姓杨恶其曲名,改阳曲县为阳直县,十六年(596)更名为汾阳县,并分置盂县。

大业初又废盂县并入汾阳县,大业末改汾阳为阳直县,移治木井城,木井城即今东黄水镇故县村。

义宁(618)初,分阳直县地在今县境凌井店一带置抚城县。

阳直县、抚城县同属太原郡。

唐武德初,改抚城县为乌河县。

三年(620),分阳直县地置汾阳县。

七年(624),废阳直县,改汾阳县为阳曲县,并在今东黄水镇西、南、北洛阴村一带分置洛阴县。

贞观元年(627),李世民将州、县加以并省,乌河县并入盂县(今盂县),洛阴县并入阳曲县。

六年(632),燕然山(今蒙古国境内)一带苏农部落少数民族内迁,置燕然县,八年(634),侨置于阳曲境内(今太原西北35千米),十七年(643)并入阳曲县。

自此,县境统称阳曲县。

唐初属并州太原郡,开元十一年(723)后属太原府。

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北汉降宋,太宗恶晋阳人民负隅顽抗,毁晋阳城,降太原府为并州军事,移并州治于县界三交寨,不久又移至榆次,七年(982),因榆次""地非要会"",将州治从榆次迁至县南唐明镇,并迁县治于太原城西郭外。

熙宁三年(1070),废平晋县入阳曲县。

政和五年(1115),复置平晋县。

金天会年间,实行路、府(州)、县三级地方行政。

太原为府,阳曲县治移入府城,为太原府治所在地,属河东北路太原府。

元世祖二十七年(1290),实行中书省、路、州、县四级建制,阳曲县先后属太原路、冀宁路,为路治所在地。

明洪武年间,废冀宁路,复置太原府,并承袭元制,设山西为行中书省(后改为山西都指挥司、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治所均驻阳曲县城。

清袭明制,改明山西承宣布政使司为山西行省,以阳曲县城为省会,并保留太原府建置,治所均在阳曲县城。

太原府隶一州八县,阳曲县为府直隶县,县治所驻县前街(今太原市县前街)。

中华民国初,废除府、直隶州、州的建置,裁府留县,实行省、县两级建置,后又于省、县之间增设道的建置,以道辖县,阳曲属冀宁道,省直辖县,县衙驻府城皇华馆(今太原)。

1927年,废道。

阳曲县为山西省会、一等县。

1937年10月,山西全省划为7个行政区(政治区),阳曲县属第四区。

11月,日本侵略军侵占太原,民国阳曲县政权移驻河口镇,皇华馆改驻日伪阳曲县政权,并在今黄寨镇黄寨村设阳曲办事处。

同年1月,晋察冀边区阳曲县抗日民主联合政府成立,驻杨兴村,隶属山西省第一行政区政治主任公署。

1938年,阎锡山调整行政区划,阳曲县改属第八行政区。

9月,晋察冀边区阳曲县抗日民主联合政府被迫取消。

1940年2月,以同蒲铁路为界,铁路东成立晋察冀阳曲县抗日民主县佐公署(习称东阳曲县),同年改称东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驻今温川乡麻黄沟,隶属晋察冀边区第一专署。

铁路西成立晋绥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习称西阳曲县),县政府驻今古交市阁上乡狮子村,隶属晋西北第八专署。

次年,西阳曲县划归晋西北第三专区。

1942年9月,东阳曲县东部地区与盂县西部地区合并成立盂(县)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县政府先后驻温川乡麻黄沟和盂县铜炉,隶属晋察冀边区第一专署。

10月,西阳曲县改属晋西北第八专署。

1943年1月,在东黄水、黄寨、侯村、小返等地组建东阳曲县中心区抗日民主政府。

次年2月,改为东阳曲县抗日民主县佐公署,驻今东黄水镇马驼村,隶属晋察冀边区第一专署。

秋,晋察冀边区第一专署改称第二专署,东阳曲县抗日民主县佐公署和盂(县)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改属晋察冀边区第二专署。

1945年2月,东阳曲县抗日民主县佐公署改为东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驻凌井店乡凌井店村,隶属晋察冀边区第二专署。

