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鄢城街道 宜城市鄢城街道办事处前身为宜城县城关镇,久为宜城县治。 自唐贞元年间(785-805)筑城建镇,至今1200余年历史。 民国年间(1912-1949)属城厢区城厢乡;1949年1月宜城解放,更名宜城城厢区,属荆钟宜县;同年5月恢复宜城县建制,名称未变;1950年更名城关街,隶属宜城县城厢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设置县辖城关镇;1958年9月,成立红旗人民公社,改城关镇为社辖城关管理区;1959年9月,设置县辖城关镇。 1984年3月撤社并乡,龙头公社所辖龙头大队划归城关镇管辖。 1994年8月,宜城撤县设市,为市辖城关镇;1996年9月,城关镇更名为鄢城街道办事处。 2001年4月调整乡镇行政区划,龙头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和雷河街道办事处除新集、前锋、泉水3个村外的行政区域划归鄢城街道办事处管辖。 2002年4月市雷河发展区成立,原雷河街道办事处划归鄢城街道办事处管辖的行政区域,成建制划出由市雷河发展区管辖。 |
2、南营街道 明、清时期,均称南营里属宜城县。 1945年3月,宜城更名自忠县,名南营乡,属自忠县;1947年9月,成立襄枣宜县名南营乡,属襄枣宜县;1949年5月,恢复宜城县,名南营乡,属宜城县;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名襄江公社,属宜城县;1961年4月,恢复区建制,名南营区南营公社,属宜城县;1966年9月,名第七区,4个公社,属宜城县;1971年5月,名南营区,辖4个公社,属宜城县;1974年2月,撤区并社,名南营公社,属宜城县;1978年7月,公社成立革委会,名南营公社革命委员会属宜城县革命委员会;1984年3月,撤社建乡,名南营乡,属宜城县;1994年6月,宜城撤县设市,名南营乡,属宜城市;2001年3月南营设立办事处,名南营街道办事处,属宜城市至今。 |
3、龙头街道 2020年4月设立。 |
4、郑集镇 郑集镇历史悠久,素有楚国故都之称。 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就是楚国都城所在地(楚皇城遗址至今尚存);又据宜城县记载,秦汉时它居南郡,南朝宋大明元年(457)改属华山县,西魏时(535-556)属汉南县,唐贞观八年(634)属率道县,唐天宝七年(748)属宜城县,宋、元、明、清则同;民国元年(1912)至民国25年(1936),宜城县以下实行区团制,后设立区公所,本地属一区(城厢区);民国30年(1941),宜城县实行新县制,本地为郑集乡;民国34年(1945),宜城更名为自忠县,本地被置为自忠县楚城乡;1949至1950年,属宜城县雷孔区;1951至1955年,属宜城县四(郑集)区;1956至1958年,并大乡,本地更名为郑集乡;1958至1961年,属红旗(官堰)人民公社郑集管理区;1961年,郑集管理区改名为郑集人民公社,属一(官堰)区;1996年,郑集人民公社更名为联盟公社,在1967年春,联盟公社革命委员会;1974年,撤区并社,称为宜城县郑集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公社撤消革命委员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属宜城县郑集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3月,撤社设乡镇,属宜城县称郑集乡;1988年,郑集撤乡建镇,属宜城县称郑集镇;1996年10月,宜城撤县设市时,属宜城市称郑集镇;2001年,宜城县乡镇合并,郑集与璞河合为一镇,称郑集镇至今。 |
