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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马安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属马鞍关村公所;1949年属马鞍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下河庙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阳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阳光生产大队、阳光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阳光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阳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阳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下河庙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47年,桂花属马鞍关村公所;1949年民主建政后,桂花属马鞍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桂花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关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关生生产大队、关生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关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关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关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桂花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下河庙村、桂花村合并,成立新的下河庙村村民委员会,辖13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石塔河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设立石塔河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石塔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石塔河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同心生产大队、同心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同心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同心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石塔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石塔河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顾家沟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同德生产大队、同德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同德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同德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顾家沟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顾家沟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上河庙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联合生产大队、联合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

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联合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联合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上河庙村村民委员会,简称上河庙村,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石塔河村、顾家沟村、上河庙村合并,选举产生石塔河村村民委员会,辖13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徐家湾村民委员会”,1947年,徐家湾属石塔河村公所;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徐家湾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徐家湾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生生产大队、新生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新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徐家湾村民委员会,简称徐家湾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设黄水河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自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自力生产大队、自力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自力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自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自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黄水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黄水河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苏家坡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红庙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红庙生产大队、红庙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破“四旧”,将“红庙”改为“红星”,更名为红星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红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红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苏家坡村民委员会,简称苏家坡村,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徐家湾村、黄水河村和苏家坡村合并为新的徐家湾村,选举产生徐家湾村民委员会,辖9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白家山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设立白家山村公所,负责人称村长;1949年民主建政后,设白家山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白家山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勇泉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勇泉生产大队、勇泉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将“勇泉”改为“勇前”,更名为勇前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勇前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勇前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白家山村民委员会,简称白家山村,负责人称主任。

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花栎岗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利民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利民生产大队、利民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利民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利民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利民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花栎岗村村民委员会,简称花栎岗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烈马洞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富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富强生产大队、富强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富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富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富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烈马洞村村民委员会,简称烈马洞村,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白家山村、花栎岗村合并,选举产生白家山村民委员会;2005年5月,将烈马洞并入白家山,选举产生白家山村民委员会,辖9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姬家坪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属姬家坪村公所;1949年设姬家坪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姬家坪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春喜生产大队、春喜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春喜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春喜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姬家坪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解家河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新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新春生产大队、新春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新春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新春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新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解家河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大西沟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水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水强生产大队、水强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水强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水强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水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大西沟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姬家坪村、解家河村、大西沟村合并,选举产生姬家坪村民委员会,辖11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钱盘子村民委员会”,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钱盘子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友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友爱生产大队、友爱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友爱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友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友爱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钱盘子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枣树坪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团结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团结生产大队、团结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团结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团结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团结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枣树坪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钱盘子村、枣树坪村合并,选举产生钱盘子村民委员会,辖11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惠家河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郧西解放后,设惠家村公所;1949年设惠家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惠家河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迎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迎接生产大队、迎接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迎接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迎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春迎接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惠家河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储家湾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互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互利生产大队、互利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互利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互利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互利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储家湾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惠家河村、储家湾村合并,选举产生惠家河村民委员会,辖9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锡洞沟村民委员会”,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锡洞沟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建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建西生产大队、建西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建西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建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建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锡洞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锡洞沟村,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官场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川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川西生产大队、川西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川西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川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川西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顾家沟村民委员会,简称顾家沟村,负责人称主任;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锡洞沟村、川西村合并,选举产生锡洞沟村民委员会,辖10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上川村民委员会”,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上川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上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上川生产大队、上川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上川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上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上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上川村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三官堰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照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照耀生产大队、照耀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照耀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照耀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照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三官堰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上川村、三官堰村合并,选举产生上川村民委员会,辖6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下川村民委员会”,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下川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下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下川生产大队、下川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下川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下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下川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下川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石人沟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合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合力生产大队、合力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合力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恢复合力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合力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石人沟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下川村、石人沟村合并,选举产生下川村民委员会,辖10个村民小组,负责人称主任(或村长)。

“顺利沟村民委员会”,1947年11月郧西解放,设石顺沟(石人沟、顺利沟)村公所;1949年设石顺沟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顺利沟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升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升平生产大队、升平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升平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升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升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顺利沟村民委员会,简称村委会,负责人称主任。

“马安关村民委员会”,1947年12月,属马鞍关村公所;1949年民主建政后,属马鞍关乡民主政府;1956年农业合作社时,以自然村设马鞍关合作社、负责人称社长、村民称社员;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建制,设立星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简称星耀生产大队、星耀大队,负责人称大队长;1966年5月,我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更名为星耀生产大队革命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75年4月“撤区并社”,更名星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称主任;1984年5月,实行农村体制改革,撤队改村,撤销星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马鞍关村民委员会,简称马鞍关村,负责人称主任;1999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改为马安镇。

同时因“烈马弃鞍”的传说将“马鞍”的“鞍”改为“安”,称“马安”,之后“马鞍关”改为“马安关”。

2001年4月,按照《省民政厅关于郧西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鄂民政发[2001]192号),将原6个小组并成5个小组,选举产生马安关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