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属龙家镇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设龙家管理区,成立光辉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光辉大队改为光辉村,属龙家镇管辖。 1992年7月撤并建”时,属龙家管理区管辖。 2001年撤区并村时,将原龙家管理区的光辉、曙光、石桥三村合并为光辉村,属龙家镇管辖。 2016年光辉村改为光辉社区,属龙家镇管辖至今。 |
民国时期属龙家镇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成立新坪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新坪大队改为新坪村,属龙家镇管辖。 2001年撤区并村时,新坪村区域未变,仍属龙家镇管辖至今。 |
民国时期属龙家镇管辖。 1953年调整乡镇建制,设立先锋乡,属余庆县第五区管辖。 1956年,撤先锋乡,并入龙家乡。 1958年人民公社化,成立先锋大队。 1961年,龙家管理区和平桃管理区并建龙家人民公社,先锋大队属龙家人民公社管辖。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先锋大队改为先锋村,属龙家镇管辖。 1992年“撤并建”时,龙家镇(股级镇)改为龙家管辖区,属龙家管理区管辖。 2001年撤区并村时,将先锋、小坝2村合并为先锋村,属龙家镇管辖至今。 |
民国时期属龙家镇管辖。 1953年调整乡镇建制,设立龙家乡,属龙家乡管辖。 1958年人民公社化,设龙家管理区时,成立光明大队。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光明大队改为光明村,属龙家镇管辖。 1992年“撤并建”时,属龙家管理区管辖。 2001年撤区并村时,将光明村和原平桃管理区的民主村合并为光明村,属龙家镇管辖至今。 |
民国时期,平桃为两个保(九保、十保)。 1949年解放后,划为平桃乡,八、九保改为八村、九村。 1958年,设平桃管理区,下辖四个大队,即民主、团结、友谊、前进。 1963年复区划社时,成立平桃人民公社。 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时,撤销平桃公社,改为平桃乡。 1992年“撤并建”时,平桃乡改为平桃管理区。 2001年撤区并村时,将团结、前进、友谊三村合并为平桃村,属龙家镇管辖至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