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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新市镇各村社区历史沿革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此地属新寺乡管辖。

1947年农历冬月初五下午3时许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时,全县调整区划,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排列为第十五区,同时成立“中共枣阳县第十五区委员会”、“枣阳县第十五区区公所”。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将此地命名为新一大队。

1970年成立新市革命委员会。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新一大队改为新一村,村名使用至今。

1987年9月,撤区建镇时改为新市镇,同时钱岗分离设乡,新一村隶属于新市镇至今。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此地属新寺乡管辖。

1947年农历冬月初五下午3时许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时,全县调整区划,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排列为第十五区,同时成立“中共枣阳县第十五区委员会”、“枣阳县第十五区区公所”。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将此地命名为跃进大队。

1961年跃进大队改为前井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前井大队改为前井村,村名使用至今。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此地属新寺乡管辖。

1947年农历冬月初五下午3时许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时,全县调整区划,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排列为第十五区,同时成立“中共枣阳县第十五区委员会”、“枣阳县第十五区区公所”。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将此地命名为先锋大队。

1967年先锋大队改为李楼大队。

1980年因重名改为李楼岗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李楼岗大队改为李楼村,村名使用至今。

1947年至1951年,鸿雁河村隶属于鹿头区管辖。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进行了调整合并,鸿雁河村归新寺乡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建国大队。

1961年因重名以驻地鸿雁河改为鸿雁河大队。

1984体制改革,大队改村,鸿雁河大队改为鸿雁河村村民委员会。

1949年到1955年之间刘家大堰隶属于新市乡所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刘家大堰村为七一大队驻地。

1967年七一大队改为大堰大队,刘家大堰为大队驻地,1980年大堰大队因重名以驻地命名为刘家大堰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刘家大堰大队改为大堰村村民委员会。

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改名为枣阳市,成立大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新市于1947年农历腊月初五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1951年11月,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列为第十五区1956年5月,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1958年将新寺改为新市,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命名为建华大队。

1961年改为陈庄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陈庄大队改为骆楼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49年到1955年之间李湾隶属新市乡所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李湾为红星大队所辖。

1961年红星大队改为李湾大队,1980年李湾大队因重名以驻地在在新市东命名为李湾大队,1984年体制改革,李湾大队改为李湾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此地命名为谢棚大队,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枣阳县命名为枣阳市,谢棚大队改为谢棚村村民委员会,村名使用至今。

1947年至1951年,赵庄村隶属于鹿头区管辖。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进行了调整合并,赵庄村归新寺乡管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成立赵庄大队,1984年枣阳县行政改革,赵庄大队命名为赵庄村村民委员会,隶属于新市镇所辖至今。

新市始建于1834年,相传镇西南修有一座寺庙,故名“隆兴寺”集镇以寺为名。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新市于1947年农历腊月初五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1951年11月,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列为第十五区,1956年5月,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1958年将新寺改为新市,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张巷大队,1984年枣阳县行政改革,张巷大队命名为张巷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49年到1951年肖庄村隶属于洛北乡所辖。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成立肖庄大队隶属于洛北乡所辖。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肖庄大队改为肖庄村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51年归属枣阳县洛北乡。

1958年归属新市公社洛北管理区洛北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骆北大队改名为骆河北村村民委员会至今。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此地属新寺乡管辖。

1947年农历冬月初五下午3时许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

1951年11月,土改后民主建政时,全县调整区划,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排列为第十五区,同时成立“中共枣阳县第十五区委员会”、“枣阳县第十五区区公所”。

1956年5月,全县区级机构又进行了调整合并,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

1958年,人们认为新寺的“寺”字带有宗教色彩,加之又整修了旧街道,因而就把“新寺”改为新市,同年9月,成立公社时,新市从鹿头划出成立了新市人民公社。

将此地命名为黄湾大队。

1984年体制改革,大队改村,黄湾大队改为付家湾村,村名使用至今。

1926年重修寺庙改称新寺。

新市于1947年农历腊月初五解放,当时为新寺乡,属鹿头区管辖1951年11月,新市从鹿头区分出并列为第十五区1956年5月,新市又划归鹿头区管辖。

仍为新寺乡1958年将新寺改为新市,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为彭庄大队。

1988年枣阳撤县改市,枣阳县命名为枣阳市,彭庄大队改名为彭庄村,为彭庄村村民委员会。

1951年11月,新市为枣阳县洛北乡魏庄大队。

1958年9月归属枣阳县新市公社肖庄管理区魏庄大队。

1984年归属新市区魏庄村民委员会。

1987年9月至2003年归属新市镇魏庄村民委员会。

2002年3月各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大会通过并联名申报上级批准改名火青村至今。