西阳曲县抗日民主政府,驻今古交市阁上乡狮子村(9月后,西阳曲县政府先后改驻今古交市解家滩、县境西庄乡官庄村),隶属晋绥边区吕梁行署第八专署。

至此,阳曲县境内出现西阳曲县、东阳曲县、盂(县)阳(曲)县三个抗日民主政府并存的局面。

同年8月,民国山西省政府重返太原市,民国阳曲县政府仍驻皇华馆。

9月,撤销盂(县)阳(曲)县建制,原盂(县)阳(曲)县所辖地区归东阳曲县管辖,县政府先后驻凌井店、石槽、贾庄、杨家掌、北温川等村,隶属冀晋区第二专署。

日伪时期,恢复道制,阳曲县属伪雁门道,道尹公署驻榆次,阳曲县仍为一等县。

1948年8月,经华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晋中行署。

东、西阳曲县民主政府合并,成立阳曲县人民政府,治所在今县境高村乡辛庄村。

同年11月2日,黄寨解放,3日,阳曲县人民政府迁到黄寨村,隶属晋中行署第一专署。

次年3月,晋中行署与太原市人民政府合并,阳曲县改属太原行署第一专署。

4月24日,县城(今太原城)解放,阳曲县人民政府接管小组随军入城,在皇华馆接管民国阳曲县政府。

9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成立,阳曲县改属忻县专署。

1958年,阳曲县划归太原市。

此后,阳曲县建置归属再无变化,一直沿用至今。

"。

《晋乘蒐略》卷之二载:“楼烦子不可考,其受封之时,或曰夏,侯国于今宁武。

商以来,世为荒服,至周初入朝”。

“周成王时娄烦子入朝于京师”。

春秋时期,楼烦国逐渐强盛,沿汾河向南扩张,领地不断扩展,“灭鬼方,逼代郡,近匈奴”,晋景公时,今娄烦县境被楼烦王乘乱占领。

在马家庄乡一带建立都城(目前古城遗址尚存)。

战国时期,赵国于赵武灵王二十年(前306)攻破楼烦,版图归赵。

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秦灭赵,娄烦归秦。

秦统一后,把全国划分成三十六郡,楼烦属雁门郡。

以后陆续增设至四十八郡,设楼烦郡。

汉高祖元年(前206),楼烦属太原郡汾阳县。

东汉时仍属太原郡。

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220),楼烦属太原国。

魏景元三年(262)属并州太原郡。

西晋,延三国制。

东晋咸和二年(327),娄烦属后赵太原郡。

东晋隆和元年(362)属前燕新兴郡。

东晋太元二十年(395)属后燕太原郡。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娄烦属肆州秀容郡岢岚县。

北魏文帝大统十二年(546)属西魏肆州秀容郡。

隋初置娄烦监牧(朝廷直辖皇家牧苑)。

开皇十八年(598)娄烦属汾源县。

大业四年(608),置楼烦郡,统静乐、临泉、秀容三县,隋末废。

唐武德四年(621),置六度县,治所在今娄烦镇北30里东六度村,属管州。

六年(623)省入静乐县,改属岚州。

天宝元年(742)改岚州为楼烦郡。

乾元元年(758)复为岚州。

贞元十五年(799)置楼烦监。

龙纪元年(889)于监西一里置娄烦县,并特置宪州于娄烦监,领天池、玄池、楼烦三县,州治及楼烦县治在今娄烦县汾河水库淹没区。

天池县治在今娄烦县孔河沟。

后梁开平元年(907),娄烦县属晋太原府宪州,清泰元年(934)属后唐宪州,天福八年(943)属后晋宪州,乾佑二年(949)属后汉宪州,天会三年(959),属北汉太原府宪州。

宋咸平五年(1002),楼烦依旧立县,改属岚州。

金大定二十九年(1189),属河东北路岚州。

元太祖十六年(1221),楼烦废县入管州,至元二年(1265)入岚州,其年复置县,隶属太原路,至元三年(1266)又废县入管州,至元七年(1270)立巡检司,仍隶属管州,延祐三年(1316)置娄烦县(楼字无木,从此始见),属永宁州,至顺元年(1333)属岚州。

明洪武二年(1369),废娄烦县为镇,并设巡检司,归入静乐县,属太原府。

清沿明制。

1918年,改区村制,今娄烦县境域属静乐县第二区和一区的一部分,共设编村31个。

1940年6月,静乐县抗日民主政府将3个区调整为8个区,今娄烦县境域属第二、六、八区和第五区的一部分。

1946年6月,静乐县第八区撤并入第六区,今娄烦县境域属静乐县的第二、六区和第五区的一部分。

1954年8月,静乐县改设3个区,今娄烦县境域属第二区和五区的一部分。

1956年4月,改区建制为乡建制,今娄烦县境域设有17个乡。

1971年5月,娄烦重建县,划入吕梁地区。

1972年4月改属太原市至今无变化。

隋开皇十六年(596)在此置交城县。

唐天授二年(691)交城县治迁至却波村(今交城县人民政府驻地)后城废,始称故交。

明清时期原城址南部为驻军地水泉寨,北部则废为农田称寨湾滩,居民则在大川河西岸建成聚落,称故交镇。

1958设立太原市古交工矿区。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古交撤区建市成立古交市,属太原市,并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