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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各街道乡镇历史沿革

2003年3月,由原城关镇、城郊乡、柳杨堡乡和苏步井乡合并组建花马池镇。

明清时,有商路穿过,形成集镇,因附近有洼地湖泊,始称大水坑。

后为陕甘宁边区要邑,屏革命根据地区西南门户。

1958年,成立大水坑公社。

1970年后,因石油开采而兴盛。

1985年,改设大水坑乡、大水坑镇。

1987年初,撤大水坑乡,并入大水坑镇。

秦朝,惠安堡为西戎之地。

西汉,又在宁夏平原增设灵州、灵武廉县,属北地郡所辖。

秦汉,惠安堡先为富平县地,后为灵州县地。

魏晋南北朝,惠安堡仍为灵州辖地。

西魏与北周,灵州为宁夏地区最高的行政机构管理着包括惠安堡在内的广大地区。

隋朝,改灵州为灵武郡。

下辖回乐等六县,惠安堡为回乐县辖地。

唐朝,惠安堡为温池县地。

温池县为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建置,因建于温泉旁而得名,这是惠安堡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最早政区名称。

唐朝,唐太宗李世民到灵州与铁勒诸部首领会见后,温池县境内先后安置了党项族,又安置了燕山烛龙二族。

今惠安堡西北有数座古城废墟,北部四千米处公路西侧沙丘中的一座废墟附近散见有唐代黑陶残片,很可能是温池县的城址。

五代十国,惠安堡仍为温池县地。

北宋,党项族在宁夏平原建立了西夏政权。

元朝,惠安堡的食盐曾销往南部地区。

明代,边地实行所卫制,灵州建立守御千户所,惠安属其辖地。

惠安堡建立后驻扎军队,实行屯垦,惠安堡得名始于此。

清朝,政区建置沿袭明制,清雍正三年(1725年)废除卫所制。

宁夏设府,下辖一州四县。

其一为灵州,下辖三十六堡,惠安堡为其中之一。

清末政治腐败,西方列强入侵,农民起义不断爆发,百姓流离失所。

民国时期,惠安堡划归盐池县,为第四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6月,盐池县政府迁往惠安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惠安堡镇设为六区。

1958年9月,为先锋公社。

1984年1月,改先锋公社为惠安堡乡。

1994年,撤乡设镇,改为惠安堡镇。

2003年3月,组建新惠安堡镇。

1949年10月,成立二区区工所,驻余庄子。

1958年,组建为兴庆人民公社,不久改名为余庄子公社,驻地搬迁至高沙窝。

1960年冬,余庄子公社更名为高沙窝公社。

1968年3月,更名为向阳公社。

1970年3月,恢复为高沙窝公社。

1976年,高沙窝公社分设苏步井公社。

1984年,改高沙窝乡。

2003年,撤并高沙窝乡和苏步井乡,成立高沙窝镇,同时划入原鸦儿沟乡的李庄子村。

2004年,原苏步井乡划归的五个行政村划归花马池镇管辖。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陕甘宁边区盐池苏维埃政府领导。

1950年,划为盐池县三区,辖石山子、郭记洼、曾记畔、刘四渠、孙记楼、碱滩沿子5个乡。

1953年,又增加贺井子乡。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含现在的鸦儿沟乡全部)。

1976年,公社体制调整时,将鸦儿沟公社分出。

1984年行政体制改革,王乐井公社改为王乐井乡。

2002年,因撤乡并镇,鸦儿沟乡鸦儿沟、官滩、王吾岔、孙家楼、狼洞沟、双疙瘩6个村委会合并入王乐井乡,其中李庄子整村合并到高沙窝镇。

1949年,属四区。

1958年,属青山公社。

1961年,属马儿庄公社。

1976年,设为冯记沟公社。

1984年,置乡。

2003年,撤并冯记沟乡和马儿庄乡,成立新的冯记沟乡。

1958年,成立侯家河公社。

1968年更名为青山公社。

1984年,行政体制改革,改为青山乡。

1953年,成立麻黄山乡。

1958年,改麻黄山人民公社。

1978年,分为麻黄山公社和后洼公社。

1983年,又改名为麻黄山乡和后洼乡。

2003年,麻黄山乡和后洼乡合并为麻黄山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