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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1985年6月,瓦房店镇建制撤销,分设新华、共济、文澜、铁东、岭东5街道,为瓦房店市政府派出机构。

1985年6月,瓦房店镇撤销,析设文兰街道。

1985年6月,瓦房店镇建制撤销,析置共济街道。

1985年7月,瓦房店镇建制撤销,设岗店、祝华街道,为瓦房店市政府派出机构。

民国时期为复县辖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6月,成立复县太阳区。

1952年,成立太阳升农业合作社。

1956年,改太阳升农业高级社。

1958年11月,成立太阳升公社(下辖6乡)。

1983年,改太阳升乡。

2005年9月,改为太阳街道。

秦属辽东郡管辖。

西汉以后属辽东郡文县。

唐属复州。

辽、金分别属永宁县、永康县。

元、明、清属复州。

民国十三年(1924年),长兴岛设长兴村和横山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长兴、横山2乡。

1956年,长兴岛设沙包子、横山、三道嘴、下堡4乡。

1958年,合并后设横山、下堡2乡。

1961年,长兴岛划分为三堂、横山2公社。

1983年,2公社改乡。

1996年,2乡合并为长兴岛镇。

2005年12月,长兴岛镇改街道。

2007年5月22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瓦房店市李店镇设立九龙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辽政[2007]99号)同意撤销李店镇,设立九龙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管村体制。

1962年,成立交流岛公社,属复县。

1983年9月,成立交流岛乡,属复县。

1985年4月,属瓦房店市。

2007年11月,交流岛乡改街道。

自西汉(前107年)至民国十四年(1925年),一直是州府县治所在地。

辽太祖神册四年(919年),契丹灭渤海国,移民辽南,设扶州,后演作复州。

民国十四年(1925年)前,乡为州、卫、县治所。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先后为复州区、复州镇、复州人民公社、复州乡驻地。

1985年,镇乡合并称复州城镇。

10、松树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后,为复县松树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为复县松树乡。

1956年,松树乡改松树镇。

1958年3~9月,改松树乡。

同年9月,成立得利寺公社。

1961年,成立松树公社。

1966年,恢复松树镇。

1983年,撤销公社改松树乡。

1985年,松树乡与松树镇合并为松树镇,属瓦房店市。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属复县松树区。

1958年,建立得利寺公社。

1983年,公社改乡。

1995年,改镇。

1961年,设万家岭公社。

1983年7月,公社改乡。

1985年4月,改镇。

13、许屯镇

1958年11月,自盖平县(今盖州市)划入,成立许屯公社。

1985年4月,改许屯镇。

14、永宁镇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属奉天省,县设9个区,永宁为第五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复县解放后建永宁区,所在地永宁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1月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复县区划永宁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复县区划永宁区。

1950年1月,复县区划永宁为第五区公所。

1951年6月,复县区划永宁为第四区公所,辖37村,包括北海区1村(宋家村),平山区15村。

1956年4月,复县区划永宁区所在地永宁监辖兴隆、新庄、永宁、夏家4个。

1958年3月,复县区划永宁乡,所在地永宁监。

1958年11月,复县区划永宁公社,辖李官、永宁、土城、兴隆、王电、华铜。

1961年5月,复县区划永宁公社。

1983年7月,复县区划永宁乡,辖18村。

1985年7月,属瓦房店市。

15、谢屯镇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0月,属复县南海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月,国民党占领谢屯地区时称复县西海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谢屯地区划归复县西海区。

1951年6月,谢屯地区属复县第九区。

1956年2月,谢屯地区属五岛区的靠海、谢屯、周屯3乡。

1958年3月,谢屯地区属谢屯乡。

1958年9月,谢屯地区属五岛公社谢屯耕作区。

1959年2月,谢屯地区属五岛公社的靠海、谢屯、周屯3管理区。

1961年5月,谢屯地区属谢屯公社。

1983年9月,谢屯地区属谢屯乡。

1985年4月,谢屯乡改谢屯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