5、小河镇 战国属楚国,秦属南郡县,唐天宝7年(748)后属宜城县。 1958年9月为官堰公社小河管理区。 1961年更改为小河公社。 1968年9月为小河公社革委会。 1980年3月更改为小河公社管委会。 1983年3月撤社建乡(镇)为小河乡。 1990年3月撤乡建镇为小河镇。 2001年3月乡镇合并,撤销朱市镇并为小河镇至今。 |
6、刘猴镇 夏商时期,刘猴属荆州之域,西周(前1046-前771)时期是罗国所在地,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归于楚,秦朝、西汉、东汉均属南郡,三国时期(220-280)是蜀地。 自唐(618-907)以来,刘猴受荆门县(清乾隆年间名为荆门直隶州)所辖。 清同治七年(1868),荆门境内编为12村,59里,刘猴属望乡村(望乡村辖4个里,有村镇14个)。 清朝末年(1912)废村设乡。 光绪年间(1874-1908)刘猴属北乡。 民国元年(1912),刘猴为荆门县第二区之一部分,区公所设置于刘猴集。 1939年,刘猴集、董集分别设联保办公处。 1941年实行新制,废区,将“联保”改为乡,刘猴联保与董集联保合并为刘猴乡,原联保所辖的各保也进行了重组,刘猴乡共辖9个保。 1912年,李垱属钟祥县之丽元区,1934年为钟祥县胡集区所辖的三民乡,1941年更名为丽元乡。 1948年,中共江汉军区在荆门、钟祥、宜城的边界地区建立革命政权,名为荆钟宜县,刘猴、董集、李当同属刘仙区所辖。 1949年1月,撤销东山区,将李家垱、董家集划归刘猴区。 刘猴区下设刘猴集、李家垱、董家集3个乡。 1951年7月,刘猴区更名为“宜城县第三区”,区公所迁至李垱街,同时对行政区域和下级机构进行了调整。 1956年1月,宜城第三区更名刘猴区。 同年3月刘猴区党政机关统称为“第三指导组”(而非区党委、区政府),指导辖区内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建设。 区以下分为灯塔(刘猴)下辖9个高级社、光明(李垱)下辖11个高级社、远景(董集)下辖8个高级社三部分,未后缀行政机构名称。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刘猴区(第三区)改为刘猴公社,辖刘猴、李垱、董集三个管理区。 1962年,恢复“宜城县第三区”名称,原管理区改称为公社,俗称“小公社”。 1974年,撤销区制,将刘猴区划分为刘猴、李垱两个公社,原董集小公社的洪岗、杨湾、黄金、云台及董集街划归刘猴公社,胡坪、付咀、赵咀等三个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另将原刘猴公社的三里大队、前程大队划归李垱公社。 1979年三里大队、前程大队重新划归刘猴公社。 1984年,刘猴公社更名为刘猴镇,李垱公社更名为李垱乡。 2001年4月,刘猴镇与李垱乡合并为刘猴镇。 |
7、孔湾镇 孔湾镇历史悠久,素有八省通衢之称。 隋代(581-618)始属宜城县。 解放初期,属荆钟宜县雷孔区,区政府机关设在孔湾街道。 1945年3月,名孔湾乡,属自忠县雷孔区;1948年7月,本地解放,名覆船山乡,属荆钟宜县雷孔区;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恢复宜城县,孔湾为区政府驻地,属宜城县雷孔区;1953年,名孔湾乡,属宜城县雷孔区;1956年2月农业合作化,名孔湾乡,属宜城县雷孔区;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名孔湾管理区,属宜城县璞河公社;1961年恢复制,名孔湾公社,属宜城县璞河区。 1967年文化大革命时,名大桥公社,属宜城县璞河区;1968年5月成立革命委员会,名大桥公社革命委员会,属宜城县璞河区;1971年秋调整区制,名孔湾公社,属宜城县璞河区;1974年2月撤区并社,名孔湾公社,属宜城县;1980年9月社队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名孔湾公社,属宜城县;1984年撤销公社成立镇,名孔湾乡,属宜城县。 1988年乡改镇时,名孔湾镇,属宜城县。 1994年撤县设市,名孔湾镇,属宜城市至今。 |
8、流水镇 远在唐、宋、元、明、清各代就隶属宜城,据《宜城县志》载,流水在清初时,地方官为“八百户”,清同治七年(1867),曾国蕃部将鲍超进驻流水,改流水为“赤山镇”。 光绪时(1874-1908)复改为流水沟。 民国(1912-1949)属洪山县板凳岗区流水联保处。 解放初并入宜城县,为璞河区流水沟乡。 1974年为流水公社。 1984年为流水乡。 1988年为流水镇。 1994年6月,宜城撤县设市,为宜城市流水镇。 2001年3月撤销讴乐乡并入流水镇。 2010年10月八个丹江口库区移民村搬迁至境内。 |
9、板桥店镇 据传清朝末年(1912),原姚家集东迁移至现板桥店村,居民越来越多,形成聚落。 为方便交通在小溪上架设板桥,遂得名板桥店。 明朝洪武初年(1368),名喜乐乡属宜城县;民国初年(1912)沿袭清末制度。 1928年,名板桥乡属宜城县二十三区。 1941年实行新县制,名板桥乡,属宜城县。 1945年3月,名板桥乡属自忠县。 1947年本地解放后,名板桥乡属襄枣宜县新田区。 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恢复宜城县,名板桥乡,属宜城县。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名板桥乡,属宜城县。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名东风人民公社,属宜城县第六区。 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春,名东风公社革命委员会,属宜城县第六区。 1980年9月,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管理委员会,名板桥公社,属宜城县。 1984年3月,板桥公社更名为板桥店镇,名板桥店镇,属宜城县。 1994年6月,宜城撤县设市,名板桥店镇,属宜城市。 2001年3月,实行乡、镇合并,名板桥店镇至今属宜城市。 |
10、王集镇 早在明清时王集就形成了集镇。 据有关资料表明,明清时其分属襄阳县和宜城县管辖。 民国时期(1912-1949),有一部分保甲属襄阳县峪山区鹿门乡,有一部分属宜城县第二区南营乡。 属襄阳县峪山区鹿门乡的有5个保43个甲,属宜城县第二区南营乡的有8个保63个甲。 1930年9月至1932年6月,均属襄南二区苏维埃政府。 1945年3月,原来属宜城县第二区南营乡的8个保63个甲属自忠县第二区南营乡,原来属襄阳县峪山区鹿门乡的5个保43个甲仍旧属襄阳县峪山区鹿门乡。 1947年5月,王集地区解放,属襄枣宜县南营区。 1949年1月,宜城全境解放,5月,恢复宜城县,属宜城县南营区,下辖16个乡。 1956年2月农业合作化时,属宜城县南营区,为王集乡和李街乡。 1958年9月为宜城县南营人民公社王集管理区、李街管理区和前进管理区。 1961年2月,恢复区的建制,为宜城县南营区王集公社和李街公社。 1968年5月为宜城县第七区爱国公社和群力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4年2月撤区并社,为宜城县王集公社。 1979年2月撤社建场,为湖北省国营新街农场王集分场、李街分场和响水分场。 1982年2月,新街农场撤销,为湖北省国营王集农场。 1984年撤社建乡,为宜城县王集乡(农场)。 1988年2月撤乡建镇,为宜城县王集镇(农场)。 1994年6月撤县建市,为宜城市王集镇(农场)。 2012年2月,成立社区,王集镇在原来16个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1个社区,即王集社区至今。 |
11、雷河镇 雷河镇历史悠久。 据《尚书、禹贡》载:远在夏禹王时,就有人生活在今蛮河流域一带,本地属豫州域。 传说大禹治水后,划天下九州:即虞、兖、靑、徐、杨、荆、豫、梁、雍。 同时,本地为罗国之地,春秋时楚国为鄢邑。 据《元和志》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秦将白起引蛮水灌鄢城(即今楚皇城,现郑集镇),秦得楚地,实行郡县制,改鄢南郡鄢县,本地即为鄢境。 汉惠帝三年(192)始改鄢县为宜城县,地属南郡宜城县。 东汉建安十三年(208),魏武帝(曹超)尽得荆州,设置襄阳郡,(郡制先设宜城,后设襄阳),宜城划襄阳郡,本地隶属宜城不变。 三国及晋朝时隶属不变。 南北朝宋元明元年(457),“胡人流寓”(按:胡人为古时北方民族,多指北狄)于大提村建华山郡,改宜城县为华山县,与郡俱立。 西魏时又改华山郡为宜城郡,改华山县为汉南县。 隋开皇初地属襄阳郡汉南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并汉南县入率道县。 玄宗天宝七年(748),改率道县为宜城县,本地属宜城县。 宋朝时属襄洲宜城县。 元朝时属襄阳路宜城县。 明朝时襄阳府宜城县,至清不变。 清光绪年间(1874-1908),本地为雷家河区,隶属宜城县。 1913年为雷家河区,团防分局,局设在雷家河雷姓祠堂,1922年改雷家河为团防公所,1928年又改称雷家河保安团,本地设置雷家河、新沙河两个联保处。 设置和隶属不变。 1931年废保安团,地迁雷家河南街戏楼子西侧,隶属宜城。 雷河联保处从1937年至1941年共划为14保,泉水、胡耳等划归新沙河联保处,新沙河联保处划为17保。 1941年废联保处实行新县制,本地属雷市乡,直属宜城县。 1943年至1948年冬,雷市乡为9保,135甲。 1945年3月,属自忠县。 1948年7月,属荆钟宜县。 1949年1月23日本地解放,建立雷家河乡人民政府,为雷孔区所辖三乡之一。 1950年4月,撤销雷河乡人民政府建制,原所辖的行政村雷河、长岗、廖河、胡耳、吕岗划入刘猴区;辛常、官堰、新河、石灰划入小河区。 1952年5月实行民主建政,原行政村改乡人民政。 1952年7月恢复雷孔区,除官堰以外,其余均又归并雷孔区。 1956年农业合作化时,小乡并大乡,原官堰重新归属本地;官堰、雷河属城厢区,为蛮河以北的官堰乡人民政府。 1958年4月改官堰、雷河两乡为两个管理区,改农业合作社为生产大队,同属红旗人民公社。 1958年秋,七里大队划入官堰管理区,石灰大队划归朱市管理区,其余不变。 1961年恢复区划,吕岗与新集分开,管理区更名为人民公社。 1963年冬,小河区从官堰分出,官堰区至此辖4个人民公社,28个生产大队,262个生产小队。 1966年破“四旧”时,雷河人民公社更名为东方人民公社,沿用到1971年。 1972年-1974年2月,恢复雷河人民人民公社名称。 1974年3月,撤区并社,将民主、雷河合并为一个人民政府,即雷河公社。 划民主、官堰、新河、辛常、七里、泉水、廖河、前锋、新集、胡耳、和平11个生产大队,103个生产小队。 1980年9月,划11个生产大队,一个农科站(该站从和平大队划出,属大队级建制)。 1984年3月全县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雷河人民公社更名为雷河镇,重新建立镇党委会及镇政府机关,结束了长期以来,党政不分,政企合一的局面。 1989年雷河镇迁址陈家岗(即廖河二组)。 1994年6月宜城撤县设市,属宜城县雷河街道办事处,1995年8月,胡耳村划归上大堰镇。 2001年3月新河、辛常、官堰、民主、七里、廖河、和平7个村和雷河社区并入鄢城街道办事处;泉水、胡耳、前锋、新集4个村并入孔湾镇。 2002年3月,更改为雷河发展区,上述的11个村加上季莲村属雷河发展区。 2003年成立鄂西、东方、和平街3个社区。 2008年8月4日,改为雷河镇至今,现辖蛮河以北的新河、辛常、官堰、民主、七里、季莲6个村委会和蛮河以南的廖河、泉水、胡耳、新集、前锋、和平6个村委会及雷河、鄂西、东方3个居委会,112个村民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