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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刘河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8年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合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冯庄大队。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自冯庄大队分出,建官顶大队,以大队部位于官顶得名,12月划归上街区,属米河公社,后归增置的上街区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官顶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948年属荥阳县崔庙区。

1949年建申庄乡。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冯庄大队。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12月冯庄大队划归上街区,属米河公社,后归增置的上街区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不久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

1981年冯庄大队析出任洼大队。

1982年因与广武公社冯庄大队重名,更名申庄大队。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申庄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958年建反坡大队,大队部驻徐家门,以大队南部有一大坡,名“反坡”得名,属刘河人民公社。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上街区属米河公社。

1964年6月复归荥阳县,属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因体制改革,反坡大队变更为反坡村民委员会,属刘河乡。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958年9月建肖寨大队,大队部驻肖寨得名,属刘河人民公社,11月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划归上街区,初属肖寨人民公社,次年归增置的上街区米河公社,不久属复置的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属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因体制改革,肖寨大队变更为肖寨村民委员会,属刘河乡。

1993年更名为小寨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948年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徐沟大队,大队部位于徐沟得名。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12月大队划归上街区,属米河公社,后归增置的上街区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徐沟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

1941年属五云乡十七保。

1948年10月荥、广、汜三县合并后,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成皋县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庵上大队,大队部位于里沟,以村西原有明月庵,地势较高,大队辖区在其周围得名,11月撤刘河人民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

1962年大队划归上街区米河公社,不久属肖寨公社。

1964年复归荥阳县,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庵上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

1941年属五云乡十三保。

1948年10月荥、广、汜三县合并,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成皋县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架子沟大队。

1958年撤刘河人民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59年自架子沟大队划出,建陈家岗大队。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3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复置的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陈家岗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村有大沟、孙家沟、架子沟;1912年属东南区,村有西大堰沟、架子沟、孙家沟;1921年属第五区;1927年属改置的第三分区;1933年属改置的第五分区;1936年并入周村区,属第六联保的架子沟保;1941年撤区改乡,分属五云乡十三保(有陈家沟、孙家沟、李家沟,保设分水岭)和十五保(有杨槐沟、王岭门,保设刘河)以及十七保(有架子沟、菜籽沟,保设小寨);1948年10月荥、广、汜三县合并后,属荥阳县崔庙区;1949年冬区下设乡,建架子沟乡,含今陈家岗各村、窝张村的小窝张、分水岭村的桥上,不含王岭门;1951年12月属增置的刘河区,王岭门自刘河乡划入架子沟乡,小窝张划归刘河乡,桥上划归分水岭乡;1952年9月刘河区改置为第七区;1954年6月成皋县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1956年元月撤区并乡,属刘河中心乡,设架子沟高级社;1957年5月中心乡改刘河(基层)乡,辖东架沟、西架沟、大彦沟自然村;1958年7月11日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架子沟大队,以大队所辖架子沟(村)得名;1958年11月撤刘河人民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1959年陈家岗大队划出;1960年3月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1961年5月社改刘河区,属区下设的刘河公社,归架子沟大队,12月撤刘河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1963年2月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1964年6月归崔庙人民公社;1965年4月属复置的刘河人民公社,村有东架沟、西架沟、杨树沟、菜子沟、陈家沟、李家沟、大彦沟;1983年5月社改乡,属刘河乡,设立架子沟村民委员会;1996年8月撤乡改镇,属刘河镇,沿用至今。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各村统称刘河村,仓在王家祠堂。

1912年属东南区。

1921年属第五区。

1927年属第三分区。

1933年属第五分区。

1936年属周村区属第六联保,为刘河保。

1941年属五云乡,为十五保。

1944年成立汜水县抗日民主政府,属第一区。

1945年复汜水县五云乡,仍为刘河保。

1948年荥、广、汜三县合并后,属荥阳县崔庙区。

1949年区下设乡,属刘河乡。

1951年属刘河区,归刘河乡。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属荥阳县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建刘河高级社。

1958年属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刘河大队,以大队部驻刘河得名。

1958年撤刘河人民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

1961年划庵上等自然村建为大队,归郑州市上街区,另分出窝张、花河,分别建为大队。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撤刘河人民公社,划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复置刘河人民公社,刘河大队(窝张、霍河大队并入)归刘河公社。

1981年刘河大队分置为刘河、霍河、窝张3个大队,其中刘河大队即今范围。

1983年属刘河乡,大队改制刘河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

10、王河村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

1912年属东南区。

1921年属第五区。

1927年属改置的第三分区。

1933年属改置的第五分区。

1936年并入周村区,属第六联保,为王河保。

1941年属五云乡十四保。

1945年属汜水县五云乡,仍为王河保。

1948年荥、广、汜三县合并后,属荥阳县崔庙区。

1949年建王河乡。

1951年属刘河区。

1952年属第七区。

1954年并入荥阳县,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属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建王河大队,以大队部位于王河得名。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59年分出石庄大队。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

1963年改区并社,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撤刘河人民公社,划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复置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王河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沿用至今。

11、石庄村

1949年属荥阳县崔庙区,设黄庄乡。

1951年属增置的刘河区,归王河乡。

1954年属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归王河高级社。

1958年7月合并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王河大队。

1958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59年自王河大队分出石庄大队,以大队部位于石庄得名。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刘河公社。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划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复置的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属刘河乡,设立石庄村民委员会。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958年9月建分水岭大队,大队部驻分水岭,属刘河人民公社,11月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83年因体制改革,分水岭大队变更为分水岭村民委员会,属刘河乡。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3、任洼村

清末属汜水县王河仓。

1912年属汜水县东南区。

1921年属第五区。

1927年属改置的第三分区。

1933年属改置的第五分区。

1936年并入周村区,属第七联保任湾保。

1941年属五云乡十六保。

1948年荥、广、汜三县合并后,属荥阳县崔庙区。

1949年属申庄乡。

1951年属刘河区。

1952年刘河区改置为第七区。

1954年属荥阳县第五区(后称刘河区)。

1956年属刘河中心乡。

1957年属刘河(基层)乡。

1958年7月属刘河乡,9月改设刘河人民公社,属冯庄大队。

1958年11月撤刘河人民公社,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社改刘河区,属区下设的刘河公社。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划归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自崔庙人民公社析出,属复置的刘河人民公社。

1981年由冯庄大队析出,建任洼大队,以大队部驻任洼得名。

1982年曾称任湾大队。

1983年属刘河乡,改制为任湾村民委员会。

1991年地名补调中改为任洼村民委员会,属刘河镇。

14、窝张村

1961年11月自刘河大队分出,建窝张大队属刘河区,12月并入崔庙人民公社。

1963年属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属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并入刘河大队,属刘河人民公社。

1981年自刘河大队析出,复建窝张大队,大队部驻大窝张。

1983因体制改革,窝张大队变更为窝张村民委员会,属刘河乡。

1996年属刘河镇至今。

15、陈庄村

1948年属荥阳县崔庙区。

1951年属刘河区。

1954年属五区。

1956年元月属刘河中心乡,6月归增设的庙子中心乡。

1958年5月并刘河乡,8月属刘河人民公社,建陈庄大队,以大队部位于陈庄得名,11月刘河人民公社撤,并崔庙人民公社。

1960年属复设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1年属刘河区庙子公社,陈庄大队分成陈庄、二郎庙两个大队。

1963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64年并崔庙人民公社。

1965年属恢复的刘河人民公社。

1976年属增设庙子人民公社。

1982年大队部迁王家门。

1983年属庙子乡,设立陈庄村民委员会。

2005年撤销庙子乡,归刘